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紐約法拉盛同城報道
世界人民離不開生老病死,生活在美國的民眾還要加一條,離不開山姆大叔收稅。
美國有著世界上最複雜的稅法體系,也有著沉重的稅率,這也就很多人願意鋌而走險的”逃把稅“。
12月6日聯邦法官判處洛杉磯市中心時尚區一家服裝批發公司老闆Sang Bum“Ed”Noh12個月零1天的刑期,罪名是承認八項控罪,包括洗錢和欺騙海關。
現年67歲的Noh刻意報低進口的服裝價格,來避免向美國支付數百萬美元的關稅,且沒有向聯邦政府報告大筆的現金交易。
最終除了刑期外,他還將賠償政府3522萬7855美元,並同意被沒收款項8156萬4856美元。
可不得了,這兩筆錢放一起,就是賠了“一個億”啊!
據悉,被告擁有兩家服裝公司。
聯邦檢察官辦公室稱Noh的其中一個公司Ambiance在不到四年裡從聯邦海關和邊境保護局和國稅局共偷稅約3522多萬美元,他欺騙海關、不提供8300表格,但在貝艾爾地區購買了一套房子、豪華汽車,並在鞋盒和垃圾袋中儲存了3500萬現金。
讓大家見識下這個壯觀的查抄場面。
在Noh的指示下他的亞洲供應商為其準備的第一張發票通常是實際價格的60%至70%,第二張發票是實際價格的餘額,Noh把第一張發票上報用於計算進口關稅。
而在店面的銷售過程中,他的公司使用兩套賬簿來記錄銷售額,其中一套記錄現金交易,在報稅時並未向會計師報告,此外他還指示會計師少報一些帳面收入。
目前國際麻醉品、洗錢和敲詐勒索科的助理、聯邦檢察官Scott D. Dubois起訴了此案,資產沒收科科長助理、聯邦檢察官Jonathan S. Galatzan處理了本案的資產沒收部分。
該案由國土安全調查局、國稅局刑事調查局、聯邦海關和邊境保護局、LA IMPACT、長堤警察局、洛杉磯警察局等執法單位聯手調查。
親人“贈予”金額太多小心被重罰
在美國,你問所有的華人這個問題,他們都會告訴你——讓親戚“贈予”,既不用申報,又不用擔心被國稅局查稅。但這是……錯的!錯的!錯的!親戚“贈予”也要向國稅局報稅,有華人被重罰25%。假如轉了100萬美元到美國,那麼被罰金額高達25萬美元。
眾所周知,美國是“萬稅,萬萬稅”的鼻祖!每個月都要交稅,每年還有一個報稅時間,將自己在上一年掙了多少錢都一五一十告訴國稅局,否則被查到有收入不報稅的話,就可能面臨重罰。
還記得英達在美國涉嫌洗錢被重罰30萬美元的事件嗎?
中國著名演員英達在2017年2月被控洗錢罪,他在2011年4月至2012年3月期間,將46.44萬美元現金分50次存款,每次存入定額低於1萬美元。因為美國財政部規定,如果同一個人在24小時記憶體入超過1萬美元現金,就要填報申報。英達為了不觸碰這條線,所以每次存款金額低於1萬美元。但他沒有想到還有另一條高壓線,如果30天內頻繁存入現金,銀行也會向國稅局報告。就這樣,英達在11個月之內高頻次地將46.4萬美元存入他和他妻子的聯名賬戶,受到銀行的懷疑。最終,英達認罰32萬美元,來了解這個官司。值得一提的是,英達的這些現金,都是從中國帶過來的,進入美國海關的時候也是申報過的,他本可以一次性存入,沒想到70%的錢被美國政府罰沒了。
A:需要申報,金額超過10萬美元,都要申報。
Q:我父母將國內一套房產過戶到我名下,需要申報嗎?
A:海外贈與包括現金、房產以及其他資產,只要房產的價值超過10萬美元,都需要申報。
Q:我父母過世,我繼承了他們在國內總值50萬美元的不動產,我需要申報嗎?
A:需要申報,贈與物也包括海外遺產。
Q:我媽直接匯款15萬到我就讀的美國大學,支付我的學費,我需要申報嗎?
A:直接支付給教育機構或醫療機構的金額不屬於贈與,不用申報3520表格。
Q:我畢業後想在美國開公司,但是啟動資金不足,我媽從國內銀行給我匯款,我需要申報嗎?
A:如果你用等值的公司股份和你媽交換匯款,那麼這筆資金就不屬於贈與;如果這筆資金為借款,雙方需約定合理的還款日期和還款利率,並儲存好借據及支付利息憑證作為非贈與的證明。
如果是你媽給你的贈與款,則超過10萬美元就必須要申報3520表格。
大家是什麼情況,一定查好相關資訊,早做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