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國消費者報 吳博峰
近期,長城汽車坦克300系列新車訂單私下加價交易的特殊現象,引發消費市場廣泛關注。
《中國消費者報》記者調查發現,在終端銷售市場一車難求的背景下,提前進入排產階段的新車訂單正成為一種緊俏商品,提車界“黃牛”應運而生。不過,這種購車方式會侵犯消費者的公平交易權和選擇權(詳見《中國消費者報》2021年12月13日2版《提車找“黃牛”後果挺嚴重》)。
郭躍攝
記者進一步調查發現,消費者若選擇購買他人手中的新車訂單,除會增加額外購車成本、無法享受私人定製化服務外,還潛藏著其他不為人知的風險,會給今後用車帶來極大安全隱患。
私下“交易”的代價
“最近因市場關注度較高,廠家對這方面的管理比以往更嚴格,如果你透過購買他人新車訂單的方式來購車還需儘快辦理,避免以後不能完成車輛過戶手續。”日前,記者在WEY品牌北京寰宇標特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4S店暗訪時,得到了店內銷售人員的“善意”提醒。
記者在和店內銷售人員的交談中得知,他們對於這種購車方式並不感到陌生。“幾乎每週都有消費者到店諮詢這種購車流程。”銷售人員說。
記者瞭解到,提交新車訂單人只要和實際購車人在汽車經銷商的配合下籤訂一份所謂的“租賃”合同,即可完成車輛訂單身份轉移,在車輛正常過戶的同時,實際購車人也順理成章成為“首任車主”。
這種購車方式看似方便了急需購車的消費者,然而在車輛落戶之後,車輛使用卻會出現各種意想不到的問題。
據記者瞭解,在車輛資訊可以更改的前提下,唯獨新車訂單人聯絡方式和姓名不可更改。這就意味著,雖然車輛名義上已過戶到實際購車人名下,但在廠家後臺備案資訊中,新車訂單人一欄填寫的卻是提交新車訂單人的姓名。
如果是一輛傳統燃油車,這樣做不會引發更多連鎖反應。然而,對於被多項科技賦能的智慧網聯汽車而言,可能帶來致命隱患:消費者的車輛遠端系統控制權被掌握在他人手中。
或許有的消費者認為,買車後可以不使用遠端操控系統。但問題的關鍵是,這輛車的遠端操控系統主動權,自始至終就不在實際購車人的手中,而是掌握在看不見的那雙“隱藏的手”中。
比如,消費者透過購買他人新車訂單方式買了一輛坦克300系列新車,4S店可按照規定為車主辦理相關轉讓手續,但車輛開票還是新車訂單提交人,其個人資訊也會傳遞至廠家備案,因廠家備案的非實際購車人,所以車主自然不會享有車輛的遠端操控系統控制權。
北京寰宇標特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一位銷售人員向《中國消費者報》記者透露,除非車主把對方手機號買過來,不然透過這種方式購車,確實存在一定安全風險。
遠端控制權之憂
在三九天的寒風中,車輛的前後排車窗和天窗突然開啟,這並非危言聳聽,而是很有可能發生的情況。而今,智慧網聯技術已被廣泛搭載於量產汽車上,跨時空的遠端操控系統成為很多汽車產品的常規配置。
那麼,這雙“隱藏的手”有哪些神奇功能?記者瞭解到,消費者在手機端開啟坦克APP,輸入指定賬號和密碼,就可以遠端操控車輛。北京寰宇標特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銷售人員向《中國消費者報》記者透露,為照顧年輕消費者的需求喜好,坦克300系列特意加強了智慧網聯化功能的配置,包括車輛鳴笛、開閉車窗和天窗、開啟空調以及調節溫度、啟動發動機、車輛實時位置資訊等在內多項功能指令,可謂遠端操控一切。“車輛窗戶不僅可以開啟,而且開到哪個角度都可以,完全是按照他的意願操作,為的就是方便消費者使用。”銷售人員介紹道。
事實上,遠端操控功能越強大,實際購車的消費者在用車中面臨的風險可能就會越大。
除此之外,消費者的車輛還有可能面臨以下被操控的風險:駕駛車輛回到家中,原本處於熄火狀態下的車輛可在車主不知情的情況下開啟車門,並啟動車輛,只要遠端遙控人根據車輛資訊位置到場,具備直接接管車輛行駛的可能;在炎熱的夏天,車輛可能被他人提前開啟熱風空調,使原本燥熱的車內環境更加不適。
對於上述場景,相信沒有人不會為此擔憂。
