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廣賢文》中說:“君子愛財,取之有道。”富貴是每個人的慾望,但是獲得富貴的方式應該透過正確的途徑和方式獲得。透過不正當的方式獲取的財富,終究會成為埋葬自己的隱患。
很多女孩子,都幻想著自己可以過上幸福的生活,有著足夠維持自己生活的財富,很多漂亮的衣服,琳琅滿目的化妝品,昂貴的包包、首飾等等。
為了獲得自己想要的生活,每個人都在向著這個方向努力著。只是有的人選擇了讀書學習,用學到的知識來改變現狀,得到自己想要的東西。然而還有一些人,選擇了劍走偏鋒,最終誤入歧途。
1981年,楊菊芬出生在雲南省保山市的一個小村莊裡,村莊地處偏遠,貧窮落後。楊菊芬在上完小學後,便輟學在家,幫著母親幹些農活,維持生計。
小時候,楊菊芬就因為長相出眾,成為了“知名人物”。每次下地幹活,或者是出去玩耍,都會被人誇她漂亮。特別是每次穿上新衣服的時候,總會引來別人的稱讚。
隨著年齡的增長,楊菊芬開始變得越來越好看。儘管家裡的經濟情況不是很好,但她總會偷偷地攢下一點錢來,買一些廉價的化妝品和護膚品。
為了改善生活條件,楊菊芬萌生了去城裡打工的念頭。她把這個想法告訴家裡人之後,家裡人也沒有阻止,像她這個年紀的人,大部分人都去城裡打工了。
因為沒有文憑,楊菊芬在親戚介紹下,找到了一份電子廠的工作。就在她16歲那年,帶著厚重的行李,離開了生活了16年的村子。但是誰也沒有想到,她這一去,竟走上了一條不歸路。
到了大城市不久,楊菊芬就被大城市的燈紅酒綠迷惑了。然而電子廠微薄的工資,完全沒辦法支撐楊淑芬的生活。在一個張姓友人的介紹下,楊菊芬來到了一個足療店工作。
足療店的女孩都非常善於打扮,楊菊芬自然也不甘落後。本身就有長相優勢的她,經過了打扮之後,變得越來越漂亮。但是需要的錢卻越來越多,她開始想方設法的弄錢。
一天晚上工作的時候,楊菊芬的樣貌吸引了一位叫蔣家田的客人。起初楊菊芬只當他是普通客人,但是一來二去熟絡了之後,蔣家田出手越來越闊綽。每次來都會點名叫楊菊芬服務,服務結束後都會給一筆不小的小費,還會時不時的給她買很多禮物。
蔣家田提出,讓楊菊芬做他的女朋友。楊菊芬考慮到蔣家田比她大將近三十歲,並沒有答應和他在一起。但是蔣家田並沒有私信,送的禮物越來越多,也越來越貴重,小費也是越來越多。
每次收到禮物的楊菊芬都特別的開心,周圍的人也都很羨慕,楊菊芬很享受這種感覺。在蔣家田強烈的攻勢和金錢的誘惑下,楊菊芬最終淪陷在了這個和自己父親一般年紀的男人懷裡。
與蔣家田在一起後,確實過上了自己想要的生活。蔣家田每個月都會給自己一大筆錢,足以滿足自己日常生活的開銷。
但是慢慢的,楊菊芬開始產生了懷疑,因為蔣家田沒有什麼正經的工作,但是卻每次都能給自己這麼多錢。在不斷的追問下,終於有一天,蔣家田說出了事情,自己是透過販毒來賺錢的。
雖然楊菊芬並沒有讀過很多書,但她知道這是違法犯罪的事情。楊菊芬給自己留了一手,每次蔣家田給自己錢的時候,都會攢下來一部分打給家裡。時間久了之後,楊菊芬的父母發現事情不對勁。得知女兒交了一個比自己大近三十歲的男朋友的時候,果斷的讓女兒與其分手。
在錢攢的差不多的時候,楊菊芬和蔣家田提出了分手。然而就在楊菊芬打算離開的時候,卻發現自己懷孕了。蔣家田是老來得子,非常的高興,給楊菊芬買了很多的貴重禮物,並且承諾楊菊芬這輩子會好好照顧她。
在金錢的誘惑下,楊菊芬還是選擇留了下來。楊菊芬的父母得知女兒懷孕,來到城裡照顧女兒。蔣家田對老兩口非常的照顧,時間長了以後,老兩口也漸漸的接受了這個和自己年齡差不多的女婿。
十個月後,楊菊芬為蔣家田生下了一個女兒。蔣家田十分疼愛這個女兒,大操大辦了自己女兒的滿月宴,並且在宴會上向身邊的人介紹了楊菊芬,相當於給了楊菊芬母子名分,這讓楊菊芬很有面子。
