賢秀問大哥是否真的認為他沒有殺洪菊花。大哥說他根本不在乎賢秀是不是真兇,他只要認識關在看守所中的賢秀就夠了。
洪菊花的繼父出庭作證,菊花的死對繼父來說是件高興的事,因為他是菊花財產的唯一繼承人。雖然他有殺人動機,嫌疑也很大,但是他提出了不在場證明,洗脫了嫌疑。
小混混找賢秀約架打輸後向幫派老大宋白虎告狀,幫派老大讓人叫來賢秀,讓他交出一樣東西,手掌、腳掌或者人頭,賢秀伸出了右手。
幫派頭正準備下手時,大哥帶著小弟趕到阻止了他。大哥在眾目睽睽之下狠扇了小混混一個耳光,並讓幫派頭低調點,幫派頭雖然氣不過,但還是不敢和“監獄王”硬剛,只好作罷。大哥就這樣帶走了賢秀。
事後大哥提醒賢秀要小心被偷襲,因為流氓的習性就是背後捅刀子。幫派頭告訴小混混,解鈴還須繫鈴人。
劉承勳(那一晚停車在菊花家附近的人)出庭作證。他多次出現在菊花附近,但他感興趣的人是菊花的室友尹孝貞,還因為跟蹤菊花室友而接受了調查,交了罰金。又一嫌疑人排除懷疑。
申律師申請在庭證人樸刑警出庭作證。申律師提出,此前出庭的證人都有作案嫌疑,但是都未因此案而接受過警方的調查。樸刑警表示,刑警只根據證據進行判斷。申律師接著就缺失的證據-吸入器向刑警發問。刑警在此前違法將吸入器交給了賢秀,因為他判斷此物與本案無關。申律師對調查程式提出質疑,樸刑警一開始就認定賢秀為犯人進行搜查,他不過是在偽造調查。
檢方沒有直接證據,又開始打感情牌。其言下之意是,這個案子總要有人來背鍋,沒有其他合適的“犯人”人選,賢秀就是現成的,即所謂的“偏頗調查犧牲羊”。檢察官最後的量刑建議是死刑。
宣判之前,大哥前來與賢秀告別,還送了賢秀一部新手機。
此前所有的嫌疑人都已經排除,申律師也向陪審團打出了感情牌,最後搬出了憲法最高原則-無罪推定之權利,在找到確切的且不足以產生合理懷疑的證據之前,不管是嫌疑人、嫌犯或是被告,都不可以被視為有罪。
陪審團未能達成一致意見,採多數決,有罪四票,無罪無票,所以陪審團的意見是無罪。但是陪審團並不是專業的裁判者,他們的意見僅供參考,裁判權在法官手中。法官讓賢秀最後陳述,賢秀說“現在大家還認為我是犯人嗎?只因為那一晚,我遇見了菊花嗎?對於菊花,我覺得很抱歉,不過,我真的是犯人嗎?我不那麼認為。”
法官判決,被告人律師主張沒有直接證據,以及警察沒有確實調查,證據不具有效力等觀點,雖然已充分經過審查,但警方的調查和檢方的起訴意見仍具有相當理由。因此判斷被告人的客觀嫌疑確實成立。綜上,法庭認為檢方主張的嫌疑大多屬實,最後判定被告人金賢秀為殺害被害人洪菊花的兇手,考量被告堅持不記得的主張與毫無反省的態度,法庭宣判,被告人應處無期徒刑。
此案過後,晏檢察官升了職,樸刑警光榮退休。
賢秀又回到了監獄,這次身份不再是未決犯,而是已決犯。大哥安慰賢秀,不用覺得委屈,他們國家的司法體系是有錢人的專利。對沒錢沒勢的人來說,法律並不存在,只是在一個遙不可及的地方。刑訴書上放著毒品,賢秀這一次沒有拒絕,猛吸了一口。
賢秀準備放棄上訴,大哥勸他要堅持到最後,只要堅持下去,就有可能發生意想不到的好事。大哥話還沒說完就被小混混偷襲了,被用刀片劃了動脈,大哥在臨時之際都在囑咐賢秀要堅持到最後。大哥花了十年從監獄底層爬到了“監獄王”的位置,卻因一個小混混偷襲而亡,不禁唏噓。大哥死後,小弟也被打傷。
案件審判結束後,申律師繼續調查,想從跟蹤菊花室友的劉承勳那裡找線索,劉承勳拍到的照片在他交罰金的時候交給了警方。申律師透過朋友拿到了這組照片,並從中發現了此前給菊花開藥的醫生樸燦烈。申律師又查菊花的通訊記錄,確定她死前曾與醫生聯絡過。
原來醫生和菊花有一段婚外情,菊花得知醫生已經結婚便想跟他分手(萬萬沒想到是他)。申律師將實情告訴了刑警,刑警思量後(從警三十年還是誤判了),決定將此事告訴檢察官,最後檢察官決定翻案,真兇對殺菊花一事供認不諱。賢秀最終得以無罪釋放。
賢秀恢復自由與家人團聚,計程車還是原來的計程車,房間還是原來的房間。但經歷了這麼一遭,已經物是人非了。
賢秀站在天台,俯瞰這個城市,想來他是失望的。幸運的是他遇到申律師和大哥。申律師原來也並不是什麼大人物,他也會為生計而愁,他只不過是一個充滿良知而又堅持不懈的律師,平凡而又偉大。大哥在監獄裡庇護賢秀,把怯生生的賢秀培養成了一個錚錚硬漢。賢秀已經不再是以前遇事就想著逃跑的那楞頭小子了。想必申律師和大哥成了照亮賢秀一生的光了吧。
小彩蛋,申律師再次前去拘留室會見當事人,向隔壁拘留室的姑娘遞上了自己的名片,“你好,我是申忠漢律師”。或許這又是一個新的故事。
第八集完 劇終
2021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