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農業農村部辦公廳關於開展全國糧食生產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表彰工作的通知》(農辦農〔2021〕20號)要求,現將全國糧食生產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擬表彰物件予以公示。
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2021年12月8日至12月14日)。
公示期內,如對擬表彰物件有不同意見,可向農業農村部全國糧食生產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評選表彰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反映。反映情況需客觀真實,以單位名義反映情況的材料需加蓋單位公章,以個人名義反映情況的材料需用真實姓名並提供聯絡方式,不接受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意見(信函以到達日郵戳為準)。
電話:010—59192898 59192162 59192865(傳真)
地址:北京市朝陽區農展南里11號農業農村部種植業管理司(100125)
附件:1.全國糧食生產先進集體擬表彰名單
2.全國糧食生產先進個人擬表彰名單
全國糧食生產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評選表彰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1年12月7日
編輯:劉天承
監審:郭平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