想到蔣家田對父母的照顧和對女兒的疼愛,楊菊芬越來越滿意這個家庭,也越來越依賴蔣家田。自從有了這個小女兒之後,蔣家田更多的時間用來陪伴楊菊芬母女,並且投資了一些旅行社、貨運、棋牌室,飯店、婚慶公司等等。想要給女兒留下一些資產,更多的是想用這些實體經濟做掩護,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坐月子期間,楊菊芬因為無所事事,漸漸的迷戀上了賭博。因為自己手氣不佳,經常會輸錢,有時候幾千,有時候幾萬不等。但是蔣家田卻沒有責怪過楊菊芬,反而一如既往的給她錢。得到“支援”的楊菊芬開始越發的揮霍無度,越來越沉迷於賭博。
隨著女兒一天一天長大,伴隨著一些毒販的落網,楊菊芬感到了害怕。他勸說蔣家田做一些正經的生意,給女兒攢一筆乾淨的錢。在兩個人的商量下,兩人投資了一輛長途汽車。
雖然那時候跑長途客車,一個月能有2-3萬的收入,但是這對花錢大手大腳的楊菊芬來說,無異於是九牛一毛。隨著花的錢越來越多,楊菊芬的慾望也越來越大,他渴望能夠賺到更多的錢。
在蔣家田的慫恿下,楊菊芬開始進行秘密販毒。楊菊芬的父母出於對外孫女的疼愛,從楊菊芬懷孕開始,就一直留在城裡。在楊菊芬和蔣家田的勸說下,楊菊芬的父母也加入了他們的販毒行列。
在蔣家田的安排下,楊菊芬的父親去了緬甸,和當地的毒梟取得了聯絡。楊菊芬的父親,負責境外的貨源。楊菊芬的哥哥,負責往國內運輸。到達昆明後,再由楊菊芬負責分銷下去。楊家一家人包攬了毒品從境外運送到境內,再分銷下去的各個環節,從中賺取高額的利潤。
依靠這個罪惡的產業鏈,楊家人迅速賺到了一筆不菲的財富。在老家蓋起了小洋樓,買了汽車。每次楊家人回去的時候,都會興師動眾的,很多人都會來村口迎接。楊家人發紅包也是大手筆,幾乎村裡人都收過他們家的紅包。暗地裡村民都很羨慕,認為楊家生養了一個好女兒,招了一個好女婿。楊菊芬“土皇后”的外號,也由此而來。
然而不義之財,取之必禍。2008年,在雲南警方長久的布控,監視下,終於掌握了這個販毒網路的全部面貌。在楊菊芬的哥哥從緬甸運輸毒品回國的過程中,被邊防武警抓獲。隨後楊菊芬、蔣家田、楊菊芬父母等41人,全部被依法抓捕。
被抓捕之後,楊菊芬自知自己罪惡滔天,不會有活下去的希望了。由於案情複雜,兩年之後,楊菊芬等人最終被判處死刑。
據楊菊芬說:“等待複核的日子,從一開始的煎熬,到最後的坦然。早就知道接過了,沒有什麼好害怕的,唯一放不下的就是自己的女兒。”
在悔過反思的日子裡,楊菊芬萌生了捐獻遺體的念頭,想用捐獻遺體來給自己贖罪。得知了最終的判決後,更加的認識到了自己的罪孽深重,捐獻遺體的想法越來越清晰。
在提審過程中,楊菊芬透過小小的鐵窗,看著外面鉛灰色的天空,一隻手摸著自己不斷流下來的眼淚,另一隻手顯得無處安放。嘴裡說著:“天冷了,都不知道誰能為女兒多添一件衣服......那可是我唯一的女兒呀......”
只有在這種時候,楊菊芬才會發自內心的懺悔。可是因為他們的所作所為,毒品使多少家庭破裂,多少孩子流離失所。善惡到頭終有報,楊菊芬也獲得了自己應有的下場。
趁著一次領導探視的機會,不善言辭的楊菊芬表達了自己想要捐獻遺體的意願,並獲得了對方的尊重,希望她以書面形式,進一步具體闡述。自稱文盲的楊菊芬,讓一個朋友幫忙草擬了一份遺體捐獻申請書,幾經修改後,呈交給了上級監管部門。
在遞交申請數日後,楊菊芬收到了一封來自蔣家田的信。心中囑託楊菊芬要好好照顧自己、調整好心態。可是在她看來,這封信最大的意義在於,蔣家田說女兒已經被蔣家田的大女兒帶回四川撫養。楊菊芬對這個結果倍感欣慰,可能是上天對她最後善良的眷顧吧。
因為對金錢的渴望和自己的物質,再加上對法律的藐視,楊菊芬一家人最終的到了應有的懲罰。
2011年12月13日,楊菊芬、蔣家田終審宣判,死刑,立即執行。
無數的歷史故事和人物,不止一次的告訴我們,不義之財不可取。但總有人覺得自己會成為法外之人,殊不知法網恢恢,疏而不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