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其實也是說明僅靠調釣目差不能確定鉤餌狀態的一個例證。如果僅僅是說明這個問題,我完全不必專門再寫這一篇。因為前面針對這個問題已經文章影片很多了。
這次主要是想讓釣友們明白,對於不同尾徑的浮漂,即使同樣的鉤餌,在捋漂長度一樣,或者漂目變化一樣的情況下,鉤餌狀態的改變差異巨大。從而讓釣友直觀看到,鉤目G,或者,一個鉤餌整體壓漂目數Z,即鉤餌相對漂尾徑的輕重程度,對鉤餌狀態的決定性作用。
以前對於漂尾徑的對比,我為了說明問題,作為對比的兩支漂尾徑差異較大,比如,一個1毫米,一個2毫米。這次就拿普通垂釣常見的兩個尾徑來對比,漂1為鯽魚漂,尾徑1毫米,漂2為鯉魚漂,尾徑1.4毫米。一目長度都是1.2釐米。
先補充一點小知識。根據浮力定律,由於漂2的尾徑是漂1的1.4倍,那麼,同樣長度的漂尾入水,漂1的浮力增量就是漂2的近2倍(體積比等於底圓直徑的平方比,1.4的平方為1.96,約為2。由力學平衡可知,浮力增量比等於漂下所帶鉤餌比。換句話說,如果兩漂帶同樣鉤餌,則兩漂下降目數比等於兩漂尾徑的平方反比。也就是說,同樣的鉤,或者餌,在不同尾徑的漂上測得的鉤目餌目,等於漂尾徑的平方反比。見圖1。
圖(1)的a就是尾徑分別為1毫米和1.4毫米的兩支漂,都無鉤調6目。圖(1)的b就是這兩支漂下都掛同樣的一個單鉤餌,如果這個單鉤餌壓漂1的漂尾3目的話,則,壓漂2的漂尾1.5目。(平方反比)。此時,漂1的單鉤單餌調目就是3目,漂2的單鉤單餌調目就是4.5目。(漂1的單鉤單餌整體壓漂目數Z1就是3目,漂1的釣目區間長度也就是3目,漂2的單鉤單餌整體壓漂目數Z2就是1.5目,漂2的釣目區間長度也就是1.5目)。
由夾逼準則調釣法可知,對於漂1來說,掛上雙鉤餌的釣目只要在3目至6目之間,就是在釣頓半段。釣目為3目時,就是釣一懸一沉。而對於漂2來說,掛上雙鉤餌的釣目必須在4.5目至6目之間,才是在釣頓半段。釣目為4.5目時,就是釣一懸一沉。 如果在漂1下再掛一個鉤餌,則漂目再下降3目,變成平水。即對於漂1來說,雙鉤雙餌調目為平水。由夾逼準則調釣法可知,對於漂1,釣目在平水至3目之間時,就是在釣靈半段。釣目為平水時,就是釣浮。
如果在漂2下再掛一個鉤餌,則漂目再下降1.5目,變成3目。即對於漂2來說,雙鉤雙餌調目為3目。由夾逼準則調釣法可知,對於漂2,釣目在3目至4.5目之間時,才是在釣靈半段。釣目為3目時,就是釣浮。
由上可知,如果兩漂初始無鉤都調6目,掛雙鉤餌都釣3目,則漂1的鉤餌為一懸一沉,漂2的鉤餌卻在釣浮。都釣4目,漂1的鉤餌為頓半段,漂2的鉤餌卻在靈半段。可謂差異懸殊。
而且,漂1可以從3目釣至平水,漂2最少只能釣至3目。除非換用較大鉤餌,才能使釣目減小,而且不至於釣浮。
為了徹底說透這個問題,不妨再做個對比。見圖2。
圖2的a就是這兩支漂都單鉤餌調3目。圖2的b就是都釣5目時,漂1的鉤餌狀態為頓半段,漂2的鉤餌卻躺底,兩子線也躺底,釣鉛墜輕觸底。圖2的c就是都釣1.5目時,漂1的鉤餌狀態為靈半段,漂2的鉤餌在釣浮。
可見,對於同樣的鉤餌,同樣長度的鉤餌初始狀態,不同尾徑的漂,當捋漂以改變同樣的釣目時,鉤餌狀態的改變差異巨大。
用最淺顯的話來說,對於較細尾的漂1,本來釣3.5目頓半段,捋捋漂釣目多了2目,釣5.5目,則還是在釣頓半段。對於較粗尾的漂2,本來也釣3.5目頓半段,捋捋漂釣目多了2目,釣5.5目,則已經釣鉛墜輕觸底了。同樣的釣目減少2目,對於搭配的不同尾徑的漂,同樣的鉤餌,其狀態改變的程度可以相差懸殊。
換句話說,對於較細尾漂,由於鉤目餌目增大,靈頓兩半段的釣目區間也就加大,所以,可以在較大的釣目變化範圍內,還保持特定的鉤餌狀態。對於較粗尾漂,由於鉤目餌目較小,靈頓兩半段的釣目區間也就較小,所以,稍微多於釣目區間的釣目變化,就會使鉤餌狀態發生很大變化。
所以,除了增加鉤餌重量以增加釣目區間以外,減小浮漂尾徑,也是增加釣目區間提高地形適應能力的一種辦法。也就是保證釣組靜靈敏度的一種好辦法。
回憶一下,早前關於釣組動靈敏度的文章,漂尾徑的減小,將以平方級別增加釣組動靈敏度裡的位移靈敏度,也就是魚口漂相長度。就上述例子來說,如果輕口弱口魚只能使漂2的漂尾下降1目,則可以使漂1的漂尾下降近2目!
另外,還是釣組動靈敏度裡面,尾徑與釣組(即漂尾)運動速度(釣組動靈敏度裡的速度靈敏度)為反比相關。如果輕口魚只能使漂2的漂尾的平均下降速度為1釐米/秒,則能使漂2的漂尾的平均下降速度為1.4釐米/秒! 可見浮漂尾徑在調釣賦予鉤餌狀態以保證釣組靜靈敏度和釣組搭配以保證釣組動靈敏度兩方面的極端重要的作用。有興趣的釣友不妨翻看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