《瞭望-L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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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瞭望-LW
引言
2002年6月,對於國內正在為進入理想大學而不斷努力拼搏學習的莘莘學子來說,清華大學是他們夢想的制高點。但是在這一年,發生了一件令全國人民廣泛討論的事件。那就是,在北京動物園內,發生了一件人為傷熊事件。而這個事件的肇事者竟是清華大學的一個大學生。頓時,輿論在全國炸開了鍋,很多人對清華大學也嗤之以鼻:想不到名牌大學也是這個樣子!真的是一顆老鼠屎壞了一鍋粥!事實是怎樣的呢?讓我們一起回顧這起匪夷所思的傷熊事件。
01-硫酸傷熊事件
2002年2月23日下午1點10分,在北京動物園的熊山,兩隻黑熊突然口吐白沫,倒在地上,來回翻滾,口中發出“嗷嗷”的慘叫,十分痛苦。
同時,水泥地上冒起一股股白煙。
動物園工作人員立刻意識到這可能是遊客的不當投食引起的,但同時也注意到人群中一個怪異的身影。
這個人是一個看上去年紀不大的男青年,他手拎食品袋、戴著眼鏡,一副斯斯文文的樣子。工作人員立刻示意他停下來,沒想到男青年更加慌張,急匆匆地擠出人群向熊山外溜去。
工作人員立刻用對講機通知了控制總室,在附近巡邏的動物園派出所民警也接到警情,在群眾和工作人員的幫助下,終於對這個四處逃竄的男青年成功圍追堵截住。
隨後,他被民警帶回了派出所,民警在他的袋子裡搜出火鹼和硫酸以及用它們兌成的飲料等物品。
隨後,北京動物園方面公佈了黑熊的受傷情況:在這次事件中,共有3只黑熊,1只馬熊和1只棕熊不同程度地受到了火鹼或硫酸的殘害。這5只熊有的嘴巴或食道管被燒壞,進食困難;有的四肢被燒傷,無法行走;有的前胸、背部、臀部被燒傷,失去了正常生活的能力;其中一頭黑熊雙目失明!
北京動物園副院長王保強對此表示十分氣憤,“這根本就不是人乾的事!”
而這個肇事者不是別人,正是被民警帶回派出所的這名男青年。而更令人吃驚的是,這名男青年在民警的盤問下,才得知他竟然是清華大學電機系的一名大學生,名叫劉海洋。
劉海洋一開始在面對民警的詢問時支支吾吾,在民警從他的袋子搜出的作案物品後,他不得不承認,是他向黑熊潑的硫酸。
在派出所內,民警嚴厲地詢問他:“你為什麼這麼殘忍,這樣做的目的是什麼?”
而劉海洋說:“我曾經從書中看到過熊的嗅覺靈敏,分辨東西的能力特別強。但人們又總說‘笨狗熊’,所以我就想驗證一下熊到底笨不笨。”
這一回答當場讓民警無語。他們想不到,看起來如此文質彬彬的大學生,心理竟然是如此的黑暗。
民警詢問:“你這是第幾次做這樣的事情?”
劉海洋低著頭,回答道:“第二次。”
民警問:“第一次是什麼時候?”
劉海洋回答:“第一次是2002年1月29日。”
民警問:“你當時是怎麼做的?”
劉海洋指著袋子裡的飲料,說:“用摻有火鹼的飲料倒向他們。”
民警又問:“當時黑熊是什麼反應?”
劉海洋說:“當時看到黑熊被燒得滿地打滾、嗷嗷亂叫,我怕被發現所以趕緊離開了。”
民警問:“那你的目的達到了沒有?”
劉海洋沒有回答民警,只是低著頭。
民警對於他這種行為表示不解,說:“你是一個名校大學生耶,怎麼可能幹出這樣的事情。”隨後通知了劉海洋所在學校的領導。
接著,劉海洋作為清華大學生,使用硫酸潑熊致其傷殘的新聞見諸報端。頓時,全國輿論一片譁然,大家心裡都裝著同一個好奇的問題:一個名牌大學的大學生,怎麼能夠作出這樣的事情,他究竟是一個怎樣的人?他的內心究竟是多麼的黑暗?和他生活在一起的同學是多麼的危險?
