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私房錢,不是你的錯,被發現了,就是你的不對了,倘若哪一天你犯傻,向伴侶和盤托出你的私存金額,並且金額“巨大”,那更是錯上加錯了。
二傑的故事,值得思考:在她剛剛生完二胎不久,先生事業起步需要用錢時,二傑和盤托出:自己十年來,有積蓄十萬塊。她先生當時十分驚喜,因為,正需要用錢之際。二傑本人當時也洋洋得意,覺得自己會過日子,有儲蓄意識以備不時之需。但是,最近聽說,兩個人快要過不下去了。也是因為這筆錢:給先生應了急之後,二傑便把錢要回來了,存了定期。
“ 最近這兩年,跟他要錢,就說沒有,有一次就要二百都不給。他每天買進賣出,是不可能沒有的。就是不給,話裡話外讓我先花自己攢的那些,那錢我也沒花一分在自己身上啊,我攢著給孩子上學用的。”現在哭得聲淚俱下有什麼用呢?誰讓你犯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