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個養女,在出生沒幾天,就被養父母抱了回來。
據說,當時我整個晚上哭鬧不停。
大夏天,養父母輪流抱著我去院裡轉悠,目的是讓我停止哭鬧。大冬天,他們會在屋裡生盆火,一個抱著我、哄我,一個給我烤尿布。一個晚上,也不知父母起了多少次,一會兒餵我奶粉,一會兒讓我拉撒,一會兒開著燈逗我玩。總之,他們把我視如己出,惟恐我受到絲毫委屈。
養父母一生,無兒無女。
我的到來,讓他們萬分歡喜。從小到大,把我視為掌上明珠。即使我做錯了事,也從未打罵過我。我成了他們全部的希望和唯一的精神寄託。
那個年代,人們還不富裕,總是吃了上頓沒下頓。粗茶淡飯不說,還總是吃不飽。但父母從沒讓我捱餓。他們寧可自己受委屈,好吃好喝的總是盡著我。每次趕集,我若不去,總是給我捎包,當然是包子、油條,還有水果等。當然都是我孩兒時期,最渴望的美味佳餚。 大冬天,也總是讓我穿的厚厚的,生怕受凍。每年春節,再緊張,也忘不了給我添新衣。大年初一,我總是渾身上下,全部一嶄新,和童伴們一起去玩耍,幸福又快樂的童年時光,總是讓我留戀忘返,讓我回味無窮。
到了入學年齡,我也和同齡孩子一樣。被父母送進了學校。
由於我們本村的學校在大隊部後邊山崗上,相距近兩公里不說,況且中間隔有一條長長的沙河。尤其是夏季,易發洪水,因而我們村的孩子都選擇了去鄰村上學。雖然距離也不近,但中間除了一條大深溝外,幾乎翻架崗就到了。又加之認為,鄰村教得好,因而全都一窩蜂的去了,而我也不例外。
我清楚的記得,每到雨季,無論有多忙,父母總是擠出時間,送我上學。因為我是女孩,父母倍加呵護。一天來往四次,從不厭煩。父母送我上學的一幕幕,至今在我腦海中清晰可現。
那年我十多歲,正讀小學二年級,養母因長年體弱多病而離世。現在想想,這也許是她們不能生兒育女的根本原因。
當時的我傻傻的,也不完全知道,這就是生死離別。堂哥堂姐都跪那裡大哭,而我也只知道哭,卻不知道,到母親身旁。只知她躺在那裡,一動不動。
料理完母親的後事,父親一下子蒼老了許多。母親長年咳嗽,尤其是到了秋冬季,比較厲害。父親常常去山上找草藥,回來煮湯給母親喝,但只是減輕病痛,最終母親還是拋下我和父親,提前去了天國。
從此以後,我們父女相依為命,艱難度日。
雖然我失去了神聖的母愛,但偉大的父愛卻蜂擁而至。父親把對母親的所有愛,全加給了我。除了學習,再忙再累他也不讓我幹。這一切我都看在眼裡,記在心裡。我想,將來我長大了,要加倍的償還,畢竟父親又當爹又當媽的,他這一生太不容易了。
俗話說得好,窮人的孩子早當家。
假期裡,看到父親總是忙,我主動承擔起了部分家務,做些力所能及的事。學做飯,當然成了首選。無論我做的好壞,父親總是誇我,因而讓我的內心自信和成長了許多。
那年,我要升五年級時,我突然改變了想法,我要退學。就是考上初中,我也不能去街上讀,因為父親太苦了。我要為他減輕點負擔。雖然父親執意要我繼續讀書,但我態度堅決。最終父親還是遵循了我的意願。我走向了社會,和父親一起春種秋收,日復一日,年復一年。
那年我十七歲,長得亭亭玉立,又濃眉大眼,面板細白,臉蛋紅白,再加上一雙潔白整齊的牙齒,一說兩笑的性格。還有一頭烏黑的長髮,一個漂亮的大姑娘呈現了。
男大當婚,女大當嫁。這似乎天經地義,因而近親戚為我介紹了個男朋友,鄰村的,和我們村相距一公里左右,又地邊搭地邊,目的是將來好照顧父親。對於這門親事,父親非常贊成和滿意,畢竟這麼近不說,況且男孩的兩個耳唇特別厚,父親認為這種面相,一定是貴人,將來我有福可享。
於是我的這門親事很快定了下來,農忙時,他也來幫我家幹活。逢年過節,我也去他家做客,待幾年後,便可走進婚姻的殿堂。
然而事與願違!
