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要看是否能真正地能利益他人,而不是一味地禮讓、一味地尊敬、一直地寬恕和忍讓。
比如,一個人做了錯事,就必須讓他接受懲罰,如果寬恕了他,就會讓這個人的噁心膨脹,膽子越來越大,最後做出更大的壞事。所以過分地善良、一味地寬恕就不是善了。
《了凡四訓》中有則故事:古代,有個呂文懿公身為宰相,在路上遇到一個醉漢,醉漢酒後吐狂言,辱罵宰相,手下人見了,就抓了醉漢。可是呂公說:此人喝醉了,不要與他計較了。於是寬宏大量地把他給放了。由此可見宰相呂公非常地與人為善吧?
可是過了一年,還是此人,他又一次喝醉了。這次他不禁辱罵了別人,還動手把別人給打死了,因此就被問了死罪。宰相呂公得知後十分後悔,他說:唉,假如去年他罵我的時候,我把他送到官衙制罪,給他點小的懲罰,讓他生起戒心,也就不至於做出今天這麼大的惡事了。
所以,不能過分地善良而將善心用錯地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