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曾言:“雲巔獨嘯霜晨月,大野孤行雪地風。”古往今來,惡狼傷人之事數不勝數,可並非所有狼皆對人群抱有敵意,特定情況下,狼與人亦能和諧共處。
在很多人提起狼這種動物時,第一反應便是害怕,雖相比獅子、老虎等體型較大的動物,狼的體型相對較小,與狗並無太大差距,但狼的兇狠卻令許多人聞風喪膽,自古以來,狼便是人們心中最為兇狠的動物之一。
雖狼的存在很有可能會對人造成難以預料的傷害,可在我國社會中,卻有一些人對狼有著獨特的偏愛。十年前的一位“中國狼女”為救狼、養狼,不惜賣掉房子,而在十年之後,她則再度與狼重逢。這位“中國狼女”究竟何許人也?為何她會為狼做出如此犧牲呢?
這位被稱為“中國狼女”的女孩便是李微漪,她出生於上世紀八十年代。2010年時,身為畫家、作家的李微漪來到草原寫生,而就在寫生的過程中,李微漪意外發現一頭被母狼拋下的狼崽。
在李微漪看來,若將狼崽留在草原之上,沒有母親照顧的它很有可能丟掉性命,出於對狼崽的保護,李微漪決定將其帶回成都的家中飼養。或許在很多人看來,李微漪不應將野生動物帶回城市,可在發現狼崽後,李微漪並未找到合適的動物機構,如此特殊的情況使得李微漪不得不將狼崽帶回城市。
在李微漪做出帶回狼崽的決定後,其身邊的親朋好友均表示反對,在大家看來,若將狼崽帶回城市將會有著無數隱患,可李微漪卻認為這是一條生命,若不為其提供幫助,自己將良心不安。
在將狼崽帶回成都後,李微漪便為其取名格林,在飼養格林的過程中,李微漪發現這隻狼崽與野狼兇狠的形象有所不同,甚至會有著一些撒嬌的行為。可不管怎樣,狼崽畢竟有著狼的血統,在其兩個月大時,便能下水游泳。
隨著時間的推移,格林的體型越來越大,與普通的寵物狗不同,格林的破壞力極強,李微漪家中的許多電線均被格林咬爛。此外,李微漪發現格林對自由有著迫切向往,不僅不願戴上項圈,更不願整日待在房間中。
在此後的日子裡,格林逐漸對水泥樓房感到厭倦,最終,格林從李微漪的家中跑了出去。經過一番努力,李微漪將格林找了回來,可在當地政府得知此事後,為了居民的安全,便要求李微漪將格林送走。
為解決格林的生存問題,李微漪多方打聽,發現動物園中的飼養員有著養狼經驗,可當李微漪來到動物園後,卻發現被關在動物園的狼早就失去“狼性”,不忍格林遭受束縛的她不願將其送入動物園,無奈之下,李微漪只能另行尋找動物保護機構。
後期,一家亞洲動物保護組織希望能夠對李微漪提供幫助,可在李微漪看來,既然格林是一隻出生於中國的狼,便不需要外國組織的幫助。經過一番思考,李微漪決定賣掉房子,帶著格林回到草原,親自幫助格林恢復野性,讓其更好地適應草原生活。
在陪伴格林的過程中,李微漪的生活條件極為艱苦,可她卻從未後悔自己的決定,畢竟格林的到來讓她見識到野生動物的珍貴之處。為讓格林更好地生存,李微漪不斷教育格林,要求它遠離當地民眾,畢竟在草原附近,許多牧民均將野狼當作獵殺的物件。
在格林正式迴歸自然後,李微漪仍對格林極為掛念,為保護格林的生存環境,李微漪奔走各地,並協助政府推行保護自然環境的政策。當有關部門得知李微漪的故事後,決定對野生狼群進行重點保護,透過有關專家的努力,部分割槽域的野生狼群數量得以顯著提升。
放歸格林十年後,李微漪曾再度與格林重逢,或許在很多人幻想重逢畫面時,均會認為格林與李微漪將激動相擁,但基於李微漪的教導,格林與人類並不親近,即使見到李微漪,亦無過多反應。
結語
對於李微漪而言,雖在與狼共同生活的過程中,她曾遭到許多人的非議,但無論輿論怎樣攻擊李微漪,她都堅持走在保護狼群的道路上,並決心用自己的努力,為狼群的保護做出相應努力。
通過了解現代中國社會的野生動物生存環境便會發現,許多野生動物的棲息地遭到嚴重破壞,對於這部分野生動物而言,它們所面臨的生存危機已然不可忽視。相信在李微漪的帶動下,將有更多人認識到保護野生動物的重要意義,並親身參與到野生動物的保護事業中,為人與自然的和諧相處貢獻出一份力量。
參考資料:《重返狼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