這場愛持續了兩年,卻來了個緊急剎車,緊急叫停。
那年我十九歲,隨著改革開放,打工潮的興起,我雖然沒什麼文化,但也想隨著這股潮流,去外面看看。我不顧婆家人的堅決反對,也不顧父親的感受,孤身一人來到了省城。
在這裡讓我大開眼界,原來外面的世界真精彩。高樓林立,車水馬龍,燈紅酒綠,輕歌曼舞,讓我一下子陶醉其中,而無法自撥。此時的我已把父母、愛情全拋在了腦後,全身心沉醉在這種醉生夢死的花花世界。
其實,關於我的身世。
在我懂事起,父母都明確告訴了我,我是抱養的,不是他們親生的。但我不在乎,畢竟生與養同樣重,都重如泰山。生而不養,還不如不生。其實在我的內心,我始終認為養恩大於生恩,因而養父母是我重點孝道的物件。無論如何,尤其是養父,我要讓他安享晚年,這是我義不容辭的責任。我若能在省城紮根,也好讓年邁的父親也開開眼界。讓他離開那偏僻的鄉村,來享受享受一下都市的繁華。
於是在省城,當我陰差陽錯的遇上了我的姥姥一家時,我果斷地相認了。
什麼當年父母為什麼要把我送人?以及現如今的情況等,似乎都不是我關注的焦點。畢竟親生父母我都沒任何印跡。只知道親生父母都不在人世了,如今有姥姥和舅舅一家人,住在省城。
在省城,我有了依靠。雖然我已定下親,但她們又給我介紹物件時,我同意了。
這個男孩不一般,十五歲就開始出來闖江湖。從一個送貨的小工,到發展成為某汽車配件城的老闆,他僅僅用了三年時間。當年二十二歲的他,已擁有多家櫃檯和工人。我若嫁給他,老闆娘成了自然而然。
我決定回一趟老家,把事情的原委告訴養父,然後退親。之後去省城實現我的天鵝夢。
雖然父親沉默了很久,但最終還是隨了我。畢竟也想讓我享福。當時我還為自己編了順口溜: 要享福,必外出!要受罪,鄰村內。
當初婆家干涉我外出,擔心我變心,結果怕啥有啥。雖然他們有一萬個不願意,但我做老闆娘的態度堅決,因而還是退了親。因為我的心早已飛向了都市,飛向了汽車配件城。一個偏僻的鄉村,豈能容下我這隻金風凰。我要的是老闆娘之光環,而不是一個農婦。
一切擺平後,我告別了養父,再次來到省城。
當然,在姥姥一家人的幫助下,又加之我美貌驚豔,因而很順利的登上了某汽車配件城的老闆娘之座。開始了我的風光無限。我穿金戴銀,把自己精心打扮了一番,和愛人驅車近千公里,把老父親也接到省城享享福。但半月後,他非要回去,不習慣這種車水馬龍,樓上樓下的高密度生活。於是我們又把他送回了老家,並帶厚禮慰問了堂哥堂弟,目的是父親一旦有情況,還得依靠他們。我雖然不讓他缺錢、缺吃、缺穿,但畢竟山高皇帝遠。
那時也沒流行手機,打電話得到街上,因而我也很少和父親溝通。只是逢年過節回去一趟,但也總是蜻蜓點水式的,始終靜不下心和老父親聊聊家常。尤其是有了兒子後,我顯得更加薄情了 。本應該養兒方知父母恩,但我由於身處都市,而無法給父親盡孝。讓父親的晚年很孤獨,讓他孤獨終老。每每想起,我都暗自流淚。
也許是我罪有應得,也許是我遭了報應。
我的孩子六歲時,我的婚姻亮了紅燈。我的位置卻被老公年輕漂亮的秘書頂替。其實他們早就捅破了底線,只是我一直矇在鼓裡,畢竟有了孩子,我以孩子為榮為重,而忽略了老公的情感,讓年輕漂亮的秘書鑽了空。
事情之所以敗露,女秘書也懷了老公的孩子,到了讓他兌現承諾的時候了。我沒有吵,也沒有鬧,畢竟年輕漂亮的女秘書,有知識,有文化,大專畢業,在生意領域能幫忙。而我一個小學也沒畢業的人,在這個都市走遠了連家都找不到的人。況且顏值也大打折扣,拿什麼資本去競爭。因而我果斷的退出, 離開這片不屬於我的天地。
