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要理解光,必須先理解,是什麼力量,讓光子振盪,也就是說,光如果具有波的特性,那麼必然有一種力量,將光從波峰狀態拉回波谷狀態,然後又從波谷狀態拉回波峰狀態。如果我們選擇性的無視這種力量的來源,那麼很容易就犯了燈下黑的錯誤。
二、正常人首先想到的是以太,空間中密佈著以太,光在以太的海洋中波動。但是,這個有個費解的地方。如果光是以太海洋中的船,那麼船必須航行在海洋的洋麵上,才有波動的效果。如果光就是以太本身,那麼我們四周應該都是光。如果光是以太海洋中的魚,那麼從四面八方照射過來光,也就是四面八方游過來的魚,運動方向應該和以太波動的方向,也就是水波動的方向一致。所以,這個假設被否決了。
三、那麼我就想到了雙星系統,如果光子不是一個粒子,也不是一小段波,還不是一小段量子。光子其實是糾纏在一起的兩個東西,這兩個東西之間如果距離過近,就會排斥推開,如果距離過遠,就會吸引拉回來,也就是說,它們兩個會振盪。這麼解釋的話,一切豁然開朗。
四、光的折射很好理解了。整輛小車,斜著駛入沙灘,一側車輪碰到沙灘開始減速,另一側沒有,小車開始轉彎,直到兩側輪胎都進入沙灘,然後以沙灘上的速度前進。因為光是兩個小東西的糾纏,所以,當一個先進入玻璃的時候,另一個還沒進去,先進去的速度降低,後進去的那個就被加速拉進去了。最終效果就是光折射了。
五、光的干涉和衍射啥的都很好解釋,組成光的那麼兩個東西在兩個光碰撞的時候,發生了交換,本來四個光糾纏子。分別屬於兩個光子,分別標記為A1,A2,B1,B2,在發生交換後,A1和B1糾纏了新的光子AB1,A2和B2糾纏了新的光子AB2。
六、至於光速為什麼不變,這個可以計算。這麼兩個糾纏子相互之間的吸引力公式和排斥力公式必然是有的,在小距離上,排斥力大於吸引力,在稍大的距離上排斥力小於吸引力,然後它們運動穩定的狀態,這個振盪的頻率穩定後,相互間的距離擺動也確定了,也就是波長也確定了。既然頻率和波長都是定數,那麼把它們乘起來,也一定是一個定數,這個定數就是光速啦。
七、大家覺得我這個想法正確嗎?如果不正確,你覺得是什麼力量讓光一定要從波峰擺動到波谷,然後從波谷擺動到波峰呢?
資料來源:https://www.cnzhun.com、https://www.kuaihz.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