02-扭曲的心靈
劉海洋,“硫酸傷熊事件”的肇事者,2002屆清華大學電機系一名大四學生。
如果沒出意外,他將於當年6月份取得清華大學的畢業證書,並準備繼續攻讀清華大學的研究生。
據媒體當時報道,劉海洋的家境並不富裕。他和他的姥姥,還有他母親一直生活在一個小而舊的房子裡,他的姥姥已經80多歲,他的母親以前是公交車司機,當時已經退休。
他的姥姥和他母親只有一個希望,就是劉海洋能夠順利完成學業,並走上社會的工作崗位。只是沒想到,在劉海洋畢業之際發生了這樣令人羞愧的全國皆知的事情。
劉海洋生於1980年10月。劉海洋出生後不久,劉母與丈夫離婚,劉海洋自小就生活在單親家庭。20多年來,一家人微薄的收入全部依靠劉母從事公交車司機來維持。
因為是單親家庭,劉母從小便對劉海洋呵護之極。她總是為兒子安排了一切,包括到學校行走的路線,每天穿著的衣服,幾點回家,幾點睡覺,幾點起床早修等。
在他的鄰居們看來:“劉海洋太聽話了,他甚至失去了自我意識。他更像一部機器,每一個步伐都在按照他媽媽設計的路線在行走。”
而對於劉母來說,除了工作,兒子就是她的一切。甚至有人問她:“你不覺得劉海洋的生活太單調了嗎?”
劉母說:“我沒轍呀,從3歲起他就是我的半個肩膀,我將來必須依靠他。”
在劉海洋的初中和高中同學們看來,他們普遍認為:“劉海洋很聽他媽媽的話,學習也很勤奮,從來不違揹他媽媽的意志,不做違揹他媽媽的事情,怕她傷心。”
而劉母經常對劉海洋說的話就是:“要好好聽媽媽的話,不要令媽媽失望!”
這樣的生活環境一直維持到劉海洋上大學。而他的大學同學在問及對劉海洋的印象時說:“他自理能力特別差,生活上的很多事情都不會解決。在大學裡穿衣服還成問題,有時把釦子系錯,有時領子一個裡一個外。他也很少外出,一點社會經驗都沒有,閱歷很少,就是埋頭讀書,他更像活在他自己的世界裡。”
而劉母在接受採訪時曾承認:“兒子從小就離不開我,我不去做的,他就不知道怎麼做,我不去引導的,他就不去做。”
但這次的傷熊事件卻不像她說的那樣,他並沒有得到任何人的引導。
“硫酸傷熊事件”發生後,很多人認為是劉母這種高壓式的家庭教育導致了劉海洋的心理錯位,是扭曲心靈的一次現實表達。
03-人性的思考
當時,針對劉海洋的惡劣行徑,全國社會民眾普遍是批評的觀點。有一些專家學者提出,這是我們教育的欠缺和失敗。
而鑑於全國社會輿論的影響,劉海洋一直處在公安機關的拘留中。
而在2002年3月份的兩會會議之際,李向高委員對“硫酸傷熊事件”表達了自己的看法:“保護動物連小孩都知道,大學生怎麼一無所知?這樣的事情出現在一所名牌大學,大學教育是該到反思的時候了。”
時任教育部副部長袁貴仁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被問及對劉海洋傷熊事件事件的看法,他說:“劉海洋傷熊事件不是簡單的個案,這樣的學生還有一部分,只是程度不同而已。我們應該從小學教育開始反思,不能把全部責任都推給大學。”
這似乎也是有道理的,學生有問題,不能把問題一概而論地推給學校。學生的心理健康教育以及人文精神教育與學生的成長環境也有很大關係。
所以也有不少人將劉海洋傷熊事件歸因於他的家庭環境。如前面所述,劉海洋在單親家庭長大,父母早早離婚,長期缺乏父親的關愛,加上劉母長期對劉海洋的“高期望式”教育,是劉海洋怪癖心理形成的主要原因。
對此,很多人也表示不認同,他們認為作為一個母親,劉母對於孩子的管教和教育都是在盡一個母親的責任。更有心理專家對“父母離婚對劉海洋傷熊事件有很大影響”的觀點進行質疑。
曾有學者經過長期的跟蹤調查,發現青少年犯罪的家庭原因,不應該歸因於父母關係的破裂,而家長行為的偏差、家庭成員之間的緊張的人際關係,以及親子間的溝通障礙都是子女偏差行為形成的諸多原因。
