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湛江日報-湛江新聞網
一個“房本子”關係到業主能否合法的擁有房屋使用權,房子也更能得到法律的保護,無疑,房屋的產權證是極為重要的證件。但隨著樓市的火熱,越來越多關於開發商無法辦理、業主無法申領房產證的負面新聞屢屢見諸報端:因無房產證戶口無法落戶,孩子無法正常上學等等,許多業主一直飽受“有房無證”的難題所困擾。
那麼,產權證遲遲無法辦理的原因都有哪些?產權證辦不下來我們又該怎麼辦?
房屋產權證無法辦理的原因
1、五證不全
辦理房屋產權的前提,是要房屋竣工且無質量上的問題,還要有齊全的證件,缺一不可,因為開發商的資質是影響購房者取得房產證書的主要因素,其中的“五證”非常重要,包含:《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築程施工許可證》、《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或《商品房銷售許可證》。
2、未繳納契稅
如今,在商品房出售時,為了方便購房者的買房辦理流程,房屋產生的契稅通常是由開發商代收,然後統一上繳給稅務機關,然後拿到完稅證明。但是因為各種原因,開發商大多都不會及時上繳契稅,比如收房時交契稅,兩年後再辦理房產證。開發商透過打個時間差,透過免費使用這筆資金是常有之事。
3、房屋驗收未合格
房屋修建好之後,如果驗收不過關,說明房屋存在質量上的問題,這種情況也是無法辦理產權證的。新房質量存在問題,沒有透過政府相關部門的驗收,那麼這樣的房子就不具備交房條件,房子無法完成交付,房產證自然也辦不下來。
4、開發商違規建房
有的開發商為了多賺房款,會在原本申請的房屋建築上違規多修建幾層,或是直接擅自改變土地使用用途,這些情況將會直接導致交房後業主拿不到房產證的後果。因此,決定購房之前,審查開發商資質非常重要,保險的做法就是選擇知名樓盤和有實力的開發商,深入調查後再購買,這樣才更加可靠。
產權證辦不下來怎麼辦?
1、協商解決
產權證遲遲無法辦理,要積極做出應對,但是也要用合理的方式,如果是開發商的原因就要跟開發商溝通解決,協商的時候,一定要記得帶上購房合同,並找到開發商協商要求承擔違約責任,如果雙方分歧不大,達成一致意見後,雙方簽訂協議,約定違約責任的承擔方式和最終處理方式,並由開發商對購房者進行賠償。
2、發律師函
如果與開發商的協商結果不能達成一致,那就可以另闢蹊徑,另一種方式是委託律師向開發商發律師函。律師函可以對對方起到催告和警示作用,催促對方積極主動承擔責任,比司法途徑要便捷許多,但律師函沒有強制性,如果對方拒不賠償,還是需要提起訴訟。
3、提起訴訟
透過以上兩種方式之後,如果開發商一直沒有下一步動作,遲遲不對產權問題做出回應的話,購房者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開發商繼續履行合同或者要求解除合同,同時追究開發商違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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