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是男人會做飯;一個是女人能掙錢;結婚多年,從一開始的激情元限,到之後的平平淡淡,能維生素生活的,就只剩下柴米油鹽。一般都是女人做飯,男人掙錢。倘若男人經常做飯,他又要出去掙錢,對女人的需求就減弱很多。同樣,女人能掙錢,她也不再依賴向男人伸手要錢買衣服之類的,自己就能滿足自己,她覺得幹嘛還要男人。如果一個家庭這兩個條件都滿足,那就彼此都不是很需要,婚姻關係是很不穩固的,一個小事情,都有可能導致離婚。如果再沒有小孩兒的羈絆,可能沒有任何理由就離婚了。
我覺得穩固的婚姻還是男人多掙錢,女人勤做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