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A球星合同動輒幾千萬上億,所以為了保障雙方權益,他們在合同中往往會新增很多如傷病、保險、出場次數、榮譽激勵等各項附加條件,當然有的條件很輕鬆就可以完成,而有的條件就屬於只可遠觀而不可褻玩了!
第八位:馬刺與馬特邦納之間價值10萬美金的“投射條款”!
馬刺一直喜歡配置幾位射手在隊伍裡面,2010年夏天為馬刺效力四年的馬特邦納合同面臨續約,邦納生涯多個賽季三分球命中率接近45%,結果09-10賽季邦納狀態下滑,投籃和三分球命中率都遭遇生涯新低,所以不放心的馬刺在合同內特意增加了一項“投射條款”,即投籃、三分和罰球三項命中率之和超過169,則邦納可以額外得到10萬美金的獎勵!
結果11-12新合同生效第一年邦納三項命中率加起來只有157,所以這個獎勵只能遺憾地失去了!
第七位:雷霆與尼克科裡森之間價值10美元的“MVP條款”!
科裡森在雷霆效力14年一直擔任隊長的職位,不過由於能力一般所以科裡森幾乎都在底薪之間徘徊,不過即使如此雷霆還是在科裡森的合同裡額外加了一項“MVP條款”,如果科裡森能在常規賽拿到MVP,那麼雷霆將獎勵他10美元獎金,很顯然這是一個充滿溫馨的調侃!
第六位:熱火與查爾莫斯之間價值19580美元的“夏季聯賽條款”!
查爾莫斯08年和熱火籤下價值3年232萬美元的“2+1”合同,這份合同在2010年夏天面臨一個球隊選項,而10年詹姆斯加盟熱火時據說因為號碼問題和查爾莫斯產生了一些小矛盾,當時詹姆斯23號球衣已經被熱火隊退役,所以詹姆斯決定改穿6號球衣,而恰好這個時候查爾莫斯又不太願意讓出自己的6號球衣,所以為了“懲罰”他,熱火竟然把他這樣的老將安排進了一般只有新秀參加的夏季聯賽陣容,不過熱火也送出了價值19580美元的夏季聯賽合同,也算是給足了補償!
第五位:勇士與福耶爾之間價值50萬美元的“MVP條款”!
福耶爾是97年的8號秀,不過之前在選秀官方預測中福耶爾多次排到了第三的位置,所以他對第八這個順位顯然很不服氣,因此在和勇士簽約時,福耶爾特意提出了一個MVP條款,如果福耶爾能在合同期內拿到MVP或者FMVP,那勇士要獎勵給他50萬美金,當時福耶爾年薪僅有150萬,這樣的獎勵可謂很豐厚了,所以面對福耶爾這樣的勇氣,勇士自然是全力支援!
只可惜福耶爾最後還是沒能打出名堂,生涯最巔峰時也才5.5分5.6籃板而已!
第四位:超音速與裡德諾之間價值150萬美元的“最佳防守球員條款”!
04-05賽季超音速還是西部第三,結果05-06賽季外線防守悍將丹尼爾斯離開後球隊成績直線下滑僅有35勝47負,所以06年夏天超音速特別想再找一位防守型外線球員,於是合同到期的盧克里德諾就不在球隊的計劃之中了,結果尋尋覓覓之後超音速並沒有找到滿足條件的選手,所以最後超音速希望裡德諾能轉型成為一個防守型人才,而且為了提高裡德諾防守積極性,超音速特意在合同里加了這樣一樣特殊條款:如果裡德諾拿下最佳防守球員獎,則超音速獎勵給他150萬美元!裡德諾當時年薪也才164萬美元,可見超音速的期望有多高!
第三位:凱爾特人與格倫戴維斯之間價值50萬美元的“控制體重條款”!
2009年大寶貝戴維斯與凱爾特人達成了兩年650萬美元的續約合同,不過由於戴維斯新秀前兩年裡身材變化太大,所以綠軍在合同裡特意增加了價值50萬美元的體重控制條款,只可惜50萬美元依舊未能打動格倫戴維斯的心,2011年面對身材完全走遠的戴維斯,凱爾特人還是無奈的選擇了放棄!
隨後14-15賽季年僅29歲的戴維斯不得不因為肥胖的身體而選擇了退役!
第二位:湖人與魔術師之間無需償還的“貸款合約”!
1981年湖人與隊內頭號球星魔術師約翰遜簽下了一份為期25年的2500萬美元合同,如果這份長達25年的合同真的執行下去,那肯定要比皮蓬的七年2000萬還要慘,所以幾年後魔術師就不幹了,不過和公牛隊不近人情相比,湖人隊就顯得良心太多了!
湖人當時和魔術師達成了一份“貸款合同”,魔術師用自己的身體從湖人隊貸款320萬美元,只要自己身體健康,那這筆貸款就基本上無償使用,只可惜1991年魔術師因病退役,所以這兩份合同都不得不被迫終止了!
第一位:公牛與喬丹之間的“熱愛籃球”條款!
在NBA裡球隊是不允許球員參加其他的商業聯賽的,所以這對於喬丹來說就有些受不了了,剛進聯盟那會喬丹年輕力壯精力無法發洩,所以長達五個月的休賽期對於喬丹來說就有些太過漫長了,於是喬丹就打起了一些臨時性表演賽的主意,這顯然是公牛所無法容忍的,如果喬丹因為表演賽而受傷,那損失最大的還是公牛隊,所以公牛是一再的抵制!
92年之前職業球員不能參加奧運會世錦賽,所以喬丹只能去打一些商演了!
但由於喬丹巨大的影響力,最後公牛管理層還是妥協了,所以1986年喬丹續約的合同裡史無前例地增加了一項“熱愛籃球”條款,即公牛不能阻止喬丹休賽期打其他比賽的行為,也幸好喬丹打表演賽沒有受傷,否則就真的無法收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