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古至今都有婚配方面的差額化問題,比如“光棍”問題,是很讓政府注意的一種現象。那麼光棍為何會引起政府注意呢?首先古人講“不孝有三,無後為大”;其次光棍多了,對維持社會安定不利。
在今天的角度來看,單身是一種選擇,無論男女都可以選擇婚配或者單身,但古代絕對是“被單身”,因為貧富差距大,所以富人妻妾成群,而窮人往往無妻可娶。
而古代也有青樓,就是為了解決無妻的男人的生活問題,可是,既然窮得娶不上媳婦,大約也沒啥錢逛窯子,所以經常去的還是富二代。我們可以看到,在任何社會里,資源都倒向有錢的這一方。
“光棍”過多會帶來嚴重的社會影響,會造成人口變少,老齡化過重,社會不安定等問題,那麼我們的老祖宗是如何解決這個問題的呢?
第一種:保媒。這個方式是最普遍的,媒人在古代十分吃香,婚姻必須先由“媒妁之言”開始,媒人一般都是“私媒”,為富貴人家做媒油水最多,所以媒婆趨之若鶩,不過如果是給窮人家做媒,她們可就沒那麼積極了,畢竟拿到手的錢也不會太多。那麼窮人要娶妻怎麼辦呢?“官媒”可以強行介入,因為是政府的命令,“官媒”不得不執行。
第二種:法律強行介入,如果不嫁人,家人就得坐牢。這個聽起來很極端,執行起來也比較麻煩。南北朝時代,“女子十五不嫁,家人坐之。”女孩出於疼愛自己的父母,也只得含淚答應嫁給自己不愛的人。
《晉書·武帝紀》有文字記載:“制女年十七父母不嫁者,使長吏配之”。即使比較寬鬆的朝代,官府不會粗暴地讓家人坐牢,也會強行讓“官媒”給她安排個婆家,強行婚配。
第三種,鼓勵寡婦再嫁。在中國歷史上,並沒有很強的“從一而終”的貞節觀,這個觀念是宋朝程朱理學搞出的東西,即使在宋朝,這幫搞出這套“學問”的人,也鼓勵自己的親戚再嫁,並且還成功地將她們嫁了出去。
戰爭時代男人死得很多,於是很多女的,不滿二十就要守寡,這可是最佳生育年齡啊!李世民剛即位的時候,就下旨鼓勵寡婦再嫁,這樣才能讓唐朝的人口增多,這些都是現實的問題,人有時候也得現實點。
戰亂時期什麼三綱五常,能有個媳婦就不錯了,關鍵是能不能生孩子,能不能操持家務為男人減輕負擔,維護社會穩定。
第四種,鼓勵娶二婚女子,有寡婦再嫁,就有人娶,說到底環境改變一個人,如果周圍人的認知都是不管二婚三婚,只要兩情相悅,彼此相中,就嫁了再說,那麼是完全沒問題的。
就像當時的少數民族,兒子繼承父親的繼妻,弟弟娶嫂子都是常態,王昭君不就是分別嫁給父子二人嗎?古代女子是財產,還可以贈給朋友,雖然現在人覺得不可思議,但古人都覺得很正常。
第五種:“一妻多夫”,乍一聽還以為是“一夫多妻”,不是,是幾個男子合夥娶一個妻子,因為沒錢,所以幾個人用一個女人,生孩子,做飯,幹活,洗衣服,相當於僱了一個老媽子,讓男人可以打拼事業無後顧之憂。
當然也有自由戀愛,比如《周禮》中的《地官·媒民》中的文字:“中春之月,令會男女,於是時也,奔者不禁,若無故而不用令者,罰之。”政府也會故意製造這種機會,讓男女婚配,這也是提高國家人口的方式。
這種種方式都體現了我們的祖先,老祖宗的智慧,但是現在人卻一個也不能用,只能透過相親,或者多出去走走,認識未來的伴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