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公轉私”即企業從基本存款賬戶向個人銀行結算賬戶轉賬,而違規的公轉私行為往往伴隨著偷、逃稅違法犯罪風險,為了規避風險,《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明確規定了:
單位從其銀行結算賬戶支付給個人銀行結算賬戶的款項,每筆超過5萬元的,應向其開戶銀行提供付款依據。公戶轉賬,不得超過200萬元;私戶轉賬不得超20萬元(境外)或50萬元(境內)。
有這6種情況的企業涉嫌違規“公轉私”
① 規模很小的企業卻常有上千萬的流水;
② 經營範圍或經營業務,跟資金流向沒關聯度;
③ 資金轉入轉出有異常,比如分批轉入集中轉出,或者集中轉入分批轉出;
④ 公戶短期頻繁且大額地給個人轉賬,或公戶短期經常收到與業務沒啥關係的個人匯款;
⑤ "在金稅四期監管下,這種合理合法“公轉私”的方式老闆們都在用"
⑥ 閒置很久的賬戶,突然啟動,並且有大量的資金活動;
⑦ 頻繁開銷戶,並在銷戶前有大量資金活動。
告誡所有企業老闆們,不要再用個人銀行賬戶隱藏公司收入少繳稅款啦!否則一旦被查,補繳稅款是小事,還要繳大量的滯納金和稅務行政罰款,如果構成犯罪的,那可是要承擔刑事責任的,且行且珍重吧!
那麼,企業的稅負壓力大,是否沒有辦法解決了呢?其實不然。
對於一些想要合理籌劃企業所得稅和分紅個稅的企業,不透過“私戶避稅”的話,應該怎麼節稅才合法合規呢?
企業透過入駐園區,成立一家或多家個人獨資企業,以這些新公司對外承接部分業務,透過商業模式的調整,個人獨資企業開具相關技術服務費、諮詢費等服務型別的發票。小規模企業增值稅3%,個人生產經營所得稅稅率按五級累進位制核定徵收,小規模納稅人核定後0.5%-2.1%,小規模納稅人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綜合稅負率不會超過5.18%。
舉個例子:
一家資訊科技服務公司,一年的利潤總額為500萬,入駐上海園區,成立一家個人獨資企業,對外承接這500萬的業務,那麼它的納稅情況如下:
增值稅:約為14.6萬
個人生產經營所得稅:核定徵收後10.5萬
整體節稅80%以上
個人獨資企業無需繳納25%的企業所得稅,無需繳納20%的分紅個稅,而是核定徵收個人生產經營所得稅,對於高收入人群或者高利潤企業來說無疑都是一種很好的節稅途徑!
企業和個人如何享受稅收優惠或者核定徵收政策?
目前我國的西部大開發或者少數民族自治區都出臺了一些稅收優惠政策來帶動當地經濟發展。將企業註冊到有稅收政策的稅收優惠區,不僅最節稅而且合理合法。
園區對註冊企業的增值稅以地方留存的30%~60%扶持獎勵;
企業所得稅以地方留存的30%~60%給予扶持獎勵
財政扶持按月返還,當月納稅,次月扶持獎勵;
個人獨資企業(小規模)的可以申請核定徵收,核定後綜合稅負4%以內;
小規模有限公司也可核定,綜合稅負4%以內
公轉私的規範性涉及到整個過程,不僅僅是轉賬這一個步驟。要管理公轉私,需要關注整個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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