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僑報網報道】1984年,一名男子用自己的槍打死了一名紐約市交通警察。本月早些時候,在服刑36年後,紐約州假釋委員會悄然釋放了這名男子。
據pix11報道,25歲的洛扎達(Irma Lozada)警官是紐約市第一位殉職的女警察。在她被殺害的那天,洛扎達正穿著便衣為33運輸區工作,她在布碌侖乘坐L號線尋找小偷。當時,紐約市交通警察局(New York City Transit Police Department)是一個獨立於紐約警察局的機構。
射殺洛扎達的56歲男子基特(Darryl Jeter)的釋放激起了警察慈善協會成員的憤怒,他們指出洛扎達的被殺是“紐約市歷史上的一件悲劇”。“基特至少是兩年內假釋委員會釋放的第23名警察殺手,”工會在週日早上的一份宣告中寫道。
1984年9月21日,也就是基特19歲生日那天,洛扎達和她的搭檔在布碌侖的威爾遜大道站(Wilson Avenue)看到基特在L線上從某人的脖子上搶鏈子。洛扎達和她的搭檔開始追小偷,兩名警察分開了。
隨後,洛扎達獨自追上了基特,在隨後的打鬥中,她被一把警察用槍擊中頭部兩次。直到三小時後,她的屍體在布什維克一片空地的雜草和垃圾中被發現。
基特被判二級謀殺罪,並被判處32.5年至終身監禁。在12月初獲得自由之前,他至少兩次被拒絕假釋。
PBA主席帕特里克·林奇在週日發表的宣告中表示:“對於那些為了阻止罪犯侵害無辜紐約人而冒著生命危險的警察來說,釋放兇手是一個沉重的打擊。我們繼續敦促州長霍楚和州立法機構修復我們破損的假釋制度,以免另一位英雄的犧牲蒙受恥辱。”
當時,基特朝洛薩達頭部開了兩槍時,他已經因為1983年搶劫未遂而處於假釋期,當時基特17歲。洛扎達在紐約市交通警察局工作了四年,之前她是一名輔助警察。
(編譯:S 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