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鄰居哥,比我大四歲。那時候大家都窮。經常吃不飽飯。那時候別說吃大米,就是玉米土豆紅苕加一起都不夠吃。因為大部分稻穀玉米拿去交公糧了。能留幾百斤糧食就算富裕的。
因他是他們家老么。從小沒幹什麼活。加上不夠吃。所以個子不高,身材瘦弱。。
長大後出去打工也是一月幹十天。混吃混喝。到處勾搭女人。沒有存下錢不說。老家的房子都不管理,爛了。現在一根木頭一匹磚都找不到。他大哥十年前死了。他就與他大嫂在一起。混了幾年。他大嫂嫌他不賺錢。跟一個包工頭跑了,留下一個人混日子。這人是真說不清。道不明啊。在他三十五歲以前。跟小姑娘混。寡婦混。就是沒有一個女人能跟他過上兩年。
錢沒有。媳婦沒有。他便去跟他的初戀勾搭。他初戀結婚了。我們一個村的。生了三個女兒。。她丈夫嫌棄她生女兒。所以她們經常吵架打架。在這種情況下讓鄰居哥專了空子。終於和初戀在一起了。而且還是喜當爹。初戀帶小的兩女兒跟他一起混。如果正常情況下我們得祝福他。問題是初戀沒離婚。而且初戀老公也說讓鄰居哥幫他把孩子帶大。到時媳婦女兒一起喊回去。
這事以後怎麼發展我不知道。但是已經幾年了。那些孩子對鄰居哥從沒有好態度,也沒有稱號!
至從跟初戀一起後。鄰居哥不懶了。一年有三百二十天在幹活。工資還不低。七千來塊一月。初戀也在擺攤賣燒烤。一月有八九千。按說他們的收入怎麼都能維持一個家的開支。但偏偏鄰居哥這幾年欠了一屁股的債。現在就他親人都不借錢給他。。
難道人真有前世?鄰居哥前世欠初戀的!今生來還?四十一二的人了。天天夜班。而且還是開貨車!更慘的是那些孩子連叔叔這種稱呼都沒給他!難道真要人財兩空?為了別人的媳婦孩子而欠十來萬值得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