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抗戰期間,我方缺乏重火力武器,從而在戰場上處處被日軍領先,這是明擺著的秘密。尤其在炮兵方面,當時我們擁有一支特殊的炮兵團,這就是炮兵第十團,他們就是抗戰中的救火隊長,因為第十團擁有的裝備,是剛剛從德意志引進的德意志SFH18式150毫米榴彈炮。
這是當時世界上最先進的榴彈炮,在抗戰中發揮了關鍵作用。淞滬會戰期間,第十團一輪炮擊,就摧毀了日軍設立在跑馬廳的臨時機場,可以說一戰成名。150毫米榴彈炮擁有無與倫比的射程優勢,它比日軍當時最先進的火炮射程還要遠。在淞滬會戰中,第十團神出鬼沒,給日軍帶來了巨大的心理震撼。
全面抗戰之前,我們從德意志哪裡購買了大量的武器裝備,但是重炮卻只有這幾門150毫米榴彈炮。中方是德意志的軍火貿易伙伴,我們也提出了要求,希望這種火炮的射程能夠達到15公里。萊茵金屬公司承擔了這個任務,還真的把火炮射程提升到了15公里,後來我們又引進了24門,組建了第14團。
光是這兩批火炮以及炮彈,就花費了將近2000萬銀元,財大氣粗不過如是。雖然貴了點,但是從戰果上看,它們的確物有所值。一個團不好機動,為了應對日軍的反擊,我方只能化整為零,讓這些重炮幾門為一組上戰場,不知道什麼時候,日軍就會被它的雷霆一擊嚇個半死。
但它們的損失依然很大,全面抗戰一開始,10門榴彈炮就損失掉了。但是這些火炮幾乎全部自沉於江河,根本沒有落入日軍的手裡。這些德式重炮幾乎參加了抗戰中正面戰場的所有大型戰役,從臺兒莊到長沙,從潼關到崑崙關,這些德式重炮屢建功勳,立下了抗戰奇功。大家怎麼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