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袁立山,今年73歲,我的老伴叫袁彩雲,她比我小兩歲,今年71歲了。我出生在湖南崀山,那是一個風景奇特,景色如畫的地方。
我和老伴的年齡都不小了,按道理說退休後我應該像其他老人一樣,過著下棋、遛鳥這樣平凡的生活了。可是這種日子過久了,我總覺得生活中缺少點什麼。思來想去之後,我做了一個大膽的決定,這個決定以至於我和老伴現在四海為家。
三年前,我賣掉了房子,拿著42萬房款,買下一輛房車。好多人問我為什麼賣房買車?我覺得這事還得從頭說起。
我和彩雲一見鍾情。
1974年,那年我25歲,我遇到了一生的摯愛—袁彩雲。我和彩雲在長沙相遇,當時彩雲是幼兒教師,而我是一個窮小子,我在碼頭當裝卸工,每天做著最苦最累的工作。
我們之間各方面條件都有很大的差距,可是她沒有嫌棄我,僅僅見了一面,袁彩雲就認定了我是她相伴終生的人。經過四年的自由戀愛後,我們終於修成正果。1978年,我們在長沙領證,彩雲從此成為我的合法妻子。
彩雲嫁給我這個窮小子,受盡了委屈,就連最基本的婚禮我都不能給她。結婚時,彩雲看出了我經濟上拮据。她特別貼心,為了不讓我為難,提出去桂林的伯伯家看看,這樣就算舉行結婚儀式了。每當想起這件事,我都很自責,可是她卻安慰我說:“咱們結婚才叫趕時髦,用現在話講當時也算旅行結婚了。”
因為你的不離不棄,我才會更加努力。
從結婚那時起,我就覺得虧欠彩雲,她和我在一起吃了太多的苦。我們一起生活這半輩子,不管我做什麼職業,她都默默地陪伴的在我的身邊。我一直想著怎樣感謝她,讓她享受一下生活。
為了能讓她過上好日子,我放棄了原來的工作,專門去學習了攝影,後來成為了一名廣告攝影師。經過幾年的努力,我和彩雲在深圳定居了。現在回想起來,能夠讓我在這個一線城市留下來,並且堅持打拼的動力,正因為她對我的不離不棄。
我們的生活有很大改變後,我始終忘不掉這些年她為家庭所做的犧牲。退休後空閒時間多了,我總會想起我們旅行結婚時的美好日子。於是我萌生了一個念頭,我想把房子賣了,買一輛房車。我想帶著彩雲,去看天邊最美的雲彩。
我知道賣房買車的想法確實有點超前,我也不確定彩雲會不會同意。那天,我鼓足勇氣,忐忑的說出了我的想法。
彩雲看著我只說了一句話:就像我第一次見你一樣,這輩子我跟定你了,你去哪裡我去哪裡。
慢節奏的旅居生活。
現在我們已經開房車旅居三年零三個月,全國各地去過20多個省。雖然我和老伴已經70歲高齡,但是三年的旅行生活,我們一點也不覺得勞累。因為我們主張的是旅居生活,就是每到一個地方,都要停下來,居住一段時間,體驗一下當地的風土人情。
剛剛出去旅行,兒女們還是很擔心我們的身體的,不過看著我們開心的樣子,還有我們身體也確實很好,(就算去西藏6000多米的唐古拉山,我們也沒有半點高原反應。)漸漸的,子女們也就習慣了我們在外“流浪”的日子。
我們每到一個地方,都會和子女們聯絡一下,告知自己所在地,報一下平安,讓他們放心。出去玩,心情好了,還鍛煉出一副好身體,我覺得這是我們老兩口對兒女最大的愛了。
我們也不是一年都在外旅行,每年春節會回一趟家,陪陪自己的家人,過一個團圓的節日。
我和老伴已經相守相伴43年,餘生的日子越來越少,我們特別珍惜在一起的時光,也特別享受現在的生活。如果身體允許,我們希望能在房車上住到八十八歲。並且把自己沒去過的地方走完,回過頭來再重遊長江以南的地方,像三峽、恩施這些美麗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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