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小我是個極度缺乏安全感的人,但從來沒有人關心過關於我的精神成長,所以後來我特別叛逆。對待個人感情我眼裡容不得一粒沙子,但現實中的感情真的是經不得一點考驗,總讓人心如死灰。
回過頭去想想,難道曾經就真的一點都沒人愛過我嗎?不是。這裡讓我想起來以前看過的一個故事,一個女人在下班路上看到一隻受傷的貓幫助小貓包紮了傷口還給了吃的回家了,第二天家門口突然有三條死魚還把她嚇了,趕緊清理了。之後的每天早上開門都一樣的場景,女人很好奇,於是有一天早上起來很早爬到窗戶悄悄看著到底誰在惡作劇,才發現是她照顧的過的那隻流浪貓就開門收養了它。對於貓而言魚是它最喜歡的食物,它捨不得吃想把自己最喜歡的食物作為報答禮物送給它關心的人,但對於女人而言卻是惡作劇。
其實人們之間的感情就是這樣的,不是別人不愛你,只是愛方式不同,立場不同有區別罷了。如果不愛又怎麼會遇見選擇在一起過呢?就算後來的體面分手也只是在感情上禮貌性的偏差了。假如做不到體面的分手那也真是遇人不淑了。
這些年我一直在反省自己,為什麼過去我總過得那麼不快樂,總覺得自己不幸福。是自己不夠好嗎?還是年輕衝動?還是沒錢?還是父母周圍各種聲音的壓力太大?家人眼裡的我為什麼那麼不好呢?為什麼就沒有一個人全心全意愛我呢?想到這些晚上我失眠、黑白顛倒、壓力肥、頭疼、對家人暴躁、情緒不穩定一個人的時候經常哭到頭疼各種消耗自己。後來晚上聽書,聽歌,離開不喜歡的人,賺錢,精神上不再依賴父母家人的支援,生活上不依靠任何人,不在乎任何人的理解和看法。對任何人都用無所謂的態度,讓我開心就處,不開心就懟回去。對任何關係也是,有用維繫著,沒用斷就斷了無所謂。我都三十好幾的人了連自己都哄不開心取悅不了,活著的意義又有啥呢?
後來我想通了,其實一直以來折磨我自己的不是別人而是那個內心軟弱的自己。
比我差勁的人後來過的比我好,比我醜的後來過的比我好,比我窮的人後來過的比我好,我為什麼要極度的表現給父母親戚朋友他們眼中我過得好的樣子呢?我為什麼要極度要求一個人不顧一切家庭責任社會責任的只愛我在乎我一個人呢?我又為什麼要用別人的錯誤來懲罰自己消耗自己?為什麼要用別人不適合自己的想法言行舉止,為人處世來要求自己,用自己失去的快樂、幸福來告訴別人對我而言,這是錯誤的結果?我為什麼要一邊叛逆一邊自虐又在一邊默默妥協著?
但卻一直以來從來不問問內心的自己。到底想過怎樣的生活?到底想成為怎樣的人?既然自己的野心撐不起自己的能力那就做一個平凡的人唄,平凡的人那麼多,照樣都屁顛屁顛快樂生活,何必為難自己?人生在世短暫的餘生做個快樂的人。
擁抱過去的自己,笑對未來的人生。對人情知世故而不世故,凡事可遇而不可求。活成內心強大的自己。
現在的我初為人母,每天看著迷你版自己,擁抱著小時候的自己,感覺我的人生一切又要重新開始了…只不過這次的起點是快樂而不衝動的我,還是會偶爾叛逆但不是任性會隨意妥協的我,是成熟的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