琢磨了很長時間,終於決定把它寫出來了。如果按照正常家庭來看我的童年乃至成年應該都是很幸福的,可這個不幸的童年是來自我的親生母親。是的,沒錯就是我的親生母親。
我生在八十年代的一個小縣城,在中國計劃生育最嚴格的時期,作為一個第三胎女兒,可想而知我的到來是多麼不讓人期待……在我親身父母決定把我送往更貧窮的農村時,我城裡的姑姑把我收養了,可以說她改變了我的命運。姑姑家還有一個哥哥和姐姐,他們比我大十多歲,我的姐姐有一些殘疾。看到這裡大家肯定會想姑姑收養我肯定是為了她的殘疾女兒吧?我的親媽也是這樣說的,可事實不是這樣,我姐根本沒有需要我去照顧。
如果一直不知道我是抱養的或者在我成年了我才知道的話,那我一定會生活的很幸福吧。可現實就是很殘酷,我的親媽,不知道出於什麼目的,她在我很小很小的時候,就把這件事情告訴了我,可能就是五六歲剛記事吧。她和我說我媽很壞,為了她的殘疾姑娘,非要把我要走,說好的可以經常讓她見,現在也不讓見,而且對我也不好,她想我想的不行,經常哭,總之意思就是我媽活生生的把我搶走的……她還不讓我回去問我媽,怕我媽打我,五六歲的孩子懂什麼,我記得那時我就是哭,也不知道怎麼辦,可我也知道我還是得回那個家,從此我的心裡就藏了一個秘密……
自此以後我開始變得敏感,多疑,沒有安全感。我爸媽對我語氣重了,我就想:看,不是親生的就是對我不好;想要買的東西沒給買,我也想:看,不是親生的就是對我不好。真正受了委屈也不敢說,每次都是躲起來偷偷哭,那時的我就經常和自己說,我沒有家,這裡不是我的家,他們不是我的親人……尤其是到了青春期的時候,我對我的家人甚至牴觸,我想我爸媽那時候應該也很無奈吧。可是那時的我也沒有辦法,我不敢和任何人說這個秘密,極度的沒有安全感。我甚至養成了討好型人格,因為我覺得這樣會得到更多的關注與愛護。
這種性格延續到了我的婚姻,我很早就結婚了,因為我想有自己的家,可是童年造成的性格缺陷是無法彌補的。我老公也知道我的事,可是他覺得這不是個什麼了不起的事情(因為我爸媽,哥哥姐姐其實對我很好),他覺得我所說的那些都是我太矯情了。他體會不了那種本來應該是無憂無慮的童年,而我卻戰戰兢兢……我很依賴我老公,與其說依賴老公不如說依賴這個我親手打造的“家庭”。
親生父母的不“重視”,這是事實,否則也不會把我送人,更不會在我小時候灌輸那樣的思想,養父母的不“重視”,這是我在童年給自己灌輸的,即便我現在極力控制,但有些東西已經根深蒂固了。所以我想要一個把我當“唯一”的愛人,可是對於我這種心思從小就“敏感”的人來說太難了,我的初戀就是這樣結束的,我不想自己再受一點點委屈。可是越大越發現婚姻根本就不是那麼一回事,所以後期的戀愛婚姻中我又延續了這種討好型人格,在家庭中極儘可能的付出,不用人家PUA,自己就先把自己否定了……老公聊曖昧,吵過之後不了了之,老公酒後家暴,謾罵……過後又不了了之……其實這些都是我深惡痛絕的,而我也貪戀這份有時的“溫暖”捨不得離開……
現在的我彷彿又回到了童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