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世界上本是相生相剋的,萬物都有對立的一面,事物也是如此,沒有絕對的黑,也沒有絕對的白,沒有絕對的正,也沒有絕對的反。有些時候,我們只是站在個人的立場上,所以才會做出偏激的判斷。
01
中國律師行業的祖師爺是誰?他名叫鄧析(前545-前501年),春秋末期鄭國人。“名辯之學”的創始人。與此同時,名家學派的先驅人物。
此人一生以教人訴訟和幫助別人打官司為職業,可謂中國歷史上第一位“大律師”。
《呂氏春秋》記載了一個關於鄧析的典故:
一次,洧河發大水,鄭國的一個富人被水沖走淹死,打撈到屍體的人就向富人家屬漫天要價。
富人家屬來問鄧析該怎麼辦,鄧析說:“別急,先抻抻他,除你之外誰還會找他買呢?”於是富人家屬不搭理賣屍者了。
賣屍者就急了,也來詢問鄧析,鄧析又說:“慌什麼,他不到你這兒來買,還能到哪兒去買呢?”
可見,鄧析可以站在不同的立場上,為諮詢者提供有利的方案。在上例中,鄧析用逆思維心理,在客觀事物發展變化的矛盾中,既看到了事物矛盾對立的一面,又看到了事物發展統一的一面;既看到了積極的一面,又看到了消極的一面。若是死者家屬和得屍者也知道這個方法,看到自己的利弊,能平心靜氣地談談,都退讓一步,問題便可圓滿解決。
02
世間萬物,其對立面都是一種客觀存在,只有相對,沒有絕對。早在幾千年前,中國《易經》以陰陽為基礎理論,陰和陽是相互對立,又相互作用的。而形成世界萬事萬物,有陽必有陰,沒有任何一種單獨以陰或者單獨以陽而構成的關係,闡明瞭宇宙間一切事物的對立性。
我們也常說,“河有兩岸,事有兩面”,沒有高山顯不出窪地。有有就有無,有甜就有地,有甜就有苦,有黑就有白,有正就有邪,只不過它們具有或隱或顯、或大或小、或強或弱的區分罷了。
但是,我們經常以“比較”的態度來看待“世界”,而且往往還只想保有自己喜歡的一面,這就是我們的通病。如果你從相對立的角度出發思考問題,你的思想就會暫時處於一個不定的狀態,然後發展到一個新的水平。
一位商人向哈桑借了2000元,並且寫了借據。在還錢的期限快到的時候,哈桑突然發現借據丟了,這使他焦急萬分,因為他知道,丟失了借據,向他借錢的這個人是會賴賬的。哈桑的朋友納斯列金知道此事後對哈桑說:“你給這個商人寫封信過去,要他到時候把向你借的2500元還給你。”
哈桑聽了迷惑不解:“我丟了借據,要他還2000元都成問題,怎麼還能向他要2500元呢?”儘管哈桑沒想通,但還是照辦了。信寄出以後,哈桑很快收到了回信,借錢的商人在信上寫道:“我向你借的是2000元錢,不是2500元,到時候就還你。”
反常規之道而行,別人想防火,他們則放火,卻取得了更好的防範效果。
下面有一個與火有關的故事:
草原上突然大火沖天,遊客們被困在其中,驚慌失措。一個獵人說:“大家別慌,都聽我的!”他讓大家動手拔草,清理出一片小空地來。一會兒工夫,他們就清出了一片空地。這時大火越來越近,獵人讓大家站到空地的一邊,自己則站在火來的一邊,點燃一根火柴放在眼前的乾草上,大火騰空而起。
奇蹟發生了,獵人點燃的火併沒有順著風勢燒過來,而是迎著那邊的火燃過去。兩堆火碰到一起時,火勢驟然減弱,最後漸漸熄滅了。
遊客們脫離險境後紛紛請教獵人原因。獵人說:“風是向咱們這兒吹的,空地上的氣流是向外吹的,藉著氣流火把草燒完了,大火自然就滅了。”
看到了吧,對立面並非真的不相容,有時還能成為處理問題的最佳方法呢!西方人有一個很好的關於看待事物的方法,比如在難以做出決定時,會列出所有利弊點,綜合考慮之後再做最後的判斷。考慮問題總從兩方面來考慮,分析完有利的一面,再分析不利的一面,這樣做能最大限度地擺脫主觀情感的左右和排除外界的干擾。
03
為什麼這個世界需要哲學家,因為他們可以以理性的思維看待一件事,而不夾雜個人感情。電影《流浪地球》中有句話:“讓人類保持理性,是件困難的事。”不錯,有時正因為我們太過感性看人和事,才會分不清那或真,或假。
凡事都有一個對立面,在自我認知的同時,看到對立面的一個情形,也有助於自己真正認識事物的一個本質。
要明白一個道理,凡事不要只看表面,要透過表象去看本質,認識你所看待事物思維的一個根源。
做任何事都是這樣,不要被狹隘的想象力控制,直接去找問題的答案往往找不到最準確的那一個,相反,在它的對立面可能有著最正確的答案。
凡事都有對立面,你看哪面呢?
對立面的存在,能夠使你明白自己的缺點在哪兒、弱點在哪兒、破綻在哪兒、方向在哪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