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量總是人們津津樂道的話題之一。
然而,那些“海量”酒神似乎只存在於坊間“吹牛大賽中”,“千杯不醉”是人們最常用來表述酒神們是如何得能喝,而身上有“酒漏”則是用來解釋“千杯不醉”生物學機制的最常見說辭。
但是,不管是吹牛也好,吹水也好,似乎都不怎麼有說服力。
有沒有像吉尼斯紀錄這類的世界最大酒量記錄呢?
好像沒有。
酒精是一種麻醉劑,大量使用不僅可以使人醉酒,更大劑量還能使人死亡,因此,不可能有合法的最大酒量紀錄。
出於同樣的原因,有關酒精代謝動力學的科學研究也都嚴格限制攝入的酒精量,飲酒量一般限定在使血液酒精濃度(BAC)低於120mg/100ml,即1.5倍於我國醉駕標準的水平。
這麼說,喝酒的“海量”是不是隻能存在於坊間的吹水中呢?
不然。
因為,雖然不存在“合法”的超大劑量飲酒,違法的大劑量甚至超大飲酒還是有機會被“合法”捕捉到的。
那就是一些醉酒駕駛和醉酒刑事案件中的人。
在這些案件中,犯罪分子(醉酒駕駛也屬於一種犯罪行為)的BAC會被測定和記錄在案,我們可以透過這些記錄,使用酒精代謝動力學知識逆推出他們可能的最大喝酒量。
我們知道,酒精具有高度水溶性,可以與水以任意比例互溶。
酒精被吸收進入體內後會均勻分佈到任何體液中,從醫學上講酒精在體內的分佈遵守嚴格的“一室模式”。
因此,在一定“瘦”體重的人,其體液總量一定,在特定的飲酒模式(主要考慮是夠空腹和喝酒速度)下,喝下去含一定酒精量的酒,可以比較準確地預測出可以達到的最高血液酒精濃度(BAC)。
反過來,也可以透過測定的BAC,相對準確地逆向推匯出一個人究竟喝了多少酒。
簡單來說,可以透過人可以達到最大BAC和當時的狀態推匯出一個人的最大酒量。
我們知道,歐洲,特別是俄羅斯和北歐一些國家,存在大量的酗酒者,加之這些國家的男性普遍的人高馬大,龐大的體重+長期大量飲酒,就訓練出了批次“海量”選手。
在這些國家因為醉酒駕駛被逮捕的司機中,往往“潛藏”最多“千杯不醉”的酒神。
在筆者檢索到的一項來自北歐國家的,一組具有極高BAC的醉酒駕駛被捕司機中,平均BAC為4.05 g / l,即405mg/100ml,是我國醉酒駕駛標準的5倍。
BAC範圍從271mg/100ml到最高的518mg/100ml。
BAC高達518mg/100ml,根據已知的酒精代謝動力學資料,以80~100公斤體重計算,在空腹狀態、短時間內“一口悶”(15到30分鐘喝完)的喝酒模式下,可以推算出喝下去了含380~480克純酒精的酒。
以50度白酒來計算,總共喝下去約950~1200克酒。
即可能總共至少喝下去了1.9到2.4斤50度的白酒。
喝下去1.9到2.4斤50度的白酒還能駕車,說明這並非其最大酒量。
換句話說,其最大酒量超過1.9到2.4斤50度白酒。
如果是類似我國通常“酒場”上,2到3小時內邊吃邊喝邊吹牛的喝酒模式,一定最大BAC對應的喝酒量還需要增加三分之一。
那麼,518mg/100ml的最大BAC,對應的可以是2斤半到3斤2的50度白酒。
也就是說,“海量”酒神們,在2到3小時內喝下去3斤多的50度白酒是完全可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