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財立方訊息】為進一步轉變監管理念,創新監管方式,加強事中事後監管,整頓規範房地產領域市場秩序,推動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12月8日,河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釋出通知稱,組織開展全省房地產領域“雙隨機一公開”監督檢查工作。
檢查物件包括房地產開發企業、房地產估價機構和物業服務企業,共涉及企業256家,其中房地產開發企業112家、房地產估價機構37家、物業服務企業107家。檢查時間為2021年11月~12月。
對房地產開發企業,通知稱,依託房地產開發行業綜合政務管理平臺,河南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從註冊地在河南省行政區域內,取得資質的房地產開發企業中,按照不超過2%比例中隨機抽取檢查物件,開展監督檢查。
重點檢查以下事項:
1.企業基本情況。包括:企業基本註冊資訊、專業技術人員情況等;
2.房地產開發行為。房地產開發企業是否存在違法違規開工建設、未按施工圖設計檔案開發建設情形;竣工專案配套設施建設交付情況等;
3.企業銷售行為。房地產開發企業是否存在釋出虛假違法房地產廣告,釋出虛假房源資訊;捂盤惜售,囤積房源;挪用交易監管資金;套取或協助套取“經營貸”“消費貸”等非個人住房貸款用於購房;協助購房人非法規避房屋交易稅費;違規收取預付款、“茶水費”等費用,變相漲價:利用不公平格式條款侵害消費者權益;捆綁銷售車位、儲藏室;捏造、散佈不實資訊,擾亂市場秩序等。
對房地產估價機構,通知指出,依託房地產估價機構備案管理系統從註冊地在河南省行政區域內,取得備案證書的房地產估價機構中,按照不超過15%比例中(不含2019年、2020年已檢查的機構)隨機抽取檢查物件,開展監督檢查。
重點檢查以下事項:
1.機構備案情況,包括:實地檢查地址是否與備案地址相一致、房地產估價師股份(出資)比例、法定代表人或執行合夥人是否真實,以及有無弄虛作假、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資產評估法》和《房地產估價機構管理辦法》的行為。
2.機構內部管理及估價報告質量控制情況,包括:估價業務管理、財務、人事等內部管理制度建設及執行情況,房地產估價基礎工作、估價程式、估價報告內部稽核、估價風險防範機制及估價檔案管理等情況。
3.誠信執業情況,包括:估價機構是否有虛假宣傳、是否依法制定合理收費標準,實行明碼實價,將服務的專案、收費標準等有關情況在經營場所醒目位置公示,並在省級房地產估價行業組織備案。是否建立信用檔案,並及時維護更新信用檔案資料。
4執行房地產估價技術標準和規範情況,從全國房地產估價行業管理資訊平臺-信用檔案系統隨機抽取一份房地產估價報告,檢查是否符合《資產評估法》要求,是否執行《房地產估價規範》、《房地產估價基本術語標準》、行業技術指引等,是否存在虛假、重大遺漏、重大差錯等情況。
對物業服務企業,依託河南省物業管理綜合監管平臺,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從有物業管理服務專案的物業服務企業中,按照不超過2%的比例隨機抽取檢查物件,開展監督檢查;抽取年度群眾投訴較多、上級交辦督辦和掃黑除惡工作轉辦的物業服務企業和物業專案開展定向檢查。
重點檢查以下事項:
1.資訊備案情況。企業實際在管專案資訊、從業人員資訊等是否與“河南省物業管理綜合監管平臺”中申報情況一致;是否按照規定進行“物業管理區域備案”“物業管理招(中)標備案”“物業承接查驗備案”“物業服務合同備案”“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備案”;是否存在未進行備案,擅自接管物業專案情況等。
2.經營行為情況。是否按照合同約定提供服務;是否存在將全部服務轉委託給他人的行為;是否落實服務收費標準、業主共有部分經營與收益、維修資金使用等資訊公示規定;是否存在超出合同約定或公示收費專案標準收取費用行為;是否存在擅自利用業主共有部分開展經營活動,侵佔、挪用業主共有部分經營收益行為;是否存在擅自改變物業管理用房用途的情況;是否存在擅自佔用、挖掘物業管理區域內的道路場地:是否存在擅自改變公共建築和共用設施用途的行為;是否存在合同依法解除或終止後,無正當理由拒不退出物業服務專案情況等。
3.消防安全情況。是否明確專案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控制室從業人員是否持證上崗;消防設施裝置是否能夠正常執行,是否定期維護保養;是否存在堵塞、佔用消防安全通道情況:樓梯過道、房屋屋頂、露天平臺和開放式陽臺、車庫是否存在存放可燃物、易燃物、堆積物等情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