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狹義相對論,光速是一個基本常數,與光源運動或靜止無關,為299,792,458 m / s,但通常這個數字四捨五入為300,000 km / s。
但是你怎麼知道光速就是這個呢?為什麼她不應該更多或更少?
羅默對木星衛星的觀察。資料來源:wikipedia.org
光速最早是由丹麥天文學家奧拉夫·羅默 (Olaf Römer) 測量的。在 1666-1668 年間,他對木星的衛星進行了觀測,並注意到只能用光速的有限性來解釋的模式,當時光速被認為是無限大的。不久之後,在 1672 年至 1675 年,與卡西尼號在法國工作的羅默注意到,當地球和木星相互接近時,木星衛星日食之間的時間會減少,而當行星遠離時,會增加。
基於此,Römer 和 Cassini 計算了光速,得到的數值分別為 135,000 km/s 和 220,000 km/s。儘管存在重大錯誤,但結果卻是驚人的,因為當時天文學家擁有相當原始的儀器,因此也有關於物體之間距離的資料。(正因為如此,羅默和卡西尼的計算有這麼大的區別)
從那時起,由於測量裝置的改進,光速得到了多次改進,根據現代資料,它是 299,792.458 公里/秒。
稜鏡中的光分離。資料來源:wikipedia.org
在 19 世紀,詹姆斯麥克斯韋能夠證明光是一種電磁波。他推匯出了一個方程組,該方程組描述了固定電荷、運動電荷和電流的行為,並且還結合了電動力學和磁學。這些方程現在稱為麥克斯韋方程。
刻在詹姆斯·麥克斯韋紀念碑腳下的麥克斯韋方程組。資料來源:wikipedia.org
該系統有幾種可能的解決方案,其中之一是振盪、同相併相互垂直的電場和磁場 - 電磁波。麥克斯韋計算了它們的傳播速度,得到了大約30萬公里/秒,也就是當時已經知道的光速!
振盪的、相互垂直的同相電磁場。資料來源:wikipedia.org
從那時起,這種速度已經出現在物理學的各個領域:
- 任何無質量粒子都能以這種速度運動。
- 電磁振動以這樣的速度傳播。
- 引力波會隨之傳播
- 這是最大可能的資料傳輸速率。
- 它的連線質量和能量(著名 - E = mc²)
但為什麼光速是這樣的呢?
光速是我們宇宙的基本常數之一,在此基礎上建立了許多其他常數。如果光速或多或少,那麼原子可能還沒有形成,這意味著星系、恆星、行星以及最終可以思考光速的智慧生命都不會出現。
資料來源:eoht.info
神創論者認為這是智慧設計的證據,即更高的智慧將基本常數準確分配給宇宙存在和智慧生命出現所必需的值。但是,神創論並不是唯一可能的,而且是對為什麼常數具有我們所知道的確切含義的最可能的解釋。
大多數科學家堅持人擇原理,即我們看到宇宙的原樣是因為正是常數的巧合導致了智慧生命的產生,如果它們的含義不同,我們就根本不存在,沒有人會有想過這些問題。
資料來源:livescience.com
根據多元宇宙理論:每次宇宙誕生時,它都會獲得一組特定的基本常數,並且根據它們獲得的數值,宇宙可以立即崩潰、破裂或繼續以一種或另一種形式存在,而且可能沒有人會問這樣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