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萬曆年間,徐州有個富人叫陳展,對鄰居的美貌老婆鄭氏垂涎三尺,可惜她品行端正,陳展屢次引誘不得,遂心生毒計。
鄭氏的丈夫叫潘壽,靠經營小本生意養家,常常跟陳展借錢週轉,兩人很熟悉。
陳展就假稱去瓜州進棉花賣到廣州去,有大錢可賺,約潘壽去販棉花,潘壽就很高興地跟著陳展走了。
賣完貨回程時,兩人乘船回鄉,途經西關渡,陳展看私下無人,將潘壽推入江中。
潘壽在水中浮浮沉沉,大喊救命,陳展手持篙杆在船上看著,只要潘壽一露頭,就使勁將他壓入水中。
沒多久,可憐的潘壽力氣皆無,溺亡在江中。陳展僱人將他的屍身撈上岸,焚燒後將把骨灰揹回家鄉。
到了潘壽家,陳展跪地放聲大哭,一邊哭一邊說:潘壽不幸失足落水,我想盡辦法也沒救了他,啊呀呀呀啊,我對不起我潘兄弟,對不起你們潘家呀。
說完,陳展還左右開弓扇了自己幾個耳光,又開嚎:我真不是個東西,為了賺點小錢把我兄弟命都搭上了,我怎麼跟你們家交代呀,讓我去死吧。
說完陳展將這次做生意賺到的所有錢,都交給潘家人,作勢要撞牆自盡。
潘家人知道自己兒子死了很悲痛,但見陳展如此聲淚俱下的懺悔,就沒過多責怪他,趕忙攔著他說:人死不能復生,大可不必如此。
陳展出錢厚葬了潘壽, 潘家上下都很感激他。
潘壽身後,家裡有年老父母,兩個幼子和一個嬌妻鄭氏。半年後,潘壽家無以為繼,他父母為撫養二幼孫,打算讓鄭氏招上門女婿,有個男人來把潘家門楣頂起來。
經前一事,潘父很是信任陳展的人品,因此找他商議招女婿的事,陳展深思熟慮一番說道:鄭氏理應為潘家守節,招女婿上門這事很難講,萬一招了個好吃懶做的人進來,反而將你潘家敗掉,得不償失。
陳展最後說:入贅大事,不能草率,得長久計議,先慢慢來 ,找到穩妥的人再說。
潘父和潘家宗族都覺得陳展的建議很有道理。
過了一段時間,陳展找到潘父自薦:我跟潘壽過去是至交,看著你家現在如此,心裡很過意不去,我想了很久,斗膽自薦。
潘父很敬重陳展,說:有話你直說。
陳展說道:我願意接替潘壽繼續操持他留下的生意,有賺錢就全交給叔叔你保管,以備將來潘壽兩個兒子長大後娶媳婦用,沒賺錢的話,我保證你一家人每年的開銷。
說到這裡,陳展停了一下繼續說道:您兒媳婦則給我做側室,我家境富裕,且我老婆很賢惠,不會虧待鄭氏。這樣,你們潘家一家老小有了託付,你兒媳婦也有了去處。
潘父聽了,覺得是個好買賣,忙不迭跑去跟兒媳婦鄭氏說。
鄭氏不為所動說:老話講得好,寧作貧人妻,莫作富人妾。我夫君過去跟他是朋友,現在我去給他做妾,實在有臉說沒臉做,還望公公三思而後行。
潘父講:陳展這人我瞭解,富有又仁義,能代我死去的兒子養家,我們坐享其成,這不是好事嗎?再說,多為兩個孫子攢點娶媳婦的老本,這是長遠之計呀。這麼周全的安排,有啥可計較的呢?
