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制勝?“制服對方以取勝。”《軍事大辭典》如此說。戰爭是利益矛盾雙方之間進行的最激烈、最殘酷的活力對抗的社會活動,是“用以解決階級和階級、民族和民族、國家和國家、政治集團和政治集團之間在一定發展階段上的矛盾的一種最高的鬥爭形式”。因此,制勝是對抗雙方、敵我雙方的致力目標。與此相應,“勝”是《孫子兵法》乃至中國兵法、兵書、兵學、兵家之核心理念,其他一切軍事思想、軍事理念、軍事理論均以“制勝”為出發點、落腳點而展開,舍此無他。
制勝觀是關於制勝的方式方法、原理原則、思想理念等方面的基本觀點或根本看法。歷代兵家名將對此多有論述,而正如著名軍事家曹操所言:“吾觀兵書戰策多矣,孫武所著深矣!”《孫子兵法》的制勝觀在中國兵書中最具深刻性、全面性和代表性。程美秀、邱復興、李殿仁、薛國安、宮玉振等當代兵學同仁在其著述中對《孫子兵法》制勝思想方面均有高見。
筆者約十年前在學習及參考上述專家學者的觀點的基礎上也提出了《孫子兵法》“十八勝”思想的一孔之見。目前,我在即將出版的《制勝兵經》拙作中進一步將《孫子兵法》乃至中國兵書核心的制勝觀確定為“十二勝”:道勝、先勝、知勝、謀勝、全勝、將勝、治勝、勢勝、致勝、詭勝、奇勝、變勝。限於篇幅,本文僅選擇其中的全勝、先勝、知勝、謀勝等制勝觀作簡要介紹。
一、《孫子兵法》全勝觀
全勝之概念源出有三:其一,《孫子兵法·謀攻篇》中的“凡用兵之法,全國為上,破國次之;全軍為上,破軍次之;全旅為上,破旅次之;全卒為上,破卒次之;全伍為上,破伍次之。是故百戰百勝,非善之善者也;不戰而屈人之兵,善之善者也。”《孫子兵法·形篇》中的“善守者,藏於九地之下;善攻者,動於九天之上,故能自保而全勝也。”其二,《六韜·發啟》中的“全勝不鬥,大兵無創,與鬼神通。”其三,《漢書·趙充國傳》中的“帝王之兵,以全取勝,是以貴謀而賤戰。”
全,完全、保全、完美之意。全勝是指不經直接的或激烈的戰鬥,以最小或較小的代價甚至是零代價,透過運籌帷幄、設計定謀、縱橫捭闔、以柔克剛等手段,實現以智克敵並儘可能保全雙方利益的目的而獲得的勝利。
全勝之要義在於“不戰而屈人之兵”。全勝思想不僅是我們領兵打仗的理想和終點,還是我們施計用謀的標準和起點。李炳彥在《孫子謀略新論》中告訴我們:“‘全’中包含著孫子的戰爭觀、孫子的價值觀、孫子的哲學觀。在一個爭霸的時代,不戰而屈人之兵,表現出一種胸襟和遠見,是一個極其經典的強勢者的思想,也是研究謀略運用的最理想境界。不過,謀略思考要有理想境界,卻不能理想化。最優的又常常是難以實行的。”謀略的高明之處就在於強己弱敵、以巧取勝。
