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花133萬買的房子竟然一天也沒有住過,房子不但被人租出去了,想收回這套房子竟然要等12年!
房產證上有自己名字,買賣房屋的手續也儲存著,稅也一分不少地交了,為什麼自己花錢買的房子不能入住?
原以為自己撿漏買到了低價房,沒想到竟然是自己的閱歷不夠豐富!
2019年的時候,小陳因為即將和女友結婚,所以他準備買一套房子結束自己和女友的租房生活。
在房屋中介的帶領下,小陳他看了一套又一套房子,可是始終沒有一套讓他滿意。不是房屋的價格過高,就是他覺得房子太小,或者地理位置不夠好!
在觀望和等待中,小陳他有一次在無意中竟然在網上看到了有房子正在低價拍賣,成交價格遠低市場價格不說,而且只要一次性把買房款湊齊,很快就能過戶房屋產權。
什麼房子能夠低於市場價格出售,還能馬上過戶?沒錯,小陳他看這幾套房子屬於法拍房,並且還帶有糾紛的,所以價格才會這麼低!
2019年11月月份的時候,小陳留意了一套房子兩次流拍後,還在降價拍賣,他再也坐不住了,他沒有絲毫猶豫繳納了保證金以後,直接拍下了這套房子。
按照市場行情來算的話,這套房子的市場價格應該在150萬左右,甚至還要再低一些,可是卻被小陳以133萬的價格拍下了。
殊不知小陳覺得自己低價撿漏買到了這套房子的時候,小陳已經卷入了這場糾紛之中,他沒有認真瞭解這套房子的真實情況。
當時小陳的確在拍賣頁面上看到了房屋租憑合同,但是他卻不以為意,他知道這套房子正在出租中,還簽了房屋租憑合同。
小陳一開始覺得這套房子只是處於出租的狀態中,甚至還認為買下了這套房子還可以收幾個月租金,哪裡知道自己湊夠了錢,把房子過戶到自己名下後,竟然要等十二年以後才能收回這套房子的使用權。
因為法拍房需要一次性付清全款才可以過戶,小陳身上的錢不夠,所以133萬的買房款大部分是問親戚朋友借的,其中大部分資金都是小陳父母就給的。
錢一次性給完後,小陳很快就辦理了過戶手續,讓小陳沒有想到的是,他過戶以後竟然發現房子要十二年以後才能搬進去。
在小陳仔細瞭解整件事情後,他才搞清了自己為什麼不能收回這套房子。
原房主在2017年的時候,向目前這套房子的租客借了大概有50萬元。後來因為還不上債務,他就把這套房子租給了債主,然後用租金來抵債。
按照剩餘債務金額,原房主和租客簽訂了15年的合同,借給原房主的錢也就被當作租金每月抵扣!
房屋買賣不破租憑,意思就是買房產權變更的時候,房租租憑合同並不會因此失效,哪怕房子被拍賣以後,租憑合同都是合法有效的。
知道這套房子要12年以後才收回來,小陳他多次找過現在的租戶,並希望他能夠主動搬出去。
可是哪裡知道,小陳這套房子的租戶態度非常強硬,張口就問小陳索要50萬,如果不給的話,他們一家就會一直住到房屋租憑合同到期為止。
由於房屋租賃合同是在拍賣前兩年簽訂的,而租客也是等於支付了租金的,小陳並沒有權利要求租客搬走,除非他們自願搬走,或者等房屋租憑合同12年以後到期。
想到自己每個月要償還親戚的債務,女朋友也等著自己結婚,小陳在這個時候卻不知道該做什麼了。
後來小陳還上門找過租戶,並告知了租戶自己目前所面臨的困境,但是租客卻表示大家都是受害者。
當年他把50萬借給了這套房子的上一任房主,如果按照房屋租賃合同來算的話,他也要12年以後才能回本,可能還要虧一些,但是他也沒有辦法!
雙方因為這件事糾纏了兩年後,終於在2021年的時候得到了圓滿解決,小陳的父母上門和租客協商了這件事,並且根據租憑合同剩餘的時間,小陳父母向租客一次性支付了34萬,這才把房子給拿回來。
可是沒想到租客搬走的時候,竟然把房屋內所有的傢俱和家電都給搬走了,他們說這是上一任房主承諾的,並且這些物品也不在拍賣名單中!
結言:法拍房雖然價格可能略低於市場價,但是卻有著很多弊端,買這類房產的時候應該認真地實地考察和了解這套房子的性質和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