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8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釋出了一則寶馬召回公告,華晨寶馬汽車有限公司及寶馬(中國)汽車貿易有限公司根據《缺陷汽車產品召回管理條例》和《缺陷汽車產品召回管理條例實施辦法》的要求,向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備案了召回計劃,決定自即日起召回以下車輛,共計72847輛。
召回車型:
一、華晨寶馬汽車有限公司:決定召回2010年3月18日至2012年2月24日期間生產的部分華晨寶馬318i、320i及325i車輛,共計39153輛。
二、寶馬(中國)汽車貿易有限公司:決定召回2007年8月30日至2013年8月27日期間生產的部分進口寶馬116i、118i、120i、318i、320i、325i、330i車輛,共計33694輛。
據瞭解,此次車輛召回的原因為:在車輛使用者手冊中,對於涉水行車提示“涉水深度最大為30釐米”的描述出現錯誤。因為電動轉向機(EPS)的轉矩感測器殼體在滿載狀態下距離地面高度為28cm,若車輛多次在超出電動轉向機(EPS)設計允許的涉水環境下行駛(涉水深度超過25cm,車速超過步行速度5km/h),轉矩感測器的密封性將會受到影響,導致其進水損壞,最終使得車輛喪失轉向助力功能,增加車輛發生事故的風險,存在安全隱患。
寶馬方面表示將免費為召回範圍內的車輛檢查電動轉向機(EPS),更換因本次召回原因而進水損壞的電動轉向機(EPS),以消除安全隱患。同時會為召回範圍內的車輛免費修正使用者手冊涉水提示說明。
不難看出,此次僅因為使用者手冊的一個錯誤描述,就啟動大範圍的召回,算是對使用者負責任的一個態度。
事實上,寶馬中國此次召回並不是今年的第一次,早在今年的5月、8月、9月就分別以車輛電池控制單元的軟體存在設計問題、高田氣囊存在缺陷、油箱漏油原因啟動召回措施。
綜上,今年寶馬召回的車型缺陷原因包括涉水深度不能超25cm;油箱漏油;高田氣囊安全問題;電池控制單元的軟體存在設計問題等。汽車召回反映了產品開發已存在缺陷的安全隱患,也意味著廠家對產品及消費者負責任的態度,但頻繁的車型召回將會使使用者對品牌產品失去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