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說萬事功過是非,自有後人評說。但是後人評說的觀點是不是客觀正確,很多時候也有待探究。
從炎、黃二帝開始,我國古代先祖在中原紮根,字唐堯、虞舜後的歷史變換淌過了漫長的5000年,不同地區、上下朝代的更迭也非常多。
每一個朝代的誕生和滅亡原因其實都沒有什麼大的差異,無非就是前朝昏聵或者奸臣當道,總會有起義的一方出來推翻原來的統治,但是這其中也會有一些不同,比如君明但朝堂不清,實用人才匱乏等,慢慢的耗盡一個國家的氣數,自然也就有了權力的更迭。
那麼明朝被黑為“三無”朝代,真的就是無明君、無名將、無名士嗎?倒也不必如此武斷偏激,只需要一起走進大明時代,或許就能找到答案。
歷史上的大明王朝
我國的明朝從公元1368朱元璋建立,到公元1644年李自成攻打到北京、崇禎皇帝朱由檢月下自縊,一共歷時276年。期間執掌大權的的在位皇帝共有十六位,都城從南京改到北京,紫荊城至今留存。
值得一提的是,明朝的開國皇帝原本只是個平民,因為元朝蒙古的統治者殘暴昏聵,在公元1351年的時候,就已經有農民和士兵因為治理黃河水患異變,紅巾起義爆發。
這個時候的明朝開國皇帝朱元璋還正在郭子興的隊伍中做事,因為屢建戰功獲得重視,還迎娶了郭子興的養女馬氏。
後來韓林兒被立為帝,郭子興病故後,朱元璋帶領他遺留下來的軍隊主動攻佔了南京,這就明朝應天府的起始,大明王朝也從這裡漸漸擴充套件疆土,稱為歷史上有名的封建國家。
明朝建立後,朱元璋為了加強君權,廢丞相、設內閣,重新開始分封制,以固邊疆地帶。而因為他自己的出生貧寒,勤儉慣了,所以對貪官汙吏非常嚴苛,請按後修改了很多次法律,專門針對貪腐一事,治國風格就一個字——“猛”。
其後對社會採取輕徭薄賦的政策,以求儘快恢復戰後生產,廣開荒地,減免租稅,激發了農民的積極性。這位前期明朝的資本恢復與積累帶來了很好的成效。
到後續皇太孫朱允炆繼位,又將分封制廢除,不過物極必反,朱棣反敗為勝,稱帝改元為“永樂”,後世統治期間被稱為“永樂盛世”。
在朱棣在位期間,他還遷都北京,就是為了防範北方的勢力,被稱為“天子御國門”。而這個時候恢復和重新設定的錦衣衛與東廠在朝廷中的實力漸漸達到平衡,可以相互制約,所以後來朱棣多次北征,只留太子朱高熾監國,朝堂上也沒有出現過任何問題。
到明宣宗朱瞻基繼位,依舊延續重農政策,對待貪官汙吏同樣嚴格,這樣的好處就是百姓生活安定,社會經濟發展迅速。我們在中學時期的歷史課本上有一段是怎麼寫的?
明代手工業和商品經濟繁榮,商業資本轉化為產業資本,出現商業集鎮和資本主義萌芽。
這一時期的中國經濟相對漢唐時期更加發達,社會各方面都進入繁盛時期,有“治隆唐宋”、“遠邁漢唐”等較高的評價。
但是在公元1442年,輔佐幼帝朱祁鎮的張太后去世,太監王振元攬權,明朝內部統治漸漸開始走下坡路。
後面明代宗朱祁鈺積極採取應對措施,清楚朝廷中的內閣亂黨勢力,重用賢臣,也算是力挽狂瀾,挽回了一些局面。但是越往後走,明朝設立的內閣制弊端就越是明顯。到最後閹黨專權,朝政一片混亂。
最後崇禎帝繼位,有新產出閹黨,但是能力不足,本身又剛愎自用,反而攪亂了局勢。再加上三番四次的農民起事和地球小冰期的到來,饑荒降臨,百姓負擔加劇。1644年李自成建立大順,3月攻至北京,崇禎自縊而亡。
自此之後,滿軍過境,入主中原。在1683年,清軍直接攻下臺灣,始終在臺灣反抗的鄭成功謀劃也徹底失敗。從炎黃開始,中國歷史上由漢族建立起來的封建王朝,到明朝這裡就結束。
這樣看來,接近300年的的朝代、16為皇帝,真的沒有一個明君出現嗎?這個問題問出來可能有點蠢,因為答案明擺著:不可能。
“三無”朝代?
大明,無漢唐之和親,無兩宋之歲幣,天子御國門,君主死社稷,為後世子孫所敬仰。
- 無名君?
不管是上面提到的開國皇帝朱元璋、創造“永樂盛世”的朱棣、大力發展社會經濟的朱瞻基甚至是最後的末代君王崇禎等,嚴格的來說,他們都算不上昏君。
因為他們沒有荒廢朝政、貪圖享樂,而是在想方設法地要使自己的國家更加強大,只是就可能走的路有點差錯,這更多的是個人的風格問題。
- 無名將?
要說明朝無名將的話,那就更不可能了,畢竟明朝開國正是從戰中開始。耿炳文、徐達、李文忠等人更是早期和朱元璋一起打天下的大功臣。
還有後來隨燕王朱棣北征的朱能、被譽為“戰神”的戚繼光、鄭成功等人,甚至是女將秦良玉,這算不算名將?
- 無名士?
說到無名士,就真的只有一句話:累了。真的,看看歷史吧!
是湯顯祖、王守仁、張居正、還有下西洋的鄭和名字不夠明顯嗎?再不濟,說個比較大眾的,唐伯虎的名字總該知道吧?
所以毫無疑問,說明朝是個“三無”朝代,不是有點偏激,而是相當偏激。
個人始終認為一句話非常有道理:未知全貌,不予置評。
當完全獨立於這個時代存在的“後人”,回看曾經自己完全從書本上看到的歷史時,真的有更加公平很客觀的立場來評說已經發生的事情嗎?
不管是古代、近代、國內還國際上的歷史,已經過去的,我們擅長總結與發現,也可以將其錯處指摘出來,用作後世的借鑑與警惕,但是卻不宜斷言其是非。因為它們距天的時間都太過長遠了,很多事情沒有辦完全還原,只能獲得一個大致的結果與猜測。
或許從某些理解上的差異方面來說,對待同一個事件的觀點和看法都會出現差異,但是倒也不必做出太過一定的判斷,這太生硬,可能會被“誤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