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力宏與李靚蕾離婚的事件鬧得沸沸揚揚,滿城風語,這就是你們兩個當事人要的結果嗎?
為什麼事情會走到今天這一步呢?兩個人的私生活公佈在大眾媒體面前,互相撕開對方醜陋的嘴臉,這樣真的得體嗎?畢竟生活在一起那麼多年。曾經那麼至親至愛的一家人,非得讓彼此難堪嗎?孩子長大後,該怎樣看待這樣的父母呢?我覺得應該相互給對方留一點餘地,日後好相見,不是嗎?畢竟你們是孩子的父母,如果孩子跟母親,難道母親不讓孩子見父親嗎?這樣揭開一切,以後見面不尷尬嗎?
每個人都想捍衛自己的權利,爭取到主動權。都想成為這件事情的贏家。有必要嗎?你們的做法是一種不成熟的表現。成熟的表現是不需要向周圍申訴訴苦的大氣、是一種無需聲張的厚實、是一種並不陡峭的高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