全勝乃制勝之理想。“全勝”思想在所有的制勝思想中佔有最重要、最特殊的位置。誠如洪兵在《中國戰略原理》中所言:“‘全勝’作為核心,它統攬著中國戰略其他求勝的思想。”為什麼中國兵家偏好全勝?這正是中國人愛好和平的優良傳統和後發制人的主流戰略的切實體現,也是中國人高度發達的整體思維和獨一無二的中庸思維的完美結晶。我們對待戰爭,窮兵黷武論與偃兵廢武論是為兩端。我們“執兩用中”,既體味到戰爭的破壞性,又意識到戰爭的進步性,最重要的是我們還明白可以透過主觀努力控制戰爭,追求戰爭的有限性和正義性,堅持義兵慎戰論。這也正是中國兵家的高明之處。全勝到底有哪些益處呢?姚有志在《國防理念與戰爭戰略》中強調:“力爭全勝,是孫子追求的最高境界。全勝,實質上還提倡共贏,贏得政治,贏得和平,贏得人心。不僅贏得軍事,更要贏得政治;不僅贏得戰爭,更要贏得和平;不僅拔寨攻城,更要贏得人心。”如此,對己方來說代價最小,對敵方來說反抗最小,對人民來說災難最小,對世界來說獲益最大,何樂而不為呢?時至今日,我們必須重新認知和深度挖掘中國兵家的“全勝”思想。
《孫子兵法》全勝觀的基本內容可歸納為“孫子兵法制勝秘訣”之“全勝訣”如下:
百戰百勝非最善,不戰屈人善之善。
三非利全兵不頓,謀攻四策伐謀上。
全勝之勝利觀求之於戰爭制勝的和平性。根據勝利代價,勝利可分為智勝和力勝。智勝,即全勝,以最小或較小的代價甚至是零代價而獲得較大的勝利或利益最大化,透過運籌帷幄,設計定謀,縱橫捭闔,以智克敵,如:鄭國商人弦高智退秦軍、韓信勸降燕國;力勝,也稱戰勝、曲勝,主要是兩軍對壘,以力勝敵,“殺敵一千,自損八百”,雖然取得勝利,但是己方也付出了較大或慘重的甚至是最大的代價才獲得勝利,如:長平之戰。因此,我們盡力爭取全勝,儘量避免力勝。
二、《孫子兵法》先勝觀
先勝之概念源出有四:其一,《孫子兵法·形篇》中的“昔之善戰者,先為不可勝,以待敵之可勝。”“勝兵先勝而後求戰,敗兵先戰而後求勝。”其二,《淮南子·兵略訓》中的“善用兵者,必先修諸己,而後求諸人;先為不可勝,而後求勝。”其三,《便宜十六策·治軍》中的“智者先勝而後求戰,暗者先戰而後求勝。”其四,《商君書·畫策》中的“能勝強敵者,先自勝者也。”
先,首先、起先之意。先勝是指用兵者透過重視戰爭、慎重開戰、積極備戰等手段,提高軍事實力,創造勝利條件而獲得的勝利。其要義在於“先為不可勝”。孫中山強調軍事對國家的意義,“無武力之國家,必至於滅亡。”此處“武力”即平時打造的“軍事實力”。
先勝乃制勝之基礎。老子曰:“勝人者有力,自勝者強。”麥克阿瑟說:“準備是成功與勝利的關鍵。” 華盛頓亦說:“備戰是捍衛和平的最有效手段之一。”如此看來,用兵之道,先勝即為築基。
《孫子兵法》先勝觀的基本內容可歸納為“孫子兵法制勝秘訣”之“先勝訣”如下:
勝兵先勝後求戰,敗兵先戰後求勝。
先為不敗以待敵,重戰備戰開戰慎。
先勝之勝利觀求之於戰爭制勝的備戰性。根據取勝基礎,勝利可分為先勝和後勝:所謂先勝,是指己方本身實力強大,基礎紮實,具備和創造了勝利的條件,有著求勝的良好基礎,而建立在這個基礎上水到渠成而取得的勝利;所謂後勝,是指己方本身實力薄弱,基礎不牢,本身不具備並且較難甚至無法創造勝利的條件,可是由於外交等其他客觀的意外的種種原因而取勝,或者本身在戰爭過程中充分發揮主觀能動性,盡力彌補基礎條件弱的劣勢,創造了勝利的條件,最終取得勝利。因此,我們盡力爭取先勝,儘量避免後勝。
三、《孫子兵法》知勝觀
知勝之概念源出有二:其一,《孫子兵法·謀攻篇》中的“知彼知己,百戰不殆;不知彼而知己,一勝一負;不知彼不知己,每戰必殆。”其二,《將苑·將誡》中的“先計而後動,知勝而始戰。”
