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消費者,如果當自己購買的樓盤出現“降價促銷”活動時,應該怎麼辦?
1、首先,要提醒大家的是一定要理性維權。
這裡的理性維權,是指反饋訴求的方式要得當,儘量避免人群聚集式抗議、打砸售樓處等不理智行為。
反饋訴求的場所要得當,不要試圖透過在不恰當的場所反應此類問題,如政府門口、大型公共活動現場等,武漢的維權事件,最後以組織者行政拘留而收場,也值得消費者警醒。
那麼,作為消費者當降價行為發生時能夠做些什麼呢?購房人一定要清楚自己購房的目的是什麼?
如果,是真實地以自住為首要目的的話,自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那一刻,其實就與專案方站在了同一條戰線之上,如何保證專案如期交付,如何保證專案安全、質量,應當是以自住需求為主的客戶主要關注點。要了解專案促銷通常是階段、零散、區域性的特點,主要目的是參與市場競爭,獲得階段性現金流,促進專案順利實施,是保證專案在同一區域中,取得最有利的實施條件的一個階段性活動。不應被少部分不能把握專案整體的客戶利用和煽動,形成對專案真實、不利的後果。
2、維權事件的擴大,導致不良後果主要如下:
原本階段性、零散的促銷活動,被社會和市場放大到專案整體的降價行為,對已購房客戶造成真實利益傷害。
專案操盤方,本可以市場策略順利推進專案開發計劃,因為維權事件造成阻礙,影響專案的市場策略,進而影響專案回款,最終導致專案施工延期、交付延期,甚至爛尾。小問題,演變為大事件,最終損害的還是購房人自身的利益。
從房屋價值的角度來看。每個購房人都不希望自己房屋貶值,但房屋價格並不完全由開發商自主決定,專案開發方應該比購房人更不願意看到房價的下跌。如果,實施降價促銷,肯定是不得已而為之。
3、如果已購房客戶確實感覺到自己的利益受損,有以下方式可供參考:
第一,依據商品房買賣合同,逐條檢視房企是否有違約行為,如交付是否延後、房屋面積變化幅度是否超過3%、工程質量、裝修標準、社群配套等是否與合同約定不符等,這些地方,都是可能會發生有利於消費者情形發生的地方。可據此,爭取一定的補償和賠償。
第二,書面表達訴求,與開發商展開談判,爭取獲得一定程度的補償。如物業費減免,車位優惠等。當然,此訴求不一定能夠得到滿足,視專案促銷力度和溝通情況而定。
第三,要接受買者自負市場盈虧的心理狀態。房屋購買後,無論房價漲跌其實與開發商已無關聯。對待市場價格的波動,應保持理性,要以更長的時間來看待房價的變化。
第四,尋求有理有據的退房。如果確實無法接受專案方階段性促銷的方案,那麼在合同約定框架下,尋求退房,也是徹底解決自身煩惱的一個方案。但退房的理由要充分,通常觸發退房的時點是房屋交付,當發生不能如期交付,交付時間延後到一定程度,或者面積變化超過3%等,情形時,客戶才具有退房選擇權。在促銷發生的當下,是沒有充足的理由進行退房申請的。同時,退房情形的發生,如是按揭貸款購房,會增加一次按揭貸款記錄,影響再次購房時對首套、首貸的認定,會給購房人帶來諸多不利情形。
總體上來講,還是希望已購房客戶對待房企的這種階段性促銷行為,保持理性,要從長期、整體利益的角度來思考問題,避免因為少量、個別房源的降價引發各種焦慮,從而做出不理智的行為,既浪費了自己的時間,也不能獲得良好的處置結果,甚至會導致自己的利益進一步受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