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亞悉尼東郊的庫吉海灘,曾經是悉尼一個非常有名的景點,每年都有很多遊客來這裡遊玩。伯特.霍布森看到了這個商機,在這裡開了一個水族館,同時經營著劇院、浴場和舞廳,賺得盆滿缽滿。
但是到了1935年,隨著庫吉碼頭被當地政府拆了,遊客也越來越少,霍布森的生意一落千丈,1400個的座位,經常只有寥寥幾個客人,霍布森焦慮得睡不著覺,如果再想不到新的點子吸引顧客,他就要宣佈破產了。
苦思冥想了幾天,霍布森想到一個點子:引進鯊魚。
雖然我們現在在水族館或海洋館看到鯊魚已經不是什麼新鮮事了,但在當時,人類對鯊魚這種可怕的海洋生物並沒有足夠的馴化能力。在很多海灘,鯊魚傷人、吃人的事件層出不窮,一年都要咬死好幾個在海邊游泳的人。
不過人類對這種自己無法控制的生物,天生充滿好奇,如果能夠抓一條鯊魚放到水族館裡,一定能夠吸引到顧客。
1935年4月17日,一個風平浪靜的早晨,霍布森帶著捕捉鯊魚的工作,和兒子小霍布森一同乘著小船,來到距離庫吉海灘3公里遠的海域。
霍布森是一個很有經驗的捕魚高手,他用一條大魚做誘餌,沒過多久,他就感覺誘餌被咬住了。經驗告訴他,有獵物上鉤了。不過他並沒有馬上收網,而是打算等獵物吃得最投入時,一舉拿下。
但下一刻,霍布森父子發現他們下誘餌的地方,出現了一股巨大的旋渦,水底下似乎有一股非常強大的力量。
霍布森意識到,水底下應該有一個大傢伙正在搶食。父子倆趕緊拉住了網繩,費了九牛二虎之力,終於將獵物拉出了水面。
他們幾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他們拉上來的竟是一頭長約4米,重約1噸的大虎鯊。大虎鯊的嘴裡叼著一條正在吃著魚餌的小鯊魚。
父子倆費了好大的勁,將這隻大虎鯊拉到了水族館。
很快,庫吉水族館來了一頭大鯊魚的訊息不脛而走,記者也爭相來採訪。水族館又恢復了往日的熱鬧,遊客們爭相買票要來一睹虎鯊的真容,霍布森收錢收得手軟。
展覽進行了一個星期,一切都非常順利。
時間來到了4月25日,這天是澳新軍團日,是澳洲的法定節假日,來水族館的人比平日更多了,很多都是家長帶著孩子一同來觀看。
但是這一天,大虎鯊似乎生病了,它沒精打采地遊動,一點都不像傳說中兇猛的模樣。
下午4點半,大虎鯊突然開始抽搐,沒過一會兒,它開始嘔吐,眾目睽睽下,它先是吐出了一隻死老鼠,緊接著吐出了一隻死麻雀......這還不算完,人們看到,一條手臂也從大虎鯊的嘴巴里吐了出來。
看臺上的遊客們都忍不住驚叫起來,紛紛後退,逃出看臺。
霍布森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趕緊打電話報警。
警察從水裡撈出那條從虎鯊嘴裡吐出來的手臂,發現這是一隻成年男人的左胳膊,胳膊上面還有兩個拳擊手在對打的紋身圖案。
一開始,警方認為有可能是虎鯊傷人釀成的慘案。但很快,這個猜測就被否決了。
經過法醫的鑑定,這隻手臂的斷裂處很平整,不像是撕咬的痕跡,更像是用斧頭或刀砍下來的。
不過讓人覺得不可思議的是,照理來講,虎鯊的胃酸腐蝕性非常強,為什麼展覽了七八天了,還有未消化的老鼠、麻雀以及完整的手臂呢?虎鯊的肚子裡除了手臂,還有沒有其他的屍體殘骸?
警方透過對虎鯊進行解剖找到了答案,他們在虎鯊的胃裡發現了還沒有完全消化完的鯊魚殘渣。也就是說這個手臂並不是被虎鯊吞下去的,而是來自於那頭被虎鯊吞下的小鯊魚。
不過,他們並沒有找到除了手臂以外的其他屍體殘骸。
因此,警方推斷,這並不是一起簡單的鯊魚傷人或殺人事件,而是小鯊魚剛好吃到了一條斷了的胳膊。那麼,這隻胳膊的主人究竟還在不在世呢?
