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賣家:
自發貨許可權其實屬於帳戶績效類申訴,是一種非常簡單的申訴型別,對於POA的要求不高,基本上都是一封透過,而且透過率極高。這種型別的行動計劃書,沒必要找服務商,完全可以自己提交。
亞馬獸跨境接下來用“封店”和“解封”兩篇文章帶著賣家認識這種型別停用邏輯,並教會賣家申訴細節,讓賣家再遇到此類停用的時候,有能力自救。想學習其它申訴型別,可檢視上篇文章《亞馬遜45種封店型別,不懂別做亞馬遜》
本篇為封店篇(上篇),主要介紹引起自發貨許可權稽核的邏輯!
停用邏輯+停用郵件
亞馬遜會對自發貨賣家的“配送績效”進行監控。當遲發率高於4%或者有效追蹤率低於95%時,系統會觸發風控,並結合訂單缺陷率(目標低於1%)、遲發率(目標低於4%)、準時交貨率(目標高於97%)、預配送訂單取消率(目標低於2.5%)、承運人等因素,來整體評估賬戶風險及賣家自發貨能力,最終決定是否停用某一類目的自發貨許可權。
造成自發貨許可權受限的幾種賣家行為
①虛假髮貨,物流資訊無法持續追蹤
②海運發貨/非亞馬遜合作承運人,無法提供實物掃描,追蹤不到有效物流資訊。(對於貨值低於5美元的產品必須提供至少一次掃描,對於貨值高於5美元的產品,必須提供至少兩次實物掃描,包括一次妥投掃描或嘗試妥投)
③物流資訊錯誤,導致訂單號不能識別,無法追蹤
④沒發貨,發不了貨;庫存不足/斷貨;放假期間忘記設定假期模式
⑤發貨超時;過了發貨時間
⑥實際已經發貨,但忘記在後臺確認發貨
⑦賣家主動退款/取消訂單過多
⑧運營環節失控(feedback/A-Z未及時處理,客服郵件未及時回覆)
配送績效解析
亞馬遜允許第三方賣家自配送訂單,但是要遵守亞馬遜發貨規則,並達到相應的指標要求。監控的指標包括以下幾條:
◆遲發率: 10天/30天內所有延遲發貨的訂單和10天/30天所有訂單的百分比。遲發率應低於4%
◆有效追蹤率: 30天內所有具有效追蹤編碼的包裹數量和30天內發貨並確認的包裹總數的比值。有效追蹤率應高於95%
◆訂單缺陷率: 在 60 天內,所有缺陷訂單在全部訂單中佔的百分比。訂單缺陷率應低於1%
◆預配送取消率: 給定的 7 天時間段內,賣家取消的所有訂單佔訂單總數的百分比。訂單取消率應低於2.5%
◆準時交貨率: 在預計送達日期前送達的貨件佔追蹤貨件總數的百分比。準時送達率應保持大於97%
“遲發率”、“有效追蹤率”、“取消率”這三個指標是引起自發貨稽核的重要因素。
“準時交貨率”不會直接引起賬號停用或限制自發貨許可權,但是會作為一項重要指標,來輔助評估整個帳戶績效。
在日常申訴案例中,的確有些帳戶僅僅因“訂單缺陷率”超過1%就被限制自發貨許可權。這種情況一般是帳戶本身風險高,負面反饋訂單/索賠訂單/信用卡拒付訂單比例偏高而觸發的停用風控。
風險規避建議
❶ 每日監控帳戶狀況中的“配送績效”
❷ 假日期間要設定為“假日模式”
❸ 杜絕虛假髮貨(亞馬遜能識別出來虛假單號和重複使用的物流單號)
❹ 按時發貨
❺ 不要集中退款或者主動取消訂單(亞馬遜系統對於賣家主動退款和取消訂單非常敏感)
以上內容就是自發貨許可權停用的風控邏輯和變數因素,知其然更知其所以然!
關於本文中提到的“訂單缺陷率”就是運營常講的ODR,是一種單獨的封號型別,具體的封店邏輯和申訴細節,請關注後期“訂單缺陷率(ODR)封店/解封篇"。
下篇(解封篇)會詳細講解申訴的方法和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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