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西方,有本書非常受歡迎。
它不僅是美國中小學的必讀書目,還是圖書館借閱次數最高的圖書。並且在世界範圍內售出已經超過三千萬冊。
在最近一次民意投票中,它甚至壓倒《聖經》,成為“最具啟示意義的書”。
這本書就是哈珀·李的《殺死一隻知更鳥》。
《殺死一隻知更鳥》的故事發生在二十世紀三十年代,那是美國的黑暗時代。資本主義各行各業經濟大蕭條,無數人失業,無數人無家可歸,大家都感覺看不到未來。
本書講述的就是在這樣一個時代背景下,主人公如何保持正直與良知,如何堅守自己的底線,如何做一個真正的“人”。
早年喪妻的阿蒂克斯•芬奇也是焦頭爛額的其中一員,雖說做著律師的工作,但並沒有表面上那樣光鮮。
但芬奇覺得和自己的一雙兒女簡單快樂地生活在一起,就很幸福了。
在蕭條的時代裡,孩子們的樂趣就是從大孩子那裡聽來一些奇聞異事,然後自己嚇自己。
阿蒂克斯的女兒斯庫特和兒子傑姆就聽說自己的鄰居布•拉德利其實是個會生吃小動物、滿手鮮血的怪物。
他們從沒親眼證實過,但對這個傳聞卻深信不疑。
後來事情發展的有點不可控,孩子們都沉浸在編造、傳播拉德利的可怕故事之中。
於是,拉德利一家徹底被妖魔化了,他們的房子更成了像鬼屋一樣的地方。
一天,斯庫特坐到輪胎裡玩,一不小心,輪胎滾到了拉德利家的臺階上,這把斯庫特嚇得屁滾尿流,她就怕那個可怕的怪物會出門吃掉她。
但有點智商的人都能想到,拉德利一家並不是怪物。
在之後的兩個暑假,孩子們發現,有人在拉德利家外的樹上常給他們留小禮物,這些禮物有木頭人、壞了的表和鏈子、小刀,這樣的示好讓孩子們發現,原來拉德利一家並沒有傳聞中的那麼可怕。
突然有一天,就和孩子們意識到聖誕禮物其實是父母藏好的秘密一樣,斯庫特不再相信鬼神之說,她覺得自己長大了,要開始像爸爸一樣,運用判斷力分析事情,而不是輕信謠言和偏見。
但可惜,小女孩不知道,世界上很多公平公正並不是那麼容易做到的。
鎮上發生了一起強姦案,阿蒂克斯受地方法院委託,為那名被指控強暴白人女子的黑人湯姆·魯濱遜辯護。
這件事一石激起千層浪,大家群情激奮,恨不得立馬殺死湯姆。
這其實也和當地嚴重的種族密切相關,黑人和白人發生性關係就是犯罪的。
於是,當很多白人女性被懷疑和黑人有染時,她們為了推諉責任,就說這是強姦。
當阿蒂克斯決定接下案子的那一刻,嘲笑、威脅、恐嚇就來了。
先是斯庫特被很多同齡的孩子取笑,稱她的父親是“愛黑鬼的傢伙”,這讓斯庫特覺得十分侮辱,就和同學大打了一架。
而阿蒂克斯的日子也不好過,原告的父親像鬼魂一樣,總是出現在他身邊,甚至還對自己的孩子造成了威脅。
在各種慌亂、威脅之中,案子終於要開審了。
在庭審前一晚,許多憤怒的居民自發衝向監獄門口,他們面目猙獰地想要衝進監獄,打死湯姆。
好在阿蒂克斯通宵守在監獄門口,才沒發生這樣的悲劇。
開庭當天,在法庭上,阿蒂克斯控訴原告和她嗜酒的父親撒謊,並說是原告主動勾引湯姆,在被父親知道後才謊稱自己被強姦了。
同時還有理有據地說,湯姆的左手自小傷殘,根本沒有能力對他人施暴,要求法庭判他無罪。
雖然湯姆的無辜顯而易見,但陪審團依然判他有罪。阿蒂克斯決定為湯姆申訴。
然而就在萬聖節當晚,原告父親又陰魂不散地出現了。
傑姆和斯庫特從學校的萬聖節盛會回家的路上,原告父親突然對他們痛下毒手。
在混亂的打鬥中,傑姆的胳膊斷了,正當局勢控制不住時,有位陌生人救出了孩子們。
他把傑姆扛回家,這時斯庫特才認出他就是拉德利,也就是當初被自己誤以為是怪物的那個人。
男主人公阿蒂克斯在這本書中無疑是公平公正的化身。
他曾經和孩子說,自己射過一隻知更鳥,但有種負罪感,因為知更鳥並沒做錯什麼,還為人們歌唱。
所以,知更鳥對阿蒂克斯而言,是追求自由和平等的一個標誌。
也因此,阿蒂克斯相信法律可以維護人的尊嚴,在他看來,一個人的生命無論如何,都比他到底是白人還是黑人要重要得多。
《殺死一隻知更鳥》告訴我們,如何在充滿醜陋與問題的世界中塑造自己的道德底線,保持精神的體面。
它講述的課題是永恆的,是突破時代侷限的,正是信仰與現實的纏鬥,讓這本書長盛不衰。
書中人們對於黑人種族的偏見顯而易見,那麼時至今日,這種種族歧視的情況,是否有了改觀呢?
有書君很可惜地告訴大家,沒有,在如今“種族平等”的美國,大家都是嘴上說著“不要”,但是身體卻很誠實。
其實種族歧視一直存在,平等從未到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