有網友表示,不要把所有的問題都推到教育上。是關乎教育的問題你說教育,這根本就是和教育沒關係的事情,也來譴責教育。好像只要是青少年出了問題,那準是教育哪裡出了問題。
在當時,各方意見在網際網路、報紙評論區相互摩擦碰撞,激起了全國社會關於這一傷熊事件的集體大討論。
而作為劉海洋的母親,她在聽到這個訊息也不相信自己的兒子會做出這樣的事情。她把一切希望都寄託在兒子劉海洋身上。
而如今,劉海洋這樣的行為顯然令她十分失望。她對於劉海洋的這一行為表示十分痛心。同時,她一方面擔心自己的兒子會因為此事會遭到清華大學的勸退,另一方面也擔心兒子觸犯了法律而遭受懲罰入獄。
而在當時,劉海洋還被派出所拘留著。
2002年3月1日,有訊息證實,劉海洋的母親與某一律師事務所簽訂了委託協議書,協議書的內容包括希望劉海洋利用業餘時間到北京動物園做5至10年義工,以此彌補他所犯下的過失。
對此,很多網友表示這十分可笑。如果再給機會劉海洋進入動物園,不知道他還會做出什麼事情來。全國動物園應該建立文明遊園檔案,對於遊客的各種不文明行為,特別是劉海洋這種惡劣的傷害行為予以記錄,拒絕他再次入園。
顯然,劉母企圖向公眾討好的態度沒有得到全國網友的諒解和接受。
與此同時,北京地區的小學生們紛紛捐出自己的零花錢,用於救助受傷的黑熊,希望它們早日康復。清華大學學生會和電機系學生會也就“硫酸傷熊事件”發出倡議,他們呼籲為救治傷熊奉獻愛心,同時對劉海洋身為清華大學學生做出如此的行為表示了羞愧。
而此時的清華大學雖然未在公眾場合表達對劉海洋的處理態度。但是,從劉海洋向黑熊下黑手的那刻起,就註定他會成為清華大學之恥。
04-定罪之難
2002年3月26日,劉海洋在被拘留滿30天后被取保候審。被傷害的幾隻黑熊仍在動物園醫院的監護室裡接受治療,有記者在採訪時看到在病室裡的滿面傷痕的黑熊仍十分痛苦。
2002年3月28日,北京電臺廣播了一條新聞:傷熊大學生劉海洋透過律師,就自己的行為向全國人民道歉,向被傷害的黑熊道歉。
據悉,截止到2002年3月14日,北京動物園收到全國各地的愛心人士的捐款共計26萬元,而傷熊治療費用已超過17萬元,後續的治療費用依然無期。
而有關此事件的定性問題的爭論從沒停止過,在京的部分法學界的專家學者認為,我國現行刑法中沒有相應的規定,對劉海洋的行為尚不能定罪。
在我國,《刑法》中只有非法獵捕、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刑法》第341條是這樣規定的:“非法獵捕、殺害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
而黑熊、馬熊是否列在我國重點保護的動物名目中,且圈養的動物並非野生狀態,因而劉海洋的行為難以適用《刑法》的這一規定。
對於動物保護者來說,這是一個不可接受的難過的結果。但是,要將劉海洋定罪,就當時的法律規定來看是十分困難的。
在當時,有一位網友在新浪上發表了《請所有為劉海洋開脫的人給我一個理由!》的文章,竭斯底裡地控訴了劉海洋的惡劣行為,總共列舉了18條劉海洋無法脫罪的理由,條條觸及人心,發人深省。
但有專家同時認為,在我國《刑法》中還有故意毀壞公私財物罪。《刑法》第275條規定,“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
公私財物不僅包括沒有生命的財產,也包括活著的動物。如果對劉海洋的傷熊行為追究刑事責任,可以適用《刑法》的這款規定。
在本案中,黑熊是無辜的,它不可能理解劉海洋的道歉行為。對於致傷致殘的黑熊來說,劉海洋的道歉是毫無意義的,它只是一個作為其自身贖罪併為平息眾怒,最終逃避法律懲罰的自保的藉口。
劉海洋,他是我國第一個公開地向黑熊道歉的人。而黑熊的傷痛,卻永遠不能被治癒,全國各地愛心人士的心痛也不可能被治癒。
