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規避海外買家稅等不必要的麻煩,不少人會找擁有加拿大身份的人來購買房屋,這樣的操作聽起來很簡單,但卻讓不少人都陷入了麻煩。
近日,安省法庭就審理了這樣一起案件,一名中國男子在找了兩名有加拿大身份的華人買房後,卻出了大問題。
示意圖
這名男子本想著把房屋裝修一新之後再重新倒賣,可讓人沒想到的是,賣家居然拿著348萬的購房款跑路了,而他也和兩名合夥人之間產生了矛盾,最終鬧上了法庭。
法庭檔案顯示,中國男子梁先生(Yu Liang,音譯)在2016年的時候認識了徐女士(Jian Xu,音譯)和王先生(Yuchen Wang,音譯),在2017年時,三人達成協議,購買了位於北約克176和178 Caribou Road的兩套物業。
三人的計劃聽起來很完美:梁先生投資348萬買下房屋後進行翻修,接著再高價賣出去。
梁先生因為不是加拿大公民,再加上由於個人原因,他並不想讓自己的名字出現在買房合同上,於是註冊了一家只有編號的公司,2587830 Ontario Inc.,來代表他行事。
然而這時候問題卻出現了,根據法庭檔案顯示,這兩套房屋的賣家不知道是透過什麼樣的花言巧語,說服梁先生、徐女士和王先生預先支付了購買和重建物業的資金,隨後就帶著這300多萬溜了。
最終,售房協議並沒有完成,這三人都表示自己是這場欺詐行為中的受害者。
賣家捲款跑路後,由於梁先生不想讓自己的名字出現在交易中,這兩套房屋透過銀行的強行出售程式轉手,買家為徐女士的朋友。
徐女士和王先生之後想再聯絡梁先生讓他提供資金,但梁先生對此卻沒有回應,彷彿人間蒸發了一般。
示意圖
沒辦法,兩人只好找徐女士的另外一位朋友出資完成了交易。從徐女士和王先生兩人的角度來看,這筆交易已經和梁先生沒什麼關係了。
對此,梁先生狀告徐女士和王先生違反合同,違反信託責任的同時,還應當承擔過失責任。
不僅如此,梁先生還搬出了徐女士和王先生先前的種種“罪狀”,比如徐女士和王先生兩人動用他的投資款,在自己不知情的情況下,購買了隔壁174 Caribou Road的物業。
不過對此,梁先生並拿不出什麼證據,因此這些指控都被徐女士和王先生否認了。
徐女士和王先生表示,174、176 和 178號這三套物業,最終都是他們用自己的資金進行了建造和開發,所以梁先生因為沒能為176和178兩套房屋提供資金,雙方的合作已經結束。
梁先生在這之後也做過掙扎,為這幾套房屋申請了“未決訴訟證明”(certificate of pending litigation,CPL ),暫時凍結了房屋的轉讓,不過徐女士和王先生在之後又從法官那裡順利申請了取消CPL,隨後就將176號房屋賣了出去。
根據多倫多地產局的資料,176號物業在2019年1月時以185萬買進後,分拆翻建為176、176B兩套豪宅,分別以290萬出售。
176 Caribou Road
在這起案件中,最受傷的還是梁先生,折騰了一大圈,不僅一毛錢都沒賺到,348萬還打了水漂,對此法官也沒有坐視不理,從採取的措施上來看,還是相當同情梁先生的。
法官在解除CPL的時候附帶了條件,174號和176號這兩處房屋在出售時,命令地產律師將淨收益以信託方式,自行保管或交給法庭保管。
王先生及徐女士對此提出上訴,但最終遭到法官駁回。換句話說,王先生及徐女士目前也不能指望從174號和176號這兩套房屋裡撈到錢了。
只不過,梁先生的這348萬最終能否順利收回,目前還不得而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