警方在報紙上公佈了這隻胳膊的資訊,由於手臂上有獨特的紋身圖案,很快,就有人打電話來認領了。
打電話的人叫埃德溫.史密斯,住在悉尼,他說這隻手臂是他哥哥詹姆斯.史密斯的,現年45歲,已經失蹤了好幾周了。
由於手臂儲存完好,警方很快就提取到了手臂上的指紋資訊,並與詹姆斯的指紋進行比對,最終確認,這隻手臂確實屬於詹姆斯的。
詹姆斯是出生於英格蘭的前拳擊手,後來,他搬到澳大利亞的格拉斯生活,經營著一家檯球酒吧。
詹姆斯剛到澳洲時,當過短暫的建築工人,也經常參加一些輕量級別的拳擊賽,多次參加非法賭博,在警察局有過輕罪記錄,是一個遊走在悉尼黑社會邊緣的混混。
那麼詹姆斯究竟是死是活呢?
據詹姆斯的妻子說,4月7日晚上,詹姆斯告訴他,說他要去夜釣,晚上不回來了。但之後,他就再也沒有出現過了。
透過對詹姆斯的社會關係進行走訪和調查,警方找到了一個叫帕特里克.布雷迪的退伍軍人, 布雷迪和詹姆斯在生意上有往來。
4月7日,在詹姆斯失蹤的那天晚上,他並沒有去海邊釣魚,而是約了布雷迪,去悉尼南部的塞西爾酒店玩牌。
布雷迪說,當天晚上他和詹姆斯在酒店吃了飯,喝了酒還打了牌,之後他就將他送到自己租的一棟海邊小屋,這棟海邊小屋距離塞西爾酒店不到2公里,之後兩人就分開了,並且此後就再也沒有見過面。
也就是說,布雷迪很有可能是見到詹姆斯的最後一個人。
由於布雷迪也是遊走在法律邊緣的人,專門做偽造證件和支票的勾當。所以警方懷疑是布雷迪殺害了詹姆斯,並將他拋屍大海。
警方便對布雷迪的小屋進行了搜尋,但並沒有任何線表明布雷迪殺害了詹姆斯。
警方甚至不知道要不要對這起案件繼續調查,因為沒有任何明確的資訊表明詹姆斯遭遇了不測,也許他可能只是受了傷躲了起來,畢竟遊走黑社會的,這種情況是非常有可能的。
不過民眾卻對這個案件非常興奮,不斷地提供資訊給警方。
其中有一個認識詹姆斯的人說,詹姆斯的檯球酒吧生意很一般,但是他的收入卻不菲,因為他跟著悉尼黑幫的一個叫雷金納德.霍姆斯的頭目混。
霍姆斯的祖父和父親都是成功的造船商,霍姆斯繼承了祖父和父親的衣缽,在拉文德灣製造快艇,賣給有錢人,生意非常好。
但霍姆斯並不滿足於此,為了賺到更多的錢,他開始走私販D.他利用快艇從走私船上將D品運到港口,然後銷售全國各地。
不僅如此,霍姆斯還從事過保險詐騙活動,透過人為製造沉船事件來騙取高額的保費。
而所有的這些犯罪活動中,史密斯都參與其中,他負責駕駛快艇到接頭人那裡去取貨,然後交給霍姆斯。
但是霍姆斯表示,雖然詹姆斯在給他做事,但他並不知道詹姆斯究竟去了哪裡,4月7日那天他也沒有見過詹姆斯。詹姆斯失蹤的當天晚上,他一直呆在家裡,有充分的不在場證據。案件的調查進入了僵局。
這時,一名計程車司機提供了一個關鍵的線索。據他描述,在7號晚上,他在海邊小屋附近接到了一名乘客,將這名乘客送到了悉尼北部的景灣街3號。
經過調查,這個地址,正是霍姆斯豪宅的地址。
而計程車司機也很快認出了當時的乘客正是布雷迪,之所以他還記得那麼清楚,是因為當時布雷迪的舉止很奇怪,他的一隻手全程都放在外套裡,好像裡面藏著什麼東西一樣,神情也十分緊張。
警方推斷,外套裡面很可能是詹姆斯的那隻手臂。
矛頭再次指向了布雷迪,警方再次對海邊小屋進行搜尋。這次,他們根據知情人士提供的資訊,發現小屋丟了一個床墊和一隻很大的皮箱,這隻皮箱足夠裝一個成年人。
警察立馬逮捕了佈雷德,但佈雷德否認了警方的全部指控,而警方也確實沒有任何的直接證據證明佈雷德殺害了詹姆斯。
不過,很快,事情就發生了戲劇性的變化。
在布雷迪被捕的四天後,5月24日,有人打電話報警,說在悉尼港口,有一艘快艇瘋狂駕駛,擾亂船隻航行。
警方立即出動,在快艇身後追了4個小時,才將它逼停。
開船的是霍姆斯,他滿臉都是血。
霍姆斯說,有人要殺他,幸好子彈打歪了,只擦破了頭皮,他摔入海中才逃過一劫。他是為了躲開襲擊者,才瘋狂開船的。
警察將霍姆斯送到醫院包紮,並問他究竟是什麼人要殺他?
