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德遜灣是加拿大北部的一個大海灣,也叫哈得孫灣或哈德森灣,被加拿大認定為內水。所謂內水,指的是一國主權管轄之下的水域,沿岸國對內水擁有完全的、排他的主權,性質等同於領陸。內水可以包括河流、湖泊等內陸水域,也可以包括內海。
內海指的是深入大陸內部,透過海峽與外海相連的海域,從地理層面來看,哈德遜灣屬於內海範疇。但內海不一定是內水,內海可以分屬很多國家,比如黑海、波羅的海,都是內海,但並不是一國所有的內水。
一般來說,只有完全被一國領土圍繞,以及出入口寬度小於24海里的內海,才屬於一國所有的內水。完全被一國領土圍繞,是為了保障內海沒有其他沿岸國。出入口寬度小於24海里,是為了保障進出內海必須經過一個國家的領海。
這是因為,根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規定,很多國家的領海寬度都是12海里,因此只要內海出入口的寬度小於24海里,就可以封住整個內海,無論內海里面有多大,它就是一國所有的內水。而哈德遜灣只是滿足了完全被加拿大領土圍繞這一個條件。
哈德遜灣南北長約1375公里,東西寬約960公里,總面積約81.9萬平方公里,完全被加拿大領土圍繞,沒有其他沿岸國,但哈德遜灣出入口的寬度卻在24海里以上。
哈德遜灣有兩個出入口,北部透過福克斯海峽與福克斯灣相連,這個出入口的寬度約148公里。東北部透過哈德遜海峽與大西洋相連,海峽的寬度約115公里,1海里約等於1.8公里,因此這兩個出入口的寬度都在24海里以上。雖然沒有滿足條件,但加拿大還是把哈德遜灣認定為了內水,有什麼根據呢?
主要有兩個根據。第一,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的特殊規定。一般來說,要把內海認定為內水,都要滿足以上的兩個條件。但聯合國海洋法公約還有一個特殊的規定,歷史性海灣的灣口寬度不論是否超過24海里,灣口之內的水域都被視為沿岸國的內水,適用沿岸國有關內水的法律,不適用一般國際法則。所謂歷史性海灣,指的是歷史上就歸沿岸國所有,現在依然處在沿岸國的控制下,並且沒有爭議的海灣。而加拿大就把哈德遜灣認定為了歷史性海灣。
第二,加拿大的歷史根據。現在的哈德遜灣確實處在加拿大的控制下,並且也沒有領土和海域的爭議。但加拿大怎麼證明哈德遜灣歷史上屬於自己呢?加拿大是一個非常年輕的國家,歷史上屬於英國殖民地,可以說基本沒有歷史,不過加拿大還是拿出來歷史根據。這個根據就是加拿大和英國於1869年簽訂的購地條約。
加拿大自治領成立於1867年,最初的控制範圍相當於現在加拿大的魁北克和安大略地區,而其他地區當時仍處在英國控制之下。到了1869年,英國為了提升加拿大的實力,便授意哈德遜灣公司,將公司旗下的土地賣給了加拿大自治領。哈德遜灣公司是英國的一家殖民公司,控制的範圍主要就是哈德遜灣以及沿岸的土地,土地面積約300萬平方公里,差不多相當於現在加拿大面積的三分之一。
這片土地極為遼闊,但在英國的授意下,哈德遜灣公司只要30萬英鎊,就將其賣給了加拿大。1869年,購地條約簽訂後,加拿大面積得到了擴大,因此加拿大就把這份購地協議,認定為了得到哈德遜灣以及沿岸地區的歷史根據,而具體英國和哈德遜灣公司如何得到這片土地,加拿大就不管了。所以綜合這兩個依據,加拿大將哈德遜灣認定為了內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