05-學校之恥
與劉海洋惡劣行徑不同的是,在黑熊受傷後,清華大學的學生們紛紛組織捐款,對受傷黑熊的救治進行資助。他們的愛心與劉海洋的冰冷對比顯示出巨大的行為反差。
同年6月27日,清華大學在校務會上通過了對劉海洋的處理決定:給予劉海洋留校察看處分。在當年9月的開學前夕,清華向全體學生公佈了這一決定。
也有很多人質疑清華大學校方的這一決定,但這個決定或許印證了清華大學的包容和魅力所在。不能一棒子抹殺了一個人的所有,一個人犯錯了就要敢於給他改過自新的機會。
這個決定,給劉海洋今後的人生道路,留出了發展的空間。
雖然這個決定對於很多人來說,特別是身體遭受傷害的黑熊來說,並不是一個令人期盼的結果。但或許對於劉海洋來說,這是他實現自我救贖的一個機會。
但劉海洋作為清華大學的學生,他這一行徑對於學校的聲譽是有較大影響的。一位清華大學電機系的校友曾在網上發表文章說:“發生這樣的事情,對於我們系的聲譽,乃至對於清華的聲譽,都是嚴重的損害。”
從“天之驕子”到“學校之恥”,彷彿只是一念之間,劉海洋需要為自己的行為所負責。
時隔一年後,也就是2003年4月29日上午,備受關注的“劉海洋硫酸潑熊案”在北京市西城區人民法院開庭宣判。
法庭上,劉海洋的辯護人認為,劉海洋傷熊的行為不構成故意毀壞財物罪,而且法律沒有明文規定為犯罪行為,其主觀動機是做一種實驗,輕信熊的皮厚且嗅覺靈敏能夠避免,因此是過失行為,不構成故意犯罪。
經審理,法庭判決被告人劉海洋犯故意毀壞財物罪,免予刑事處罰。
歷經一年多的社會大討論,隨著法庭的一紙判決,似乎整個事件就要進入尾聲。對此,很多人都表示不能理解和接受。
他們認為劉海洋的行為是對於身邊的同學是十分危險的,今天能夠從身邊的黑熊下手,明天就有可能對身邊的同學下手。
雖然這種擔憂是有理由的,但是法庭判決就是權威,我們很多人都改變不了,但期待的就是劉海洋在經歷過這次事情之後,能徹底認識到自己的錯誤,能用實際行動回報社會對他的再次信任。
在這19年間,再也沒有看到劉海洋對身邊動物加以傷害的新聞報道,相信他已經透過這件事情充分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並改過了自新。
06-結束語
北京動物園黑熊被傷害事件發生後,引起了社會的廣泛關注。它是當年全國最熱點的新聞事件之一。
2002年3月1日,北京動物園向媒體釋出訊息:北京動物園完全有能力將傷熊治好,目前五隻熊傷勢逐步恢復,沒有生命危險。
對此,很多人都放心了,他們對黑熊們傷勢的好轉由衷的開心,同時也正是因為社會上那麼多的熱心人士的幫助,它們才能渡過這個難關。
但曾經發生的“硫酸傷熊事件”,打擊了很多學子對清華大學的嚮往之情,也打破了很多人對於名牌大學的美好印象,也令很多人開始關注身邊的“異常人”。因而猜疑、顧忌、遠離,這些不正是我們的生活所經歷的矛盾嗎?
只是,人與人之間的關係尚且那麼複雜,何況又是人和動物之間,人與環境、自然之間。但不管怎樣,我們始終相信:生活在這個共同的環境中,我們能找到一種人與人、人與動物以及人與自然相互協調生存的方法。
但是,正是透過這一事件,讓我們更加清楚地認識到:學歷與心理正常是完全不成正比的,也可能是毫無瓜葛的。更甚可能,是反向的!
所以,離那些你認為是性格或脾氣十分古怪的人遠一些,遠一些,再遠一些。因為只有這樣,你才會發覺,自己才是最安全的。這是這起傷熊事件對我們最好的忠告!
文章最後,感謝當年為受傷黑熊捐款出力的熱心人士們!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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