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浩月
談錢這個事兒,多少讓人有點顧忌。和別人談錢,有點不好意思,和朋友談錢,更是怕傷了感情。但日常生活中,我們又不可能完全不和錢打交道,所以難免會遇到這樣那樣的尷尬處境。這時候,能不能拉下臉來,開誠佈公地和別人談一次錢,就真成了一個難題。
李澤厚逝世,這兩天讀了不少關於他的文章,對90年代他拒絕接受金庸6000元贈金有了新的認識。他在寫悼念金庸的文章裡提到這段往事,起碼“金錢觀”是簡單而真實的:不在錢的問題上賦予過多的人際顧慮,就不會滋生無端的煩惱。
這件小事,莫名其妙觸動了我,開始打量自己內心的“金錢觀”,是否存在虛偽的一面。思忖一番之後帶來的舉動是,把近半年來所欠稿費的單位和人,都“溝通”了一遍。當天就收穫很大,足夠囤積一年的貓糧。
我在朋友圈發了一條調侃性質的文字,結果“炸”出來一大堆因為面子問題,不好意思討要欠債的朋友們。他們當中,多數是從事文化行當的,這個行當,典型的麵皮兒薄。
我也有過漫長的麵皮兒薄的階段,在長達十多年的時間裡,很少主動討要被欠的稿費或借款,當然也不會在與人合作之前先談稿費數字。文人當得不多大,但對“文人恥談錢”這一糟粕的繼承倒還蠻徹底的。
經過近幾年,尤其是最近這一次的“溝通”,我得到的經驗是,“談錢”和麵子沒一毛錢關係,反而是消解誤會的良好方式。這個簡單的道理,想不明白為何會困惑我那麼久。
談到作家與稿費,魯迅總會被拿出來當例子,他跟《奔流》月刊的李小峰拍桌子、打官司,拿回了應屬於自己的2萬元版稅;有家書局不給魯迅文章的標點符號計稿費,他提供的稿件就一個標點符合也不加……但像魯迅這樣對稿費特別認真的作家,畢竟還是少。所以一直到現在,文人想要拿回勞動報酬,總得勞煩他老人家“出面”撐腰。
“文人恥談錢”,在我們的文化中的確源遠流長,但確實真不知道它的起源在哪,頂峰在哪,什麼時候又是個終了。不但文人群體自身不愛公開談錢,甚至還會攻擊談錢的人,比如韓愈的好友劉禹錫就曾諷刺過韓愈寫碑文價格太高,社會上對於文人談錢也持鄙視態度。從古至今一直有人認為,拿你一幅字、取你一本書是看得起你,怎麼,還想要錢?
莫言、葉兆言等著名作家,都曾被拖欠過版稅,他們是因為打了官司才被知曉的。在社交媒體上,隔三岔五都會有寫作者吐槽自己被拖欠版稅的事情,能要來算是幸運,要不來也只有不了了之。在我朋友圈的留言裡,就有不止一位寫作者談起自己被拖欠的陳年舊賬。鼓勵他們去要,得到的卻是“算了算了”的回答。
所以你看,“恥談錢”其實已經不是一種“金錢觀”,而成為了一種“文化”,它不但禍害文人這一圈子,也早已擴延出文化圈子,成為一種跨時代、跨人群的價值觀。
比如老師不應該談錢就成為一種“絕對正確”,前段時間多位名校博士到深圳私立學校任教就曾引起一番嘲諷。還有不少受過高等教育的都市人、白領圈子等等,不好意思談加薪,覺得無論私下還是公開討債都是件沒面子的事。當錢和“面子”被死死地捆綁在一塊,就成了壓在當代人肩膀上的沉重負擔。
作為過來人,每每看到90後、00後這一代敢於談錢時,總會倍感欣慰。這也是一種進步,他們一不高興連辭職都敢,談錢這種小事難不住他們。當然,也不是所有年輕人都能拉下面子,所以還是希望“恥談錢”的想法,將來能被徹底終結。
既然當代人更推崇“契約社會”,而非“人情社會”,那麼我們就該坦坦蕩蕩地談錢。遮遮掩掩不談,反而會埋下許多不愉快的種子。所以,某些心理障礙,我們不妨放下吧。就從今天起,怎麼樣?
責任編輯:李勤餘
校對:張亮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