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年後,我在廠裡遇到了對我知冷知熱,對我的過去全不在意的他 阿魁。
阿魁比我大8歲將近40了,人老實但是做事很有當擔,工作中很認真負責,我想嘗試接觸一下。3個多月後,正值我弟弟結婚,他說給他個機會,給了8000塊錢叫我一起隨給弟弟,我拒絕了。2015年那個時候8000塊相當於現在的2W了。但是那以後我心裡接受了他,但是礙於身份,只是相互拉拉手的那種關係,不論前奏怎麼樣,我始終不敢越那一步,但不是作為一個妻子顧及丈夫而是作為倆個孩子的母親身份。婚前已經有了不光彩的職業,生養了Ta們後,不敢再輕易胡來,孩子是我的底線,也是堅持一切的力量。
於是我主動聯絡了丈夫,跟他提了離婚,跟他說每個月我給1000塊錢給公婆他們和孩子用,他什麼也不肯聽,電話裡一直吵嚷著見面再說。堅持了一個多月,還是和丈夫見了面,阿魁也跟著去了,但是為了不讓丈夫發現,跟我保持了距離。到了地方見面後,丈夫秧求我跟他一起回老家,做些小生意,就在家和孩子老人安安心的過日子,他一向會哄人,又說的頭頭是道,慢慢的我分心了,他抱住了我,但我還是心裡非常亂:丈夫的話肯定是不太靠譜的,我離開他後兩年裡,偶然一次聽說過他的花花新聞,但是我也非常想兩個活潑懂事的孩子。阿魁真的是個好男人,我也不想錯過他。我又推開了丈夫,推搡之間都有點過力了,我想掙脫跑掉,他使勁想拽我跟他走,阿魁跑過來,用力推了他一把,就這樣兩人打起來了,打得越來越兇,我嚇得快哭了,扯也扯不開倆人。後面有人報了警……
我們三個人都被帶到了治安所裡,結果一進去就完蛋了,丈夫的事情很嚴重,所裡有過立案記錄他之前有被人告發販du,而且是在我認識他之前,只是後面沒有搜到證物。警察把我和阿魁放了,扣留了丈夫,阿魁一出治安所,立馬叫了個計程車,把我帶回廠裡了。
20天以後,警察打電話通知我過去,我當時還心存僥倖,祈禱沒事。到了所裡後,被告知查出被證實他確實幾年前那次有販毒事實,警察問我是否知道他的這個情況,我強裝鎮定,一口否定,沒有吐露半個關於這個事的字。最後警察告訴我,他被判刑3年6個月。
都說監獄裡會把人改造得很好,和他相識並結婚共7年,他對我也真的是很好,我脾氣有時候很暴躁,都是他哄我,也很愛倆孩子,母親在這邊時也看得出來,他很有孝心,出去吃飯總會給我們打包,有好菜好肉都會先緊著我們吃,為了兒子和女兒,我該等他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