知,瞭解、知道、認知之意。知勝是指根據先行、客觀、全面、深入瞭解敵我雙方及其戰爭環境情況等前提下做出科學和正確的戰爭預測而獲得的勝利。其要義在於“知彼知己”。
知勝乃制勝之前提。戰爭制勝必須使戰爭認知與戰爭實踐相統一,做到知行合一。正確的戰爭認知正是作戰制勝的前提條件,是軍事謀略的基礎,是戰爭活動的最基本內容。否則,便是盲動,即使是一時的勝利,也是僥倖之舉,更難以挽回最後的敗局。
《孫子兵法》知勝觀的基本內容可歸納為“孫子兵法制勝秘訣”之“知勝訣”如下:
知彼知己勝不殆,知天知地勝可全。
盡知先知真且深,親聞推知重用間。
知勝之勝利觀求之於戰爭制勝的真實性。根據勝利真假,勝利可分為真勝和假勝。真勝是戰略戰術皆勝,或戰術暫時失利但戰略正確的勝利,或創造了連續勝利的條件,勝利指日可待,或知彼知己,百戰百勝,戰爭認知與戰爭實踐二者合一。相反,假勝只是一種勝利表象,要麼是自己虛報戰功,自欺欺人,如:胡宗南攻佔延安;要麼是對手迷惑自己的策略,己方中計而不自知,反而沾沾自喜,得意忘形,驕傲自滿,狂妄自大,如:趙括追擊白起所率秦軍、龐涓追擊孫臏至馬陵道自取滅亡。
四、《孫子兵法》謀勝觀
謀,戰前謀劃、戰略謀劃、戰爭計劃之意。
謀勝是指透過戰前謀劃尤其是戰略謀劃,根據戰情相應地設計謀略、制定計劃而獲得的勝利。
謀勝之概念源出有四:其一,《孫子兵法·計篇》中的“夫未戰而廟算勝者,得算多也;未戰而廟算不勝者,得算少也。多算勝,少算不勝,而況於無算乎!”其二,《淮南子·兵略訓》中的“運籌於廟堂之上,而決勝於千里之外矣。”其三,《草廬經略·將謀》中的“三軍之事,以多算勝少算,以有謀勝無謀。”其四,《晉書·王羲之傳》中的“夫廟算決勝,必宜審量彼我,萬全而後動。”
謀勝之要義在於“先謀為本。”“以多算勝少算,以有謀勝無謀。”
謀勝乃制勝之先導。“伐敵制勝,貴有先謀。” “用兵之道,以計為首。” “先謀而後戰,其戰可勝。”“運籌於廟堂之上,而決勝乎千里之外。”可說是:戰事之先行,戰事之嚮導。
《孫子兵法》謀勝觀的基本內容可歸納為“孫子兵法制勝秘訣”之“謀勝訣”如下:
用兵之道計為首,少算不勝多算勝。
經五校七索其情,五事七計皆為宗。
謀勝之勝利觀求之於戰爭制勝的穩定性。根據勝算機率,勝利可分為穩勝和險勝:穩勝,作戰一方佔據絕對優勢,以強勝弱,以優勝劣,十拿九穩,毫無懸念,或雖處劣勢,先計後戰,先謀後事,化險為夷,化腐朽為神奇;險勝,作戰雙方勢均力敵,將遇良才,棋逢對手,相持不下,拼死求勝,或者是劣勢明顯,險象環生,命懸一線,艱苦卓絕,以弱勝強,或者雖有優勢,輕視敵人,不作籌劃。因此,我們盡力爭取穩勝,儘量避免險勝。
綜上所述,我們可以看出《孫子兵法》的核心制勝觀(部分),一言以蔽之:追求勝利,應當力求全勝、先勝、穩勝和真勝,力避力勝、後勝、險勝和假勝,提高勝利的高明性(勝得妙)、備戰性(勝得實)、真實性(勝得真)、穩定性(勝得穩)。(作者為西安理工大學孫子兵法研究中心副主任、西安市制勝兵學研究院院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