那天他答應給我一部分資產,畢竟我為他生了一個大胖兒子。但我拒絕了,我只央求他陪我去貴族學校看一眼孩子,畢竟是我身上掉下的肉,母愛的神聖讓我豈能一走了之。雖然他答應我可隨時看望孩子,但我儘量不打擾他們的生活,我想全身心,一塵不染的退去。既然不屬於我的世界,我何必多餘的存在。
因為貴族學校有一個嚴格的規定,看望孩子必須夫婦雙方同在,否則不讓待見。因為之前出現過離婚大戰,相互去貴族學校搶孩子之事。為了避免此類事件的再次發生,因而單方父或母不讓見孩子。
在貴族接待室,我抱著孩子淚流滿面,親了又親。天真的孩子問我,媽媽你為什麼流淚?是我氣你了嗎?不是,我立馬回覆。並說見到你,媽媽太高興了,因激動而哭。
我收拾了幾件隨身衣物,除了兒子的一張近照,其他我什麼也沒帶。獨自去了長途客運站,我要回家,我想投進老父親的懷抱,痛哭一場。
在長途汽車上,我悶悶不樂,心事重重。淚水不由得模糊了我的雙眼,望著窗外,我思緒萬千。雖然之前也多次坐這輛車,但這次卻與眾不同。之前的是有去有回,而這次成了有去無回。
雖然我是一個孩子的母親,但顏值也沒降多少,除了沒文化外,還拿得出門。只不過從前的窈窕淑女變成了當前韻味十足的成熟少婦,畢竟才二十七歲,又加之我捨得保養,因而還有吸引男人的資本。
我的一切舉動,卻被汽車賣票員看在眼裡,記在心裡。他二十五歲,也可稱得上帥小夥。這是他舅舅買的車,舅舅開車,他負責賣票。之前也坐過這輛車,給我的印象,他會花言巧語,屬於能說會道。有時為了給旅客增加氛圍,他不但高談闊論,而且還能高歌一曲,因而常常能贏得旅客的掌聲。
我的反常舉動,引起了他的注意。因而他主動給我聊天,似乎也看出了我的心事。他彷彿懂得很多,目的是讓我開心。風趣的、幽默的,一路上除了賣賣票,他似乎一直陪在我身邊。讓我傷痕累累的心,似乎好受了許多。臨下車時,他給了我一張名片,去縣城、去省城可聯絡他。我盛情難卻,也只好收下。
到家後,本來我不想告訴年邁的父親。但言行舉動不允許我若無其事,況且老父親也看出了破綻。而是一個勁兒地安慰我,並說沒感情強捆在一起也沒任何意義。城市不像農村,清靜純潔,而是陷阱和誘惑很多。有錢人總拿感情當兒戲,喜新厭舊嚴重。
那天,我閒得無聊。突然想起了賣票員,於是我順手給他發了簡訊: 哎! 在家好無聊!而我立馬收到回夏:那就來縣城玩嗎?你不是每天跟車很忙嗎?我回復。而他一句,週末可讓舅媽跟車。於是那個週六上午,我乘車前往縣城,我剛一下車,就看到了他在站臺等我的身影。他把我帶到了一個相對高階的飯館,要了兩個熱菜,兩個冷盤,煮了燴麵和水餃。我們邊吃、邊喝、邊聊,我把我的情況全告訴了他,其實她也明白,那天我的表現一定是感情受挫。他那年二十五歲,一直單身。我的情況他一點也不嫌棄,因而我們一拍即合。
那天我沒有回來,他帶我去了賓館,我們同居了。作為過來人,也在省城呆了幾年,思想相對來說,還是比較開放的。
第二天,我回來告訴了父親。
父親也比較滿意,畢竟大幾十公里的縣城,也方便來往。幾天後,他帶著禮物來了我家一趟,父親也很高興。原來他老家也在農村,在城裡只是跟著舅舅跑車。
他很快租了一套三居室,我們沒有舉行任何儀式,我低調的住了進去。
婚後,我很幸福!
