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稿 | 杜夢陽
審校 | 鮑時華
圖片來源於網路
孕激素類藥物不像止吐藥或退熱藥一樣立竿見影,有時為了達到預期效果,需要吃到特定的時間停藥;而且同一種藥物,因用藥目的不同,用藥的起止時間點也會不盡相同。
輔助生殖技術助孕的黃體支援
1.新鮮胚胎移植後的黃體支援:補充孕激素最佳的開始時間是:取卵後當日至取卵後3天內。
2.自然週期或促排卵週期凍融胚胎移植或宮腔內人工授精:目前欠缺相關研究,建議自然排卵或者使用hCG誘發排卵者,在排卵後3天內開始使用孕激素。
3.激素替代-凍融胚胎移植:第3日胚胎在移植前3-5天,或第5日胚胎在移植前5-7天開始使用孕激素。
先兆流產
開始時間:確診先兆流產即開始使用孕激素。
停藥時間:目前沒有明確的推薦,醫師需根據臨床經驗及患者情況予以判斷,對於有先兆流產症狀患者,用藥直至臨床症狀消失,B超檢查提示胚胎存活,繼續使用1-2周後停藥。
複發性流產
開始時間:排卵後3天內使用孕激素。
停藥時間:至孕10周,或至前次流產的孕周後1-2周,若無先兆流產表現,超聲檢查正常,可予以停藥。
早產
開始時間:孕16-20周開始使用孕激素。
停藥時間:孕34-36周停藥。
備註:所有孕激素用藥均需排除孕激素用藥禁忌。
參考文獻
1.孫贇, 劉平, 葉虹, 等. 黃體支援與孕激素補充共識 [J]. 生殖與避孕, 2015, 35(1):1-8.
2. 陳子江,林其德,王謝桐等.孕激素維持早期妊娠及防治流產的中國專家共識 [J].中華婦產科雜誌,2016,51(7):481-483.
3.中國醫師協會生殖醫學專業委員會.孕激素維持妊娠與黃體支援臨床實踐指南[J]. 中華生殖與避孕雜誌,2021, 41(02):95-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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