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糧、統購糧、儲備糧、愛國糧、口糧與返銷糧
胡福秀/文
1976年5月,我招幹參加工作後,有幸見證了國營農場的經營體制和完成國家公、購糧任務的另一番場景——
國營農場因為是國有的,耕地屬國家所有,是農場集體耕種的,因此,它的集約化經管、全機械化操作是農村無法比擬的。到上世紀九十年代,國營農場的農業機械化率達到95%左右。而在農村,由於土地大包乾分到一家一戶,農業生產的機械化還處在初級階段,只是解決了運輸機械化的問題。
國營農場是一個國有的小社會群體,包羅永珍,社會上有的產業、行業、機構、群眾團體,應有盡有。職工所需的糧、油、肉、蛋、奶按規定標準供應,所需日用商品不出農場就能買到,很多加工廠都有車間工廠。農場職工的生老病死、計劃生育、武裝保衛、社會治安、就醫看病、孩子入學、短途出行、糧油加工、糧食儲備、器械製造、汽車運輸、農田機械等,門類齊全。農場職工的待遇,包括住房,類同於當時的城市居民,在生活物資的供應上甚至還優於城市居民。
當時的國營農場職工是按月發工資,儘管比其他行業的幹部職工工資低,但跟農民比“月月都有個麥子黃”。不像農民辛辛苦苦長年累月面朝黃土背朝天,沒有星期天、沒有節假日,一年下來,真的分不到幾個錢——如果生產隊沒有經濟作物,農民吃糧還要給生產隊倒補糧錢。農場所有在冊人員的口糧是統一供應。子女初中以前上學不出場部。高中、中專學生不出農墾系統。因此,當時的國菅農場是社會人們嚮往的好地方。
國營農場是國有的,是國家儲備糧食的基地。那時所有農場都有相當規模的糧食儲備庫和糧油加工廠,不但能滿足農場所有人口的口糧供應(成品糧),而且還是國家調轉糧食、油品、肉蛋奶魚的重要基地——尤其是成品糧油,不但平衡本區城市供應,而且還向周邊省份調運糧油。特別是副食品供應,寧夏國營農場幾乎佔據寧夏區內的一半,牛奶和鮮魚的供應幾乎全部由國營農場提供。
國營農場不但農業機械化水平高,在推廣普及科學技術上更是農業的排頭兵,糧食產量普遍高於農村且還是優良品種的繁育和供給基地。
此種局面一直延續到上世紀九十年代後期,由於國家改革更加深化,市場經濟體制的全面推行,農場的工、商、建企業實行“兩權”(所有權和經營權)分離,職工結束了統一發工資的局面,用土地置換解決職工工資收入和養老金上繳的問題,有的困難農場還用土地置換了職工身份,徹底打破了國有企業的“鐵飯碗”,農場企業砌底放開了職工自主經營的權力,同時逐步將農場所承擔的醫院、學校、計劃生育、治安武裝、職工社保、環境治理等社會義務全部移交地方,農場只管好所辦企業,為職工提供產前、產中、產後的服務就行了。農場職工只保留了身份,靠土地經營謀生活的與農村沒有多大區別,只是所經營的土地之多少,其他不靠土地經營的職工都是自謀職業,大都是個體企業的經營者。
農場職工子女與農民子女最大的區別就是沒有土地經營的繼承權。國營農場雖然輕裝上陣,是名副其實的國有企業,但如何利用好國有土地資源優勢,有待商榷。
雖然我國有十八億畝耕地,但我們有十四億人口在消費,且不說工業、畜牧業用糧,單人口的食品蔬菜等消費都是不容忽視的,糧食安全關乎國計民生的大事。
“三農”問題,作為國家的頭等大事,中央每年都及時召開農村工作會議,制定政策,精心指導農村工作,下發一號紅標頭檔案,讓廣大農村農民早早吃上定心丸,讓關乎國家根基的“壓倉石”更加堅不可摧——尤其是對農村農民土地承包期的延長和確權,創造性地提出了農村土地“三權”——所有權、經營權、使用權的確定,更加給農民吃了定心丸,同時便於農村土地集約化經營,充分發揮農村土地在現代化科技普及應用時期,發揮對農村對國家最大貢獻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