大難不死,這次霍姆斯決定說實話,他說他知道詹姆斯是誰殺的,兇手就是布雷迪。
其實,詹姆斯還有一個特殊的身份,那就是警方的線人,當然布雷迪和霍姆斯都不知道。
一年前,另一個黑幫頭目愛德華.弗雷德裡克,與布雷迪等人策劃了幾起假支票詐騙案,但都被銀行輕鬆地識破了。
還有一次,愛德華又策劃了一起銀行搶劫案,但還沒開始實施,發現警方已經恭候多時了。種種跡象都表明,他們當中有警察的臥底。
經過了一番調查,他們覺得詹姆斯最可疑。因為佈雷德與霍姆德也有交易,而霍姆斯非常信任詹姆斯,很多事情都會讓他去做。
愛德華就命布雷迪殺了詹姆斯。
4月7日,布雷迪將詹姆斯約到了南部的賽思爾酒店,並在海邊小屋將他殺害,然後肢解了他的屍體,之後將他的屍塊裝進了一個箱子,拋到了貢納瑪塔灣。
這種殺人手法,在20世紀二三十年代的黑幫圈子裡,是很常規的操作。
但布雷迪還留下了一隻手臂,他要去勒索霍姆斯。他從海邊小屋攔了一輛計程車,來到霍姆斯的別墅,詳細講了他怎麼將詹姆斯殺害並威脅他,如果不立即給他500英磅,就會和詹姆斯的下場一樣。
霍姆斯趕緊掏出500英磅給佈雷德,佈雷德拿了錢留下了手臂離開了。
佈雷德離開後,霍姆斯趕緊趁夜色正濃,帶著詹姆斯的手臂來到庫吉海邊,將它扔到了大海里。
沒想到手臂被鯊魚吞了,這才引發了後面一系列的事情。
雖然霍姆斯的所說的時間線,與計程車司機提供的時間線一致,但還有一點很可疑,那就是佈雷德並不缺錢,為什麼要向霍姆斯勒索,而且只要500英磅呢?
但警察並沒有去追究這個細節。
霍姆斯為了保命,同意在6月12日的庭審出庭作證,作為佈雷殺一級謀殺罪的證人。
但是12日早上,霍姆斯卻遲遲沒有出現。
隨後,便有人在海港大橋的希克森路上發現了霍姆斯,他坐在車裡,胸口被三發子彈打穿,已經沒有呼吸了。
又一起謀殺案!但究竟又是誰殺了霍姆斯呢?警方調查了許久都沒有任何頭緒,這起案件也就成了懸案。
而因為霍姆斯已經死了,沒了證人,檢方對佈雷德一級謀殺罪的指控自然也就沒有足夠的證據,佈雷德被無罪釋放。
佈雷德的律師甚至說,現有的一切都不能證明詹姆斯一定是被謀殺的,有可能他只是失會了一隻胳膊,但仍然在世界上的某個角落生活著。
1935年6月13日,霍姆斯在悉尼北郊的火葬場被火化,留下了價值34000英磅的遺產和一份高額的意外保險。
1965年,76歲的佈雷德去世。在詹姆斯失蹤和霍姆斯失蹤的30多年裡,佈雷德堅稱,他與詹姆斯的謀殺沒有任何關係。
可以肯定的是,就是霍姆斯肯定不是布雷迪殺的,因為當時布雷迪已經被捕了。那會是布雷迪讓人去殺他的嗎?霍姆斯的死和愛德華有沒有關係呢,畢竟作為不同的黑幫頭目,黑吃黑是再正常不過了。
但不管怎樣,儘管這起因為虎鯊表演而牽出的複雜謀殺案,就這樣成了一起無頭案。隨著時間的流逝,也很少有人記得了。
再次提起的時候,人們倒是對那隻無辜的虎鯊產生了同情,畢竟無論是詹姆斯還是霍姆斯,他們幹了那麼壞事,死得並不冤枉。
但那隻虎鯊做錯了什麼?它只是剛好吃了一隻小鯊魚,還沒吞掉就被水族館老闆逮走,然後在公眾的注目下,吐出了一條被拋屍的手臂,還要被解剖,太可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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