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靚蕾最終贏了,贏得不容易。這令我想起我跟一夥騙子鬥法的經歷。
那是前年的事。當時在網上認識了一個自稱為徐翔團隊出來的人,先是把大家拉到一個群裡推薦股票,取得了大家的信任後就說有個投資電影股權的機會,還展示了他在百花電影節作為嘉賓跟某導演某著名演員的合影,說是好不搞到一些股權給大家,數額有限,如果要就登記,剛好我有事出差,還特意到那家出品公司去考察了一下,拍了照片、影片,包括與相關人員拍了合影,拍了一起座談的影片、也看了合同。電影原本在情人節上映的,遇到疫情推後了,過了好幾個月上映後不久,該司客服人員就通知投資的人,票房多少多少,遠遠低於預算成本,開始我也沒想那麼多,以為是疫情影響的緣故,但是有個一起合夥投了一個分的小弟就不幹了,說大姐,我覺得這是個小成本製作的電影,要不了合同上說的一億。因為投得不多,開始沒太在意,後來他多說了幾遍我就跟那個公司提出要一個詳細的成本核算單,對方說不對外公開,死活不給,想了解賣了多少份也不讓知道,這時就根據合同條款的內容,從企查查上找到版權方想了解情況,結果對方說他們不認識我說的那家公司,在跟這個版權方打電話時我是開了錄音的。情況很清楚了,我們遭遇了詐騙。
這時我就去找那個所謂出品公司,要他們退款,他們開始還不願退,後來一個所謂的辦公室主任出面說只能退50%,但是要我們寫一個申請,說是因為疫情家裡經濟困難,公司照顧我們,覺得很滑稽,跟一起投的朋友說了,她說那就趕快拿回來,我說不行,我跟他們說了,利息可以不要,合同款必須100%退回來。後來繼續交涉,他麼就慢慢加,60%,75%……這期間為了確保報案後出現意外情況,我分別向當地可能管轄的兩家公安機關都申請了相關的政府資訊公開,也去我們附近的派出所諮詢過照片人臉識別的問題。我很明確的告訴對方我認為他們詐騙的理由是什麼,只差沒把證據給他們,可是他們還是很牛逼,其間甚至不再理我,我不得不又丟擲我在網上調查出的證據,提醒那個誘騙我們投資的人他是一個慣犯,但也指出盜亦有道,我只要求那會我跟我朋友的錢,別的不想管。這個簡訊過去後他立馬打了一個電話給我,表示他去協調,搞來搞去最後又說先給一半,要我們把合同寄回去後再退剩下的,那我當然不同意,可是我那個朋友每次都說,先拿一半吧,拿回一半就好了,我說堅決不行,如果只拿一半我寧願不要了,乾脆為社會做貢獻剷除害蟲。最後談到我們拿合同過去,一手交錢一手交合同,他們財務一轉賬到我們賬上,我們的人把合同給回他們。如果這都談不下來,我已經決定去王炸,把他們連窩端了,所有的報案材料都準備好了,如果他們還拖我就不等了。後來是叫我那個小弟過去的,囑咐他為了安全帶上一個朋友,後來他回來說要不是帶上一個朋友他真搞不定那個辦公室主任,那口才了得,天上地下,能把你搞暈。我跟那人交手的過程的總體印象就是,那是一個不見棺材不落淚的傢伙,如果是我那女朋友,絕對不是他對手,可能三兩句就會讓她覺得自己搞錯了。
所以,大千世界無奇不有,那個人不過是拿捏住我們想要錢不會報案的心理,討價還價,即便知道我手上的證據的效力,他那知道,我隨時可以作出另外的決定,也就一念之間。
就王力宏這件事,直到李靚蕾都公然對牽涉到的人士說你把公安的聯絡方式給我,我提供證據了,王某人還敢在回應中把別人稱作西春美智子潑髒水,可見不太識相,這行事風格跟我遇到的騙子差不多,所以,那些覺得李靚蕾不該把家醜公告於天下的,你難道認為她在家談能談出結果? 有的事不破不立,你在家談,人家知道你軟肋,不定不跟你離婚了,就給你冷暴力。
有的人覺得父親好利好兒女,這誰知道?如果在意孩子怎麼會捨得離婚? 還要想一想,為啥秦香蓮要害陳世美被斬,陳世美成了駙馬爺,對秦香蓮的孩子不是好事嗎?
還有說一別兩寬的,所謂一別兩寬,包括了,要到我該要的,包括我的孩子該要的,從此別過,你願意幹啥幹啥,再不相扯。
王在李的攻勢下終於不得不權衡利弊開始服軟,李算是贏了,這贏的方式就代表著決絕的態度,也許,不是經歷了深刻入骨的失望,不會走這一步。
不要說李狠,你若不失德,她能奈你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