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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傳資訊系對去年12月西雅圖市議員麗莎·赫爾博爾德與金縣公共辯護部門主任安妮塔·坎德爾瓦爾聯合發起的“輕罪基本需求辯護”提案的錯誤理解。該提案無差別適用於各族裔,並不僅針對非裔;而“持槍搶劫”這類重罪也不在該提案適用範圍內。
當地媒體今年2月報道,“輕罪基本需求辯護”提案被擱置,目前市議會沒有計劃恢復與該提案相關的立法討論。
事件背景
近日,有推特使用者指出,“加州女議員”赫爾博爾德要求西雅圖修改法律,只要“黑人的命也是命”民權運動人士能證明自己貧窮,持槍搶劫不僅合法,還可以免交一千美元罰金。
公開檢索發現,中文網際網路上一年前就有類似訊息傳播。有自媒體賬號將這一修正案稱為“扶貧計劃”,並聲稱其核心內容就是搶劫盜竊合法化。
西雅圖位於美國西北部華盛頓州,而原推文稱赫爾博爾德為“加州議員”,又稱其要求“西雅圖修改法律”,其中顯然存在矛盾。經核查,推文中提到的赫爾博爾德全名麗莎·赫爾博爾德(Lisa Herbold),為西雅圖市議會第一區代表,而並非網傳訊息中的“加州議員”或“西雅圖州議員”。
在赫爾博爾德個人部落格上檢視2020年12月存檔後發現,最接近網傳“扶貧計劃”的是一項名為“輕罪基本需求辯護”的提案(Proposal for Misdemeanor Basic Need Defense)。該提案由赫爾博爾德和金縣(King County)公共辯護部門(Department of Public Defense)主任安妮塔·坎德爾瓦爾(Anita Khandelwal)聯合發起。
作為補充,赫爾博爾德附上了一則由市議會立法分析員阿莎·溫卡塔拉曼(Asha Venkataraman)執筆的備忘錄。溫卡塔拉曼將這一過程涉及的辯護稱為“肯定性辯護”,即允許被告在陪審團面前為個人非法行為辯護。
但是,溫卡塔拉曼特別強調,被告必須提供證據表明,其從事盜竊是迫於“當即”(immediate)基本生存需要。鑑於此,備忘錄也對“基本需求”和“轉手倒賣”進行了區分。例如,“被告因為飢餓偷了一個三明治”是前者,而“被告偷手機再轉手,用來付房租”就是後者。然而,該備忘錄並沒有嚴格排除後者被免罪的可能性,只表示可以將此類情況與舉證責任等實操問題留待委員會日後討論。
從上述描述不難看出,所謂的“扶貧計劃”只是一個初步的構想,細節上非常粗糙,在實際操作上也留出了相當大的空間。但是,可以確定的是,該提案並未提出特別優待“黑人的命也是命”民權運動人士,而是無差別適用於各種族裔。
除此之外,由於該提案適用範圍僅限於“輕罪”(misdemeanors),且是否囊括所有型別“輕罪”仍有待考量,網傳訊息中的“持槍搶劫”並不屬於該提案所覆蓋的範疇。
華盛頓州法律將輕罪定義為“任何可處以不超過1000美元的罰款,或在縣監獄中監禁不超過90天,或同時處以這兩種處罰的罪行”。
另一方面,根據華盛頓州修正法令(Revised Code of Washington)9A篇56章190條,搶劫(robbery)被認定為“違揹他人意願,透過使用或威脅使用直接武力、暴力或恐嚇傷害他人,從他人身上或在其面前非法奪取個人財產”的行為。
修正法令9A篇56章200條規定,一旦搶劫者攜帶“致命武器”,抑或是“展示了看上去像是槍支或其他致命武器”之物,即便沒有對被劫持者造成實質傷害,也將以一級重罪被起訴。
而西雅圖市法院網站顯示,其受理範圍包括輕罪、嚴重輕罪(gross misdemeanors)、違規(infractions)和民事犯罪(civil offenses)。市法院無權審理重罪——持槍搶劫等重罪需轉交至其上級機構金縣法院進行審理。因此,赫爾博爾德發起的“輕罪基本需求辯護”提案明顯並不適用於犯有“持槍搶劫”重罪的犯人。
據西雅圖當地媒體Crosscut今年2月報道,上述提案被暫時擱置。Crosscut援引該提案聯合發起人坎爾瓦德爾的郵件表示,相關人士將繼續與社群合作推進法令制定,允許被告在法庭上“講述他們的故事”。但是截至發稿當日,沒有公開資訊顯示市議會計劃恢復與此提案有關的討論。
綜上所述,網傳“‘加州女議員’赫爾博爾德要求修改法律,‘黑人的命也是命’民權運動人士提供經濟困難證明後可以合法持槍搶劫”訊息不實。赫爾博爾德為華盛頓州西雅圖市議員。去年12月,赫爾博爾德與金縣公共辯護部門主任安妮塔·坎德爾瓦爾聯合發起“輕罪基本需求辯護”提案。該提案無差別適用於各族裔,並未提出特別優待“黑人的命也是命”民權運動人士;此外,鑑於西雅圖市法院無權審理重罪,“持槍搶劫”等重罪並不在該提案討論範圍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