薇婭偷逃稅款6.43億元,其他少繳稅款0.6億元,被追繳稅款、加收滯納金並處罰款共計13.41億元。偷逃稅款6億多,說明賺的錢更是鉅額數字
逃稅,是指納稅人故意或無意採用非法手段減輕稅負的行為,包括隱匿收入、虛開或不開相關發票、虛增可扣除的成本費用等方式逃避稅收。隱匿收入轉換性質虛假申報這是偷逃稅,而不是合理避稅,它就是一個違法行為
逃稅為何可以不坐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01條的規定,對於偷逃稅款的納稅人,如果是首次被查處,只需要依法補繳稅款,繳納滯納金,已受行政處罰的,不予追究刑事責任;但是如果此前已經受過刑事處罰或者行政處罰,再次偷逃稅款的,那就需要承擔刑事責任。
依法納稅,人人有責,很多行業司空見慣的“合理避稅”方案其實並不合理,區別只在於查不查,明星網紅等偷稅漏稅事件屢見不鮮。從一爽=1.6億到一薇=13.41億,直播圈不斷重新整理認知的上限,這些名人明星動輒百萬、千萬甚至上億元的偷逃稅金額,社會影響極其惡劣。
我們應該對存在偷逃稅等違法失德行為的網路主播採取行業抵制或加大對偷漏稅行為的打擊力度。樹立公民的納稅義務,強化單位、企業、個人自願申報納稅的法律意識和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