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份武漢發生的房鬧被拘事件還歷歷在目,11月份許多地區又迎來了房價下跌的訊息,這不禁讓人產生疑問,房價繼續跌下去,老業主的利益該如何保障?首先這三件事一定不要做:
第一,“房鬧”
房鬧是指因房價下跌太多太快,引起老業主們不滿而集體鬧事的行為。從個人利益出發設身處地地想,房鬧情有可原,畢竟誰也不想辛苦大半輩子攢錢買來的房子,一夜之間價值大幅縮水。但從社會層面來看,房鬧是沒有契約精神的表現,畢竟買房合同是在買賣雙方自願的基礎上籤訂的,購房者自簽訂合同的那一刻起,就代表接受了房價會漲會跌的事實,不能房子升值就暗自竊喜,房子貶值就找開發商的麻煩;房鬧也會影響社會治安,“武漢房鬧”開了拘留鬧事者的先河,以後發生此類事件,國家治安部門只會嚴懲不會放任,以鬧分配不合理,房鬧解決不了業主利益受損的問題。
第二,急於拋房
首先在房價下跌時,購房者高進低出賣房一定是虧本的;其次買房是一個家庭的大事,購房者在選房時一定經過了比較擇優,才入手了現在的房子,這說明不管是周邊配套還是地理位置,房子一定有其優勢,如果業主只是因為房價下跌就賣房,那麼就失去了享有房子優勢的資格,如果未來想選購同等條件的房子,可能就沒那麼容易了;最重要的一點是,受“買漲不買跌”思想的影響,房價下跌時房子不易出手,大家都害怕房價繼續下跌自己淪為“接盤俠”。二手房本身也有剩餘產權年限短等缺點,在房產交易市場中競爭力不足,當一波又一波看房者走後,房主的心理壓力也會倍增;最後如果要出售的是未還完房貸的房子,交易中牽扯的手續比較多,也會產生一些交易費用,總之既麻煩又費錢。所以房價下跌或暴跌時,業主最好彆著急於拋房,繼續觀望也許房價還有上漲的可能。
第三,直接斷貸
斷貸是最不可取的方法之一,發放貸款和還貸是銀行與申貸者之間的事情,而房價是開發商降下來的,所以無論房價再怎麼跌,該還的貸款一分也不能少。如果隨意斷貸,首先會被列入失信人員名單,不但影響以後貸款,而且情況嚴重者還會影響出行,甚至影響子女;其次如果惡意拖欠達到一定期限,將要繳納高額罰息;最後如果銀行申請法院介入,訴訟費也要自行承擔,法院還可能對房子進行拍賣,斷貸者可謂是“錢房兩失”。
所以老業主要理智對待房價下跌,不要只看到眼前的利益,更不要在情急之下做出一些不理智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