潘家上下與鄭氏父母,都認為這樣很好,出鄭氏一個人,大家都跟著享福,鄭氏無奈,只得聽長輩的命令。
就這樣,在潘家族親見證下,陳展寫下字據文書,便擇吉日納鄭氏為妾。
費了如此周章,終於將這絕色佳人弄到手,新婚之初,陳展夜夜龍騰虎躍,不知疲倦享受戰果。
轉眼20年過去,鄭氏跟陳展又生了兩個兒子,之前潘家的那兩子也早已成家立業,陳展的正妻也死了10年有餘,鄭氏與陳展感情很好,日子過得恩愛和睦。
一天突降大雨,雨過天晴後,陳家院中的井裡積滿了水,陳展見到一隻青蛙躍出水面,他就拿著一根竹條將它按回水裡,幾次三番不讓那青蛙從水中露頭。
鄭氏不知陳展在院中做甚,便跑來觀看,陳展想跟鄭氏已是老夫老妻,感情深厚,談起過去的事,不致於反目成仇,便得意洋洋地說:你前夫就跟這青蛙一樣,我讓他在水裡露不出頭來,沒這妙計,怎能與你成這麼多年的好夫妻?
鄭氏還一時沒聽明白問:什麼妙計?
陳展就大言不慚地將年推潘入江、用篙壓溺的事,娓娓道來,罷了還感嘆道:當年你老公,就跟現在這青蛙一樣,沉在水裡上不來了。
鄭氏這才明白當年的來龍去脈,恍然大悟罵道:你這如狼一樣的賊人,活該千刀萬剮,不解我心頭之恨!
說完就哭喊著奪門而出,在街坊四鄰中一邊哭一邊叫:陳展當年為了納我為妾,謀殺了我前夫潘壽!我一定要告官,給我丈夫報殺夫之仇!
鄰居們聽了緣由,沒有一個不驚駭的。
潘壽的兩個兒子聞訊趕來,問清事情經過後,悲憤地大叫:殺父之仇不共戴天仇,拉出來打死他!
說罷衝入陳家,揪起陳展就開始打,陳家其他人自知理虧,也不敢上前勸阻如狼似虎的潘家兩子。
這時,鄭氏進門喊住二子說:他犯了殺千刀的死罪,自有法律來辦他,你們不要動手,打死了他,白白還要給這狼心狗肺的人償命。
鄭氏與自己兩個潘姓兒子急忙趕到縣衙,將陳展當年殺人實情詳細告官,陳展很快被綁到堂上。
公堂之上,陳展對當年謀害潘壽的事供認不諱。
縣令聽後也怒不可遏說:為了謀奪人妻,用如此毒辣手段害人,實在是罪不可赦!當場命衙役打陳展三十大板,隨後收監,等秋後問斬。
陳展拜託牢頭,讓鄭氏和自己的兩個兒子來獄中見面,交代遺言,鄭氏死活不肯去,只叫自己在陳家生的兩個兒子去。
陳展就又託付兩子帶話給鄭氏說:我死後就給潘壽償命,你的怨恨也了結了,何至於連我最後一面也不肯見呢?我還有後事要託付你呢。
鄭氏聽了這話,冷笑著告訴兩個兒子說:我與你們的父親早已恩斷義絕,沒有再見他的道理!
二子將這話帶給獄中的陳展,他大怒地說:我馬上就被斬首了,她倒是可以翹腳享受榮華富貴了,那是潘家的嗎?還不是沾了我陳家的光?
二子又將父親的話帶給鄭氏,她聽後凜然說:你們的父親如今是我的仇人,本該斷絕關係,既然他這麼說,我馬上就回潘家。你們就當你媽我已死,彼此間再不要互相掛念。
陳家那兩兒子趕緊留著淚跪求她:母親為前夫報仇,正合大義,我父親不該怨恨你,求求你顧及我們兄弟兩個,千萬不要回潘家!
但鄭氏去意已決,她叫來陳氏宗親,將陳展的家業及金銀細軟等交割清楚,獨自一人回到潘家,甘願過布衣粗食的生活,一直活到90多歲才無疾而終。
@故事娘子:
世間善惡,終究得報。
陳展殺人奪妻被斬,結果讓人拍手稱快。按古代法律,即便犯罪二十年之後,仍可追溯。
而在現代法律實踐中,刑事案件追訴期最高是20年,刑法規定: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
所以,對突然身死的事件,一定要謹慎思考,小心處置,及時報案。否則超過20年追訴期,陳展要是在現代,肯定會逃過法律的處罰。
鄭氏一古代沒文化的婦女,明理知義,面對榮華富貴不動心,深明大義為前夫報仇,真是可敬之人!
本文改編自明朝《騙經》