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曆新年第一次出門忌路遇出殯,遇之認為大不吉,主年內有大災禍降身。
正月初一到初五忌婦女串門或走親訪友。俗稱正月忌門。
已結婚的女子正月回孃家時,當晚必須返回夫家,二月二後方可解禁。
否則認為有犯於孃家和夫家。民間有“正月不空房”之諺。
湖北陽新一帶過年時忌將凳子倒地,否則認為大不吉。因為這一帶死人入棺後,以條凳承棺,出殯拾棺時必將條凳踢倒,意為今後不再有此類不吉事。
河南沘源等地於正月初三日忌食米飯,有犯則會導致穀子減產,因為當地認為此日為穀子生日浙江海寧一帶正月十五以前忌食豆腐。因為豆腐色白,家有喪事時多食之,俗稱吃豆腐飯。
華中、華南、華東等地正月初一日忌以揚淘飯而食,否則在本年出門遠行必遇大雨。
過年時忌言死、殺等不吉字詞。一般要改換他詞。如死魚→文魚、死鴨→文鴨,“文”即不動。殺豬一伏豬、殺雞一伏雞。在大年初一特別注意安全。為防兒童不懂忌,要備草紙於小孩初醒時抹擦其口,稱為“揩屁股”,意為其言不可信。或在小孩說出忌言之後,大人則馬上以“童言無忌”來拔除。
逢年過節時忌打碎器物,認為有犯會招致不祥。有的地方以“越打越發”來安慰和理解。
舊曆年初一到初三,忌潑水、倒垃圾於戶機認為會把財氣置之家外。連掃地都受忌。一般紀初四以後才可以把垃圾掃出。
年初一到初三,忌借火,認為於雙方都有害正月初一至初三總乞討者臨門乞討,認為這樣會使年內諸事不順。
河南、安徽等地舊時於正月初五忌耕作,此日為破五日,犯忌則為年內遇事必破敗。此日又被認為是財神誕日,忌出門。
河北一些地方正月十六忌開倉,否則意味倉中所蓄耗磨,使一年內饑荒。民間認為此日為“耗磨日”。
農曆二月二為“龍抬頭日”,切忌動針、刀剪,否則易傷龍目,招來災禍。
清明節前一天的寒食節忌用火。傳說春秋時介子推抱木被焚,故禁用火而寒食。
舊時江淮一帶以農曆五月十三日為關羽磨刀之日,故於此日忌動刀砧,以示崇敬。
農曆六月二十四日為雷神誕日,忌葷,屠門不動刀。
立秋日農家忌在田間行走,否則認為秋收必不佳。
冬至節忌出嫁女人夜宿孃家,否則將剋死夫家家長。俗諺有“孃家住個冬,夫家去個公”之訓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