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老一輩的人都很喜歡存錢,尤其是,古語有一句話講,未雨綢繆,就是要提前做好準備,以應對各種突發事件,2020年恰逢疫情出現,不少行業陷入停頓,突發事件發生後,不少人才想起存錢的重要性,實際上,我國還是一個儲蓄大國,作為全球儲蓄率最高的國家,我國人均大約有7萬元的存款。但是這畢竟是平均數字,如果落實到個人,許多人可能不僅存不下錢,反而揹負著債務。
一方面,高昂的房價讓買房者承擔了房貸的壓力,有的年輕人不但還貸有壓力,連首付都是借的,這導致他們婚後可能需要借貸維持生活。除了首付之外,房貸利息也不低,買下一套100平方米的房子,選擇商貸、等額本息還款方式,30年下來,利息幾乎和本金相同了。
另一方面,人們的消費觀念已經發生改變,許多人喜歡提前分期購買商品,也會選擇借貸讓自己過上想要的生活,據相關資料統計顯示,截至2020年,我國全民債務高達200萬億,人均負債13萬元。
欠下的債總是要還的。但是2021年債務新規下,當以下幾種欠款出現時,欠債還錢就有了另外一種說法。
新規下,如果你遇到了以下4種債務,可以算作無效債務。
第1種,夫妻一方單方面欠下的債務,另一方不用還。
根據《民法典》的規定,只有維持家庭日常生活所需的債務,比如資金用途是養育子女、贍養老人,兩人需要還,如果是超出了家庭日常所需的,不屬於共同債務。如果夫妻共同簽名或者事後認同屬於共同債務的,則可以追認。但如果夫妻一方借債,並不是用於共同生活,另一方不需要還。
第2種,訴訟時效超過三年。
如果是借貸雙方自願達成的借貸關係,當欠錢的一方不願意還錢時,借款人可以申請到法院訴訟,但是法院的訴訟保護時效只有三年。如果超過了這個時間,法律不對債務進行保護。民事訴訟中,民事權利的保護期是20年,如果這筆債務超過了20年,債主沒有提起訴訟,那麼法院將不再予以保護,也就是說債主只能透過其他方式來要錢。
第3種,違規機構的貸款,可不還。
2020年開始我國對 P2P網路平臺進行了大力整頓,整個行業已經退出了歷史舞臺。在監管的要求下,這些網貸機構都是違規機構,相應的貸款也不用還。另外,大家熟知的高利貸,也就是利率超過當年LPR的4倍的,這筆欠款產生的利息也不用還。
第4種,校園貸。
校園貸屬於違規的一類貸款型別,國家規定不得給大學生髮放消費類貸款。實際上校園貸只是套路貸中的一種型別,就是透過欺騙、誘導等方式讓對方簽下貸款合同,這種貸款合同也不在法律保護的範圍內,相應的債務也可以不用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