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守估計我國野豬數量突破了120萬頭,在多地氾濫成災已是不爭的事實,這也是河南、陝西、安徽、四川等省份下達野豬“捕殺令”、制定獎勵措施的原因。
比如陝西將禁獵期壓縮為了2個月,由原來的每年3月1日至10月31日調整為了3月1日至4月30日。棲息著2萬頭野豬的通江縣則把野豬獵殺指標增加到了750頭,規定每捕殺一頭獎勵2000元!安徽金寨縣最“有趣”,為鼓勵民眾積極獵殺野豬,以10元/斤的價格回購野豬!
各地為控制野豬數量可謂“八仙過海各顯神通”,裡面有不得已的“苦衷”:野豬增長太快了!首先野豬太能生,成年後的野豬巔峰期一年生兩胎,一胎4-12個幼崽,幼崽1年半後即達到性成熟。專家調查發現,自然狀態下野豬數量以3%-5%的速度膨脹!
其次野豬食性雜、不挑食,既吃堅果、漿果、草葉和草根,也吃卵、老鼠、蜥蜴、蠕蟲、腐肉,食物匱乏時連蛇、野兔也不放過,但還是以植物為主,佔據它們食物的90%。也就是說,野豬能在極為惡劣的野外環境下生存。
最後野豬缺少天敵。上世紀60/70年代我國曾掀起一場“打虎除豹”運動,直接替野豬消除了天敵。現在野豬牢牢霸佔戶外食物鏈的塔尖位置,以至於它們除了吃喝玩樂,就是開足馬力繁殖了。
部分地區允許獵殺野豬,但並不意味著隨意捕殺,否則會受到處罰。80年代末,全國野豬數量被捕殺到不足6萬頭,再發展下去妥妥地成為“稀有動物”, 1994年我國開始禁止捕殺野豬,2000年則更進一步將野豬納入了《三有保護動物》,以法律的形式保護野豬,
實際情況中因肆意捕殺野豬而遭到處罰的案例眾多,包括那些被野豬欺負的莊稼人。2020年11月安徽邢某利用電瓶、鐵絲線、增壓器架設了一個長100米、寬0.5米的電網圍捕野豬,施工過程中被警方當場抓獲,最後邢某被行政拘留五日。
無獨有偶,河南省南陽市淅川縣某夫婦的莊稼慘遭野豬蹂躪,總計損失了30多畝小麥、100多畝玉米。為此,該夫婦利用電網3個月內捕殺了8頭野豬。對普通人而言,這對夫婦的做法“情有可原”,但法院仍以“非法狩獵罪”分別判處兩人:一個有期徒刑1年6個月,緩刑2年;一個有期徒刑1年,緩刑2年。
再說獵殺野豬。網友提出疑問,為何不用毒藥、電網獵殺野豬,這種方法威力大、效率高?其實不然,捕殺野豬並不是將野豬“趕盡殺絕”,而是控制在一定數量內,一點毒藥就可能造成區域內野豬全軍覆沒,反而失去了意義。目前,捕殺野豬還是靠人、獵犬、獵槍。
獵殺野豬是一件辛苦、難度大的任務,甚至還是一個賠本的買賣。
野豬多活躍在林地,獵人為找到它們不得不翻山越嶺,有時需徒步幾公里,途中免不了蚊蟲叮咬、磕絆碰撞,要是不小心還可能摔斷胳膊!一位捕殺隊的成員透露,全隊人都受過傷,幾乎每週都有人需要休養。
捕殺野豬過程中被野豬弄傷更是家常便飯。野豬性情暴躁,是天不怕、地不怕的主兒。由於喜歡在淤泥裡打滾,一身黑色、棕色鬃毛又硬又粗像鋼絲一樣,稍不留意子彈就可能從它的身上劃過。
此外,野豬犬齒髮達,雄野豬的犬齒平均長6釐米,其中3釐米露出嘴外,並向上翻轉,可用來作為武器或挖掘工具。被野豬的獠牙捅到,輕則鮮血直流、重則掉下一塊肉。
更可怕的是,野豬狡猾、多疑。等受到槍擊或擊打後,先是摔倒裝死,等人靠近後突然起身一頭把人掀翻,再轉身逃竄。曾有人因此被摔斷胳膊,休息了小1年身體才恢復。
除此之外,捕殺野豬還需要獵犬配合,靠它們嗅到野豬蹤跡、找到棲息之地。問題是獵犬不是野豬的對手,一頭野豬激戰3條獵犬還綽綽有餘。振飛護林隊是江西知名的合法獵殺野豬組織,平均每年還要損失掉20-30頭獵犬,一隻獵犬市場價少則2-3萬,多則5-6萬,損失巨大。
人員不足也是限制野豬獵殺的重要因素。偶爾捕殺一次,年輕人還有興趣,但每天在林地穿行沒有幾個年輕人能承受!現在的一些民間護林組織多是年齡超過50歲的人,有的護林隊平均年齡甚至超過60歲,行動效率可想而知。
那麼問題來了,到底用什麼辦法控制野豬的數量呢?也許只能在實踐中摸索了!
原創:老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