雖然銷售人員一再表示,車主可以透過觀察車輛後方排氣孔下方是否有水跡,來辨別一輛車是否被他人啟動過。但是,即便車主發現車輛被他人啟動過,沒有遠端控制權,依然沒有任何辦法解決。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數字經濟研究院執行院長盤和林在接受《中國消費者報》記者採訪時表示,消費者在購車時,尤其是透過非常規方式購車時,需重點關注車輛交接時候的系統許可權過戶問題,當心車輛許可權轉移不完整,導致賣家可以輕鬆獲取買家的個人隱私資料。他認為,在智慧汽車的交易中,確保車輛最高系統許可權轉移至關重要。
其實,新車訂單資訊的私下交易,不僅會給購車人帶來安全隱患,也有可能給新車訂單提交人帶來困擾。從某種意義上,遠端操控系統相當於一枚定時“炸彈”。新車訂單提交人在日常生活中也有可能手機誤操作,對一輛正常行駛的車輛遠端操控,給車主行駛帶來安全隱患。
北京瀛和律師事務所律師趙禮傑在接受《中國消費者報》記者採訪時表示,無論是汽車製造廠商還是汽車經銷商,如果無法保證購買二手網聯汽車的消費者有效取得包括APP控制在內的完整的車輛控制權,均涉嫌違反《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十八條第一款關於經營者應當保證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的規定。“而對於原新車訂單人而言,如果在車輛完成轉讓後擅自透過APP窺視或洩露新車主的行蹤軌跡等隱私,則涉嫌違反《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三條關於隱私權保護的相關規定。”趙禮傑說。
保護消費者資訊保安
此前坦克品牌在《關於坦克500異常訂單的公告》中曾明確表示:“請消費者透過坦克APP官方渠道下定,避免因在第三方渠道購買而造成損失。”記者就採訪調查的消費者私下交易新車訂單情況多次致電坦克官方客服詢問時,也均得到“不被允許”的答覆。
然而,實際情況是,長城汽車授權管理的北京寰宇標特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4S店、北京易有為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4S店和北京易有為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第二分店,都為新車訂單轉讓提供了相應服務。
中國汽車流通協會專家委員會委員顏景輝在接受《中國消費者報》記者採訪時表示,無論汽車企業採用直銷、代理還是授權模式,廠家都是產品資源的控制一方,佔據車輛市場營銷的主導權,品牌銷售體系也是按照自己制定的政策來執行,政策在制定之初就應該充分考慮實際執行中的情況,儘可能使銷售體系制度完善。“如果車企出於品牌銷量考慮,也要儘可能完善自身銷售體系,將影響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資訊不對稱問題解決好。”顏景輝對記者說。
事實上,正是因為汽車企業出臺的購車政策有漏洞,為“黃牛”透過銷售新車訂單牟利的行為提供了可能,才導致如今真正購車的消費者個人隱私安全無法得到保護的情況出現。
顏景輝表示,如果廠家和其授權經銷商制定的交易環節政策更加完善,不提供新車訂單資訊轉讓服務,怎麼可能出現眼前的安全隱患?“如果放任這種做法不管,其累積的數量規模可以想象。它不僅是一個汽車銷售資訊不對稱的問題,而是會引發一個社會性的問題,需要引起廠家的高度重視。”他提醒道。
今年以來,國家有關部委加大了汽車資訊保安的保護力度。10月1日,國家網際網路資訊辦公室、國家發改委、工信部等多部委聯合釋出的《汽車資料安全管理若干規定(試行)》正式施行,明確提出汽車資料處理者的責任和義務,規範汽車資料處理活動,保護個人、組織的合法權益,加強重要資料安全保護,減少對汽車資料的無序收集和違規濫用。
針對這一問題,盤和林建議,關於車輛交接環節,最好的辦法是車輛品牌方提供專業人員,完善車輛轉讓交接過程,也可以對車輛網聯智慧系統設計一鍵重置功能,用技術方式保護消費者資訊保安。
為了更好地保護購買車輛消費者的隱私權和人身、財產安全,進一步促進智慧汽車市場的健康良性發展,趙禮傑建議汽車製造廠商在智慧網聯絡統中設計和嵌入科學、完善、合規的使用者切換功能的同時,將提示和協助消費者進行智慧網聯APP的註冊和繫結作為車輛銷售的一項標準服務。(中國消費者報 吳博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