他依舊跟著舅舅跑車,當賣票員。而我在縣城某名牌化妝品店作店員。由於我能說會道,易抓住顧客心理,因而業績持續上升。半年後,我升任總店店長一職,成了老闆的得力助手。
一年半後,我為他生下了一個女兒。
經過我們的共同努力,三年後,我們有了屬於自己的套房。我也時不時的回去看看老父親,也曾把老父親接到城裡住,但他總是不習慣。不幾天,他就急著回去,喜歡老家的自由、開闊與隨便。
女兒三歲那年,讓我萬萬沒想到的是,我們的婚姻又亮了紅燈。他也背判了我,女兒跟隨了我,他選擇了淨身出戶。他竟然和我的閨蜜走在了一起。他有點重男輕女,喜歡兒子的他,我偏偏給他生了個女兒。這也許是主因,但也不排除喜新厭舊,拈花熱草的天性。
這次婚變,我沒有告訴父親,不想讓年邁的他,再為我擔心。
我發誓,從此不再嫁人,餘生看著女兒過。因為我不想再遇到渣男,兩個已足矣!
然而,正當我沉浸在背判的婚變中,又一個悲痛的訊息接重而止。年邁的父親突然離世了。
那天上午,我剛把女兒送進幼兒園,正準備去上班。突然接到了堂哥的電話,讓我速回,父親病危特別嚴重。其實父親已去世,只是怕我一時接受不了,因而堂哥沒有直接告訴我。但我心裡已明白,凶多吉少。瞬間,我癱瘓在地,大哭了起來。我的養父母,為我吃了多少苦,受了多少罪,我還沒來得及報答,他卻走了。
養母走時我還小,但養父走時,我已為人妻人母,深知養兒養女的苦。但卻沒去身邊盡孝,竟讓他孤獨終老,真是個千古罪人。
聽鄰居說,父親每天起得早,常常在門前菜園趕雞鴨。頭天下午,還見他在菜院子裡趕雞鴨,但早上八九點了,還沒見他起床。平時一大早趕雞鴨的他,這天卻有點例外,因而便通知了堂哥。堂哥堂弟來我家一推,門開了。父親躺在床上早已斷氣,於是便立馬通知了我。
在堂哥堂弟及堂姐的幫助下,給父親辦了簡單的葬禮。在父親的葬禮上,我哭的死去活來。我的養父、我的親父,為什麼走得這麼突然?沒讓我給你端一碗飯,一杯茶;也沒讓我伺候你一天;更沒給我留下一句話,卻給我留下了終生的遺憾!
料理完父親的後事,我離開了這個小鄉村。逢年過節,我也很少回去,至親們也都各自成了家。也沒給父母上過墳。本想清明節或十月初一回去上墳,但堂哥堂弟卻說,他們代表了,我嫁出去的姑娘,潑出去的水。不能回孃家上墳,否則對孃家不利。這也是我們當地一直流傳下來的習俗,因而我也沒去違背。
前年,女兒也去了省城讀大學。但她永遠也不知道,在省城有個同母異父的哥哥。
回顧我的人生之路,雖曲折坎坷,但也曾生育了一雙兒女。儘管都不在我身邊,但我的心始終和他們在一起。我也無數次偷偷看兒子的照片,畢竟是我的身上掉下的肉。
今生今世,我最虧欠的就是養父養母。因為他們為我付出了很多,但我卻沒有報答。
我曾經的情!我曾經的愛!卻都成了一場夢。
如今,我依舊孤獨的生活在這個小縣城。曾經哺育了我十幾年的故土(一個偏僻的小鄉村),我再也回不去了。
曾經的時光,卻成了我永久的回憶......
(人物原型: 梅花 撰文\曾經的美景)